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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原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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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先生,恐怕忘了這位律師小姐,濫用職權,以法庭的名義,擅自進入百姓的家吧?投訴是輕,嚴重的,我可以告你影響到我們的生活!」梅芳冷冷一笑,把晨州當傻子一樣看,一臉的鄙夷。

她都說了投訴最重要的原因了,還說那些有的沒的。

「就是!如果法律上存在的話,我們還可以告她,有意挑撥我們和母親的關係,搞得我們和母親,差點分離!」振東竟能臉不紅,心不跳地說出了這句話。

「這位律師小姐,怎麼會是濫用職權,以法庭的名義,擅自傳進您的民宅呢?那是老奶奶,一個人呆在家裡,實在無聊得很,所以找律師小姐,過來陪陪的而已。」晨州長得不差,相貌是俊秀與英俊之間,互相融合,北京此刻的天氣,還很冷,今天他的上衣,穿的是一件黑色的大衣,搭配一件高領的黑色內衫,將他本就高高的身材,拉長了一個程度,顯得十分修長,手裡拿著一個普拉達的公文包,整個人透露出一種,幹練而又帥氣的氣質,如麥芽色的臉龐,平平靜靜,扯起慌來,竟也是臉不紅心不跳。

面對振東夫妻倆,他有的是辦法,雖然欺騙人,有些卑鄙。但是以她們的智商,用這種方法便好。

法律規定,被告與原告,包括雙方的律師,在官司結束前,不得私自見面,不論是什麼關係,但要用那種很有水平,又讓人絞盡腦汁的方法,不適合用在這種人渣身上,她們不值得!

我雖沒本事,但工作的這段時間來,我已將所有的法律條款,背得滾瓜爛熟,我本就沒擔心會怎樣,但聽到晨州如此說道,我竟笑了開來。

果然,夫妻倆聽聞之後,對視了幾秒,臉上的囂張與得意,瞬間,就被取而代之,懷疑了起來。

「總之,等著收投訴信吧!」振東和梅芳半信半疑,但懷疑了許久,不管是真是假,她們就是不肯服輸,不肯輸了氣場,丟下這句話之後,轉身走進去,「砰」的一聲,將門重重關上。

我不願老奶奶再回去受苦,受累,每天為了生活,途走那麼遠的路程,到城裡,又背著一堆東西,返回家裡,我將老奶奶暫時安置在,我們現在住的別墅里,多出來的費用,我願意用我的工資抵。

老奶奶起初不願意,我苦口婆心的勸說,勸了近半個小時,老奶奶終於答應了。

三天後。

我真的收到了一封,由中國郵政寄來的信。

拿出來一看,上面寫著三個醒目的字:投訴信。

上面的說了,因為我濫用職權,以法庭的名義,擅自闖入被告人的宅子,影響了被告人的正常生活,通過了解,與經過商討,上面決定由下級本級地方,命令法院,取消我的試用期,三日後,實施!

當晨州把信念完之後,我還沒說什麼,老奶奶就哀聲哀氣的說道,「我對不住您啊律師小姐!因為我這些瑣事,這些家庭事,害你丟了工作!」

「老奶奶,這哪裡是關你的事,這本來就是我自己出的餿主意,是我害了我自己。」我趕緊安慰道。

不管是不是因為老奶奶,身為一名律師,能像我做到這樣的,是一名律師的本事問題,能力問題。

老奶奶仿佛生無可戀的搖了搖頭,愧疚仍然未消散而去。

「現在該怎麼辦?」我心裡一點著急,一點擔心也沒有,但不管我是否不關心失業,還是因為老奶奶,我都想復職。

至少,讓我打完這場官司。

取得勝訴!

「我在她們家這段時間,有拍到些證據,都是梅芳打老奶奶的證據,我還讓醫生開了醫生證明,足以提交,控訴她們的所作所為。」我想到了什麼,嚴肅的說道。

「那些不過是小傷,不足以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罪名。」晨州似是不忍心傷害我,猶豫了一會兒,才說道。

「可是,不能作為,證明她們是有可能虐待老奶奶的證據嗎?」

「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是真實的真相,不是猜測和可能。」晨州面對這單案子,也很無奈。

不過我仿佛,能從他身上感覺到,一抹事不關己的氣息,好像只是輔助我,他絕不會碰這單案子一樣。

可能,是想讓我鍛鍊鍛鍊吧。

我有些喪失信心,沒想到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計謀,沒想到讓老奶奶受盡了委屈,受盡了痛苦,沒想到我辛辛苦苦拍來的照片,最終,不過是幾張,占用了我手機內存的照片而已!

就算熟悉了各種法律的條款又如何,倒頭來,我還是不會動腦子。

我始終,幫不了老奶奶。

我是不是,不適合幹這行?

是的,我本來,就不是學法律的,我本來,就是因為顧維,才能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的。

事已至此,我已做好放棄的準備,交給晨州接手。

但並不代表著,我放棄此案子。

我會繼續收取,我能找得到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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