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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請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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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這些跳樑小丑原先就是中國的屬國子民,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下令暉春地方政-府會同警察局、當地派出所出動人力,強行解散「一進會北墾支部」並逮捕了一些跳得最歡的。強力手腕下,「請願」隊伍被驅散,幾名頭目卻趁亂逃跑了。

之後,暉春地方政-府發布公告,要求私自入吉的朝人限期登記並配合地方官員治理,否則將予以驅逐出境。

這是老調重談。沒抓住人,沒懲罰任何肇事者,似乎這一頁就要翻過去了。

然而一進會北墾支部黨魁朴承正不甘心坐以待斃,他覺得中國政-府之所以突反常態地以強硬對強硬,一定是自己一方表現得還很軟弱。幾乎在中國政-府發布公告的同時,他安排人連夜印刷了數千份《告韓族同胞書》,其中寫道:「長白山,我故土也;圖們江,我故水也;暉春地,我祖輩生活之所居也。數十年來,彼中國政-府者未有異焉。我等世為大韓之民,向有自治之例,豈容中國官員對我們指手劃腳?凡我大韓子民,當抱成一團,英勇反抗中國政-府的非法管轄,直到達成韓人治韓為止!」在文中,他還隱晦地提到「倘事有不諧,定向總督府提請關注。」

所提到的總督府可不是東三省巡閱使署,而是朝鮮總督府、日本駐朝鮮最高統帥部。他以為憑藉這句話,中國政-府在處理此事時定會掂量著辦。

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因為你在這裡討得了生活,在這裡非法居住了一代又一代,便可以忘本地宣稱自己本來就是這裡的主人!要這麼說,非法滯留的移民、違法改造的建築物時間久了就成了合法的了!

是不是這就是「長白山是韓國的」這個妖蛾子的由來?張漢卿不知道,但這股妖風絕不可長!中國人可以對他們因憐憫而讓其有基本的生存權,但絕不能容忍他們恩將仇報鳩占鵲巢!只要他不承認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就不同意他們端起碗吃飯、丟下筷子罵娘!

這不,暉春發生群體性事件的第二天,當身兼東三省巡閱使特使、中東路護路軍司令、吉林邊防公署綏靖主任的張漢卿親臨暉春後,朴承正計劃中的第二手進行了。暉春市長官小了,如果能夠逼得少帥親口示弱,那才是他們此事最大的收穫。

千百年來,維穩是地方政-府保住烏紗帽的不二法門,直到後世亦然。看匆促趕來的這位少帥有什麼本事,能夠解決困擾兩朝多年的邊民問題?弄不好,會出大亂子的!他一個嫩芽子,有這個膽量承擔沒有?

可是令他們吃驚的是,張漢卿當天下午就自顧自地頒布自己的措施來。他以公文的形式,向下轄各縣、鄉政-府直接命令,要他們在大街小巷複印張貼此傳單,並要求各保傳達到每家每戶。

「凡我中華民國邊民,無論職業、貧富、族裔、男女,均需在各地派出所填寫一份『公民登記表』,並由此取得一紙身份證明,以作為在東北工作及生活所用。無此證明者,均視為非法人員,政-府不予保證。

在華合法開墾土地的外國人者,均需向各地派出所登記入冊、並主動繳納地稅,由政-府保護其合法私人財產及所開墾土地。在華生活十年以上,無論何人,只要擁護政-府領導,向政-府申請,均可獲頒一紙『綠卡』,除不得選舉、服兵役外,與中國公民待遇相同,允其在中國境內生活及工作。其在中國出生之子嗣,如欲成為中華民國之公民,需聲明放棄他國國籍。

近日東北匪亂頻發,為保障地方安寧,自治政-府不允許非公民身份、無『綠卡』者在東三省流竄。一經發現,即剝奪其全部財產充公,按原國籍遣送出境。無接收國家者,視為難民,須得接受中國政-府統一安置。

至於其中為非作歹、霍亂市街者,一經發現,即按通匪予以重處。從即日起,暉春進入緊急狀態,駐防軍隊、警察依令予以戒嚴。除宵禁外,所有邊境除口岸外禁止國民出入,違者可視為特務予以當場擊斃。所有非法組織都將被取締,其成員即日起需到所在派出所、警察局投案自首,否則將受到自治政-府的嚴厲打擊。

本條令由吉林邊防公署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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