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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行政管理之初體驗(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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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司法獨-立精神的培育,張漢卿並不打算設立專職的政法委書記,而只是由專職的黨委副書記聯繫,所謂聯繫的意思是屬於貫徹黨的精神的事務及溝通,由其負責之,但具體的業務範疇,則無權干涉。將來的高層是否如此,看看再說吧。這樣,公檢法司既沒有脫離黨的領導,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獨-立性。

為了防止行政的干涉,張漢卿還構思了法官制度:未來按中-央、省、市、縣,分別設置9人制的司法委員會管理法院,委員會由同級的法官選舉組成,由委員會指定一人作為院長,負責行政事務。除非被裁定有觸犯刑法或被上一級司法委員會認定為無法履行法官事務等情形,法官不得被辭退,為終身制。

對於法官的選舉制度,張漢卿參照西方主要是美國後來的體制,結合中國傳統,進行了一次比較有意義的實踐。

首先,法官的產生,由一定資歷的律師、法學教授、優秀的助理法官組成,由司法局考核其職業資格和能力,報縣議會表決。一旦通過,法官即成為終身制,非經上級或同級司法委員會彈劾並經同級議會批准,不得解僱,以保證法官的獨-立性。

經全部法官表決,在內部產生9人的司法委員會,履行管理法院的職能。其中一般由資歷最深的人擔任首席法官,兼任院長職務。法院院長只是一個行政性職務,負責單位的行政事務,但沒有資格干涉到其他法官的具體業務,因為他無法決定其他法官的去留。

而為了防止知法犯法,《法官約束條例》也即後來的《法官法》對此類害群之馬進行了嚴厲的約束:法官在審理案件有循私舞弊行為或殉法導致冤假錯案的,與等罪;所有被審理並結案的案件,終生保留追溯制。一句話「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法官的薪資與同級的副縣長相同,將來有機會將醞釀法官的等級與行政職級脫鉤,制定本身的級別。現階段則以把法官的公正性用條文的形式公布出來,並用各種加以制度約束,要讓法官成為全社會最受人尊敬的職業之一,未來還要在全國形成「律師、會計師、醫師」的三師制度,向後來先進的西方國家看齊。

檢察官制度尚在思索之中,中國的司法問題不在於設置多少制約或者監督機構,而在於「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落實程度夠不夠。

張漢卿的很多實踐及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出台,讓人目不暇接。這些制度一經實踐便被證明是符合國情、滿足需要、條理順暢、運作高效的。特別是人民黨的成立,及其「皿煮集中制」的宣揚和獨立的司法制度,讓人不得不佩服少帥的天才設計。

好在張漢卿宣布,軍隊的這種改編,只限在第一師和衛隊師,其它奉系軍隊並不涉及,這讓正在觀望的一些軍界人士大鬆了一口氣。作為支持,在人民黨第一屆中-央委員會召開會議的那一天,奉天督軍府、原二十七師的軍政高層紛紛露面予以讚譽,三位奉系元老張作霖、孫烈臣、張作相還欣然接受了張漢卿贈予的人民黨名譽主席和副主席的稱號。

為了給兒子站台,張作霖還許諾,如果在新民和衛隊旅中的試點得法,有機會一定在奉天施行。一時奉天大小報號爭相報導這一盛舉,無論抱著什麼目的,全奉天人都以能夠入選人民黨黨員為榮。

因為老帥的表態,跟張漢卿關係很好的劉尚清、莫德惠決定加入人民黨,這讓大受少帥恩惠的王永江省長也放下了包袱,旗幟鮮明地以省長職務申請加入人民黨,讓奉天的風氣為之一變。有想法的仁人志士、知識分子、迷茫中的有志青年都紛紛看到了曙光,思考著張漢卿在綱領中對於中國未來走向的判斷和實踐,並努力為加入這個黨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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