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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5章 槍桿子裡面出政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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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一戰,湘督趙恆惕損兵棄地。他也是個異人,其功過是非暫且不論,就其書法而言,在近現代歷史名人中非常突出。

史上對他的評價是「傳統功底深厚,師承有序,脈絡清晰,中規中矩,尤其隸書,沉穩中有靈動,豪邁中含靜寂」。正史上蔣經國七海「總統官邸」客廳,牆壁上掛的就是張大千的水墨畫和趙恆惕所書對聯。

軍事上無能不代表政治上幼稚。民國初年他在湖南督軍任上又是要制憲,又是搞湖南自治,說穿了,是為了拉民意之大旗作虎皮,不讓外省軍閥染指湖南,以求自固自保。

其實這個目的並不違反湖南人民的根本利益,比較南北各省的軍隊殺過來殺過去,徒有一個統一的名義,實際上生命財產朝不保夕,何如湖南人在自己這塊土地上說了算數?所以儘管趙恆惕行皿煮之名、搞賄選之實,湖南人還是最終默許了他的作法。

客觀地說,別管趙恆惕這個「自治、制憲」來得多麼不正當,但他一旦戴上了這頂「自治」的帽子,確實對南北兩方染指湖南的企圖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正史上後來北邊的吳佩孚占著岳陽,隨時可以向南攻取長沙,那不過是滅此朝食的事,可他為什麼不這樣干呢?一方面是為了留下趙恆惕作與廣東孫逸仙之間的緩衝,另一方面也無庸諱言,這個湖南省自治與趙的民選省長地位是吳佩孚不好繞過的法理障礙。

而南邊的孫逸仙,一門心思要武力北伐統一全中國,可他也只能用拉攏的辦法說服趙恆惕加入自己的陣營,而不好冒然向湖南動武。當趙恆惕不同意的時候,孫逸仙也只好繞道江西進行北伐。

戰敗了追究責任,他對這種情況不思已過,反說:「此戰不特自治主義未克發揮,竟至喪師失地!」從這之後,別說聯省自治了,就是湖南一省的所謂「湘人治湘」,也失去了確切實施的可能。趙恆惕原想以湖北為緩衝地帶,使北洋系統不致輕易染指湖南,卻沒想到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將人民軍直接引進了自家大門,只能事事仰張漢卿的鼻息了。這次湘鄂之戰,趙恆惕共花費了軍費一百多萬元,士兵死傷兩萬多人,湘北鄂南的人民遭受兵禍荼毒更難以數量計。而且,人禍總是連著天災,湖南連著兩年遭受水旱災害,各縣饑民數百萬流入長沙、衡陽等大城市。

趙恆惕這人似乎特別重視「程序」,凡事不弄出點「民意基礎」,他是絕不硬幹的。可對他來說,程序也好,民意也好,仍然全是為我所用,跟所謂皿煮精神,基本是不沾邊的。

湘鄂戰爭開戰之初,趙恆惕在這個時候,仍不忘要跟湖南省議會報告一聲,正式發表了致省議會的咨文,說:「……湘鄂本為一家,鄂民請求拯救情詞迫切,我省為崇民意,顧全鄰誼起見,乃召開軍事會議決定援鄂。……」

趙恆惕的說詞不可謂不堂皇,可細想想,這裡面哪還有一點各省自治的影子在?湘人治湘,鄂人治鄂,本來都應該是各自省內的事情,湘軍武力插手鄂事,就已經是徹頭徹尾的軍閥混戰,還談什麼聯省自治?趙恆惕完全是因為一時的貪念,而失去了道義上的優勢,本來在法理上很能站得住腳的思路,就這樣被他自己推翻了。

趙恆惕的心思全在如何整頓剛受到重創的湘軍,哪管老百姓的死活!省憲法中本規定人民有得到救恤災難的權利,可他這時卻取消對饑民每日每人兩合豆子的救濟,改用摻糠的稀粥來對付。一時怨聲載道,特別是學生發動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

省憲法對此又有規定,人民有示威的權利,趙恆惕卻想出了一個怪招:以學生侮辱了士兵為由,讓士兵上街毆打學生!丘八爺們得令後分散出動,處處截擊遊行後解散的學生,打得學生們無處躲藏。即使第二天學生們不敢再上街了,士兵們反尋到學校里去打。這回才真是秀才遇上兵,乾脆沒理可講了,只好被迫停課避禍。

學生們一連挨了三天打,打破的不光是那些年輕的腦袋,更有那些腦袋裡的以憲法和平爭權利的思想。正史上以毛爺爺為代表的湖南年輕一代後來能走上更加激進的革命之路,恐怕與這一頓棍棒不無關係吧!

時刻關注湘中局勢的張漢卿怎能放過這一天賜良機!

岳陽為湖南北大門,離長沙近在咫尺。張漢卿以戢翼翹為司令,指揮人民軍第4師、第7師兵分兩路,沿粵漢鐵路南下,連克岳陽縣城、新牆,在汨羅江北擊潰湖南第一師宋鶴庚主力。以「江寧」號和「江平」號為保護的湖北長江海軍也進入湘江,攻克了湘陰要塞。人民軍合兵一處,與湘軍第二師魯滌平部僵持於界頭鋪、川山坪、路口一線。

趙恆惕接連呼籲湖南自治,謂張漢卿「罔顧民意,欲以私兵而棄『自治』之?」他在兵臨城下之際,還想通過競選省長來顯示自己的正義,因時不我待,於是拋出了一個新說法:速成制憲,說:「自治法經各位討論甚是,我系軍人,無多研究。但因求速之故,不能不勉強一點。各位(競選議員們)的意見,不能不酌量犧牲。」

他將自己制定的《籌備自治法大綱》直接交舊省議會議決,乾脆取消了新省議員的選舉,讓任期已滿的舊省議會來籌備省憲的制定,於是將躍躍欲試想進入省議會的其它派別的人排除了不少。果然,這個舊省議會順利地將趙恆惕選成了新的臨時省長,他也立刻將《湖南省憲法草案》予以公布了。

它規定:湖南為中華民國之自治省,省自治權屬於省民全體。另外諸如保護人民生命及私有財產、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遷徙等自由、選舉與被選舉權、請求救恤災難的權利應有盡有,也有受教育、納稅、服兵役等義務的規定,並堂而皇之地宣稱「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湖南省憲法草案的公布,開了全國省自治制之先河,是全國各省中最早公布的一部省憲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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