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請願(1/2)
泥菩薩還有三分血性,何況負有守土之責的劉尚清?按照軍政分離的原則,是他這個吉林省長而不是督軍鮑貴卿對行政負完全責任。
張作霖搞東北自治,可不是為了讓小弟們有樣學樣。這個口號可以讓他享有充分的東北管理權而不被中-央掣肘且遊刃有餘,這是他的智囊們都認可的策略。但是自治以及擴展到像後世幾個省份那樣散漫的程度,呵呵,連張漢卿自己都不認可。
對待民族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在如何對待不同文化傳統的多族群的人們,美國和前蘇聯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策略。美國的可被稱為「大熔爐」,前蘇聯可稱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立國之初,兩種制度都給各自國家的民族團結立下汗馬功勞,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優劣逐漸分化。
美國的「大熔爐」策略的特點在於,它在政治層面上,國家平等地對待各族群的個體,完全無視各族群之間的差別,而給予每個人絕對相同的政治權利。其意義在於,在最危險的領域,構建起一個建築在人們的自覺認同基礎上的統一和均質的共和國;另一方面,在文化和社會的領域保持著多元性和豐富性。
對美國而言,一個新的異質的族群,可以自由地保持自身的個性。但是它要融入這個國家的前提是,它的個體必須學習和接受這一政治文化。而一旦它做到了這點,就可以以帶有自身個性的方式融入「大熔爐」中,和其它族群和諧相處。
蘇式自治制度源於近代歐洲產生的「民族國家」理念,它賦予「民族自治權」以最為寬泛的解釋:即任何一個群體,只要擁有相互認同的共同的文化特徵而自認為是一個民族,它就有權利在其長期居住的一塊領土上自治。同時,還有權利通過「全民公決」來決定是否要在這塊領土上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難想像,這種以最大限度解釋的民族自決權,人們根本無法在多民族的情況下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除非強制性地給予一些「綁帶」。
所以,享譽國際、備受推崇的左翼近代史大師霍布斯鮑姆這樣評價前蘇聯的民族政策的:「悉心在那些從未組成過『民族行政單位』(即現代意義的『民族』)的地方,或從不曾考慮要組成『民族行政單位』的民族當中,依據族裔語言的分布創造出一個『民族行政單位』。」
儘管兩者的本意都是為了達到國內的和諧,但前者是由內而發的,可稱為「文化式的」融合;而後者通過一定的外力作用,如共產主義信念等,可稱為「文明式的」融合。這是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在《歷史研究》中提出的觀點。
很有見地。因為一旦有風吹草動,外力不繼時,「文明」的外力作用顯然不及「文化」的內在約束力來得堅固。後世南斯拉夫的解體,捷克斯洛伐克的解體,包括蘇聯的解體,都帶有這一理念的體現。事實上,近代歐洲所形成的多國林立、戰爭不斷的局面,也正是它的寫照。
很不幸,後世中國採納了前蘇聯的策略。
這一民族制度推行的後果,就是在最大限度上強化了每個個體的族屬認同。作為對「天下大同」的執著,區分出民族屬性並因此讓處於優勢地位的漢族群來幫助邊境、貧困、落後的一些少數民族,是新中國建立之後的政-府達到共同發展的善良本意。
但是從此之後,每個中國人都必須清晰地確定自己屬於這56個民族中的哪一個,在每一次確定身份的登記表上,都不得不寫上自己的族別。在一次又一次這樣的刺激之下,每個人,尤其是少數民族個體的族屬意識被不斷地強化。
中國長期推行的民族區域制度,事實上正系統地塑造著少數族群個體以所在的族群為核心的政治認同意識,而這正是穿越前中國社會中各族群矛盾逐漸升溫的最根本的制度性根源。它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是,重民族認同而淡化國家認同。
現在在東北的一小部分朝鮮族人、墾荒韓人就是一個影子。在中-央政權強大時,它可能表現並不突出,但當更強大的日本人煽風點火之後,那個念頭就油然而生了。
「我們要自治」…就差一點沒說我們要獨-立了。
這股歪風必須要剎住!張漢卿幾乎在同時就對後世施行幾十年的區域自治制度產生憂患意識了。自治,這個年頭談到這個詞的,還只是擁兵一地的軍閥對抗中-央的輿論妙招,離獨-立思維還差著好遠。但是在後世自治變成了民族獨-立傾向的另種表達時,就不能不未雨綢繆。
作為張作霖圈子裡相當明白東北「自治」理論的劉尚清,絕對不容忍這種事件在他的轄區內發生。而且,這一時期,中國大一統的思想處於上升期。前幾年蒙古的「自治」、呼倫貝爾的「自治」、西藏的「自治」已經讓國人丟盡了臉,在這種形勢下,絕不允許這一現象在暉春重現。
更重要的是,這些跳樑小丑原先就是中國的屬國子民,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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