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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原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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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繼續收取,我能找得到的證據。

我會配合警方,尋找證據!

事情來了個大轉變,在我準備放棄的時候,晨州突然告訴我,我沒有被責罰,也沒有被撤職。

老奶奶的案子,也終究到了一個終點,找到了證據。

振東和梅芳,坐上被告人的座席,我身為律師,扶著老奶奶,坐上了原告人的座席,我的身邊,晨州代為助理律師。

「原告人,請問您因什麼原因,起訴被告人?請你從開始,到結束,一一交代。」

「我,我,我告她們是因為,是因為……」要上庭,我又給老奶奶買了套新衣服,不鮮艷也不太死沉,穿在她的身上很合適。此刻的老奶奶,被法官一問,不知是不是被觸碰了,心底里,最敏感的那條神經,激動得淚流滿面。

「老奶奶,您別太緊張,愛得太遲激動,您將您所承受的,所經歷的,訴說出來就行。放輕鬆~」我心裡也跟著急了起來,安慰道。

老奶奶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眨了一下眼睛,來告訴我,她知道了,深呼吸了幾口氣,調整過來之後,才抬起手,顫抖著指向振東,「我要告他,告他住了我的房子,從不付房租。」

告他住了房子不付房租?

我聽得一頭霧水,及時反應過來急著提醒道:「老奶奶,您是不是說錯了?您不要激動,慢慢說,沒關係的。」

「我抗議!對方律師您這是在教唆原告!」辯方律師突然喝道。

我看向法官,等著判定。

法官看向辯方律師,又看向我,決定道:「抗議有效!」

我無奈,只能等著老奶奶,說自己想說的,或者,通過我的提醒之後,她會清醒過來。

「我要告他,住了我的房子,還不交房租!」老奶奶簡直是語重心長的說道。

她臉上的淚水,仍然像個水龍頭一般,源源不斷地落下,浸濕了她整個臉龐。

仿佛沒交房租,是一件有多麼讓人悲傷的事。

「房子?是你之前所說的,被告人,搶了你的房子嗎?」法官也聽得糊裡糊塗的,皺眉問道。

老奶奶痛苦的搖了搖頭,慢慢地伸手,竟指著她的肚子說道:「這裡!他們在這裡住了,長長十個月的時間,竟,一分錢也沒給!」

「我就問他們,承不承認!他們在這裡住了十個月的時間!」老奶奶的手十分顫抖。

聽聞,在場的人都沉默了,卻都聽懂了,臉上都是一副不好受的樣子。

其實,這整件事,從頭到尾,都是她編造出來的,沒有所謂的虐待,沒有所謂的搶房子,更沒有所謂的,其他那樣這樣的事。

兒媳沒有整天打她,只是看她不順眼,對她不耐煩,整天遭受白眼,承受一些嚴重的挨罵罷了。

隔三差五,會命令她做這做那,做了,還要在她兒子面前,反過來告狀,挑撥她和她兒子的關係。

振東怕老婆,又因為這樣,漸漸對她不孝順。

老奶奶之所以會選擇打官司,之所以會選擇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全都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醒悟過來,只有這樣,才能弄得滿城皆知!

她不是個,有恩,必須讓人回報的人,生孩子,一是為了防老,二,這本是件既神聖,又神奇的事。

振東他們不孝順,聽老婆的話,她不怪他們,正所謂,娶了媳婦忘了娘,媳婦,才是跟兒子過一輩子的人,這點,她懂!

她只是,想讓他們承認,他們在她肚子裡,住了長長十個月的時間!十個月!

我聽聞,本想再次提醒的心,也沉默了下來,終於懂得,老奶奶為何會這樣說?

我以為,她是不忍心,不忍心說出真相之後,兒子會受苦,原來......

我看向被告區,振東一副醒悟過來,又愧疚的樣子,而梅芳,聽完之後,擺出一副不屑的樣子,仿佛在說老奶奶,就知道會使用苦肉戲,我氣得牙痒痒,都到這時候了,她還這麼沒良心!

你有媽生,別人也是有媽生的,何況,對方又是你丈夫的媽媽,你怎麼忍心,那樣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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