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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了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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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卿一聽有門,這老婆氣的是吵嚷到家裡,而不是完全相信那檔子事,這就好辦了!他不信,自己前後生有這麼多年的泡妞經驗,還「說服」不了一個黃毛丫頭----于鳳至雖然比自己的這個身軀大幾歲,也不過是豆蔻年華,男女間的經驗,差得遠咧!

他不顧于鳳至扭過去的頭,仍在她耳邊說:「這件事,我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起因是許靖表哥請我去他家喝酒,後來許靖說是因為戴憲植欺負他的二房,要借我的名頭來嚇嚇那姓戴的,當時我還不太相信。但當天這姓戴的還真的過來了,看那架式估計是真事。你知道的,我一向討厭欺行霸市,而且還用大帥府的名義,所以我就出面趕走姓戴的。哪知道這東西正面鬥不過我,私底下卻慫恿新民縣的黃家私通馮德麟給我施壓!這事被我知道後告知父親,才有我安排人連夜逮那小子。當時許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要親自去抓人,我知道他的意思也沒阻止,不過姓戴的人神共憤竟然去強J許靖二房卻被當場抓獲,這完全是意外之事。你知道父親和馮德麟的矛盾,這姓戴的自找尋死之道,你就別去摻和了。這種人渣死有餘辜。」

他的一番話合情合理,也是實際情況,只是他和「連長」的一番纏綿只有天知地知兩人知,而且時隔數日,他只要矢口否認,誰也無法驗證真假,就是現代法庭也奈何他不得。何況這時代還沒有DNA的觀點,完全可以提起褲子不認帳的。

要說張漢卿給于鳳至的印象是極好的,也不至於是沒有擔當的人,像紅牡丹他就如實告訴了于鳳至----當然是在她有意無意特意之時問及的。她也見過紅牡丹,也驚異於她的姿色,若非女人天生的妒忌,她也要佩服丈夫的眼光的。想來這些人口中的「連長」如此之不堪,丈夫不至於下水,外界的謠傳,正如張漢卿所說「借自己的名頭狐假虎威」。(張漢卿:謝謝信任,我從此不辜負這份信任,再也不和她有交往了----太嚇人了,事後幾天一直害怕得病呢)

不過丈夫以少年之身竟然都敢納妾,這風流的毛病肯定不是假的,于鳳至也想藉此機會給他上點眼藥:「你說的不虛不實我自會去查證,但別人肯定知道你好色的毛病才會給你上套。我就不信,若是那女人沒有幾分姿色,你會這麼好心上門幫忙?!」

這倒是真的。自己當初能夠「欣然」允諾,不管事務繁忙,還真的抱著「見識一下連長」的心態去的。不過這話可不能說,要突出自己的高、大、上,見義勇為,助人為樂。

自己的女人自己知,是完全的刀子嘴豆腐心。而且數千年來的經驗證明,不要試圖在男女之事上完全說服女人。張漢卿只有一個辦法來趁熱打鐵:壓上去。

果然是文事需得武備。一陣喘息後,女人已經改變了態度,也不再追究他褲襠里的那些事了,而是細心叮嚀著:「姓戴的事情你就不要再摻和著了,畢竟有三娘這層關係在。我估摸著公公肯定會下狠手,他和馮大帥的關係弄得很僵,一點就爆。」

事實證明,于鳳至看人的確很準。等到小夫妻起床梳洗完畢時,忽然聽到一聲槍響,便有多事的春妮回報:「姓戴的剛才被槍斃了。」這小丫頭,自從于鳳至進門,她們之間處得不是一般的好,已經活脫脫的成了于鳳至的代言人和馬前卒。不過看著跟了自己幾年的小丫頭有此造化,他也安心了。

本來大帥的衛隊長以姓戴的系張作霖之至親,罪亦不至於死為由,暫時將其禁閉起來。早晨時戴憲玉趁張作霖高興的時候,為弟弟求情。張作霖方才知曉戴某還活在世上,極為震怒,他出去對衛隊長說:「你不服從我的命令,實在可恨,倘不立即槍斃他,我就立即槍斃你。」

此時,戴憲玉正等著丈夫能赦免弟弟的消息,但是,隨著一聲槍響之後,這個救弟心切的遼河畔的美人,一下子便暈倒在地上。

事後,張作霖對戴憲玉說:「我殺你弟弟,實在是迫不得已!我不能私親戚以辜負家鄉父老,那還有什麼臉面治理政務呢?」戴氏終在不勝悲痛之下,與張作霖決裂,削髮為尼,離家進入佛門。從此,一代佳人落寂古庵,終日與青燈為伴。一年後,戴憲玉在寂寞中臥病不起,不久便香消玉殞,年近三十一歲。

戴憲玉在張家十年,沒有留下子女,也沒有留下照片。自她離去後,張家人沒人敢在張作霖面前提起她,好像這個人不曾存在一樣。而張作霖每每路過這座古庵,總是快馬加鞭,一衝而過,留下含混的馬蹄聲在曠野里迴響……

不過以後大帥府里的人更加慎言慎行,沒有人乖張鬧事。奉天城的百姓知道了這件事,對張作霖更加尊敬。都說張大帥辦事有自己的規矩,誰都不能違背。若是戴憲植泉下有知,知道自己的死間接為張作霖提升威信,會不會認為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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