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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行政管理之初體驗(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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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時代政-府里都有害群之馬,這就看執政機關是否敢於自揭瘡疤、敢於割除毒瘤。對於公務員腐敗問題,張漢卿認為一味高壓政策並不適用,高薪養廉是一條合理之路。效仿後世**、新加坡的作法,公務員的薪資保持在社會平均收入偏上的層次,但不能超過太多,主要優越性體現在「養廉金」上。守法的公務員無論最終職級如何,退休後均可得到一筆為數不菲的「養廉金」,聊以慰藉絕大多數終生沒有機會走向更高職務的普通政-府辦事人員。

政-府工作人員的收入一項其實大可明明白白告訴大眾,這個沒必要藏著掖著的。其實,後世老百姓對政-府公務詬病的其實不是工資多拿一點、房子大一點、福利好一點,而是收入不透明和冗員及不作為。幹部等級制度應該只用工資這個貨幣方式進行區分,但在後世的中國,不同等級幹部除工資差別外,還在福利分房、醫療服務、養老金雙軌制等多方面有等級區分。所以無論政-府對行政人員如何改革,都會招來網上罵聲一片,就是這個道理,沒來真格的。

既然工作不分貴賤,為什麼公務員退休金、住房公積金與企業人員是兩條線?難道兩個體系算帳會更容易些?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是錢多錢少而是不公平的問題,不信後世的官老爺們看不到、不理解,只是要麼是既得利益者,要麼是尾大不掉,等要成氣候了再進行改革,阻力大啊!

既然有機會,那就從一開始就設計出一種好的規則來。

不作為好治。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那是國家寵壞了。不主動不作為刁難冷臉色,碰到這樣的公務員,直接去紀委部或政-府一把手領導下的「監察局」投訴就好了。一旦事實為真,初次警告、再次當場開除公職,扒了你這身皮看你比馬王爺多一隻眼還是怎麼的?這個《政-府工作人員紀律條例》一頒布,就讓人耳目一新。

張漢卿設計了種種防止公務人員濫用權力的制度,那我不做事是不是就安全了?不!不作為也是一種失職!這是典型的「官老爺」作風,尤為張漢卿所討厭,甚至比貪污腐敗更不招人待見。貪污易察,不作為難禁。怎麼辦?好辦!不想作事?那就清除出公務員隊伍!因為不作為造成重大事故的,新增加一條「玩忽職守」罪。

這些都還是自查自糾,有沒有一個機構對政-府進行約束?議會啊。雖然將來議會要由黨來控制,但它應該有對政-府的極大約束力,否則立法機關的名稱難道是擺設?政-府機構一把手官員的任免都需要經過它的無記名表決,每年官員還要到議會述職。重大事件,議會有權要求負責官員到議會質詢。述職或質詢不通過的,兩年內不得晉升;兩次不通過的,予以調職或降職。這一切,都寫進《新民縣議會組織辦法》中。

怕麻煩、怕盯著?不怕你不想做官,中國想做官的人還少了?君不見每年國考隊伍之逐年壯大,國招比例之高。中國從來都不缺想當官的!

對一把的制約是極有分量的,那就是離任審計制度。在新民縣新設立了「廉政公署」,由縣長兼任署長,下屬單位便有一個審計局。縣下屬鄉鎮、局辦一把手凡是離任,都要進行財務審計。

另外副科級以上幹部都必須進行財產申報,而且每年在議會述職時必須詳細說明財產增加的由來。一旦有故意隱瞞的重大財產和來歷不明的收入,即以貪污同等罪行入罪。此外,直系親屬如果有外國國籍的,不得擔任正職並從此不得晉升。事前不向組織報備的,是黨員的直接開除黨籍、是官員的就地免職!連家人都不想著愛國,可想而知這個官員如何了!將來是否考慮設立一個「裸官罪」,張漢卿不無臆測。

對行政官員約束最大的其實還是類似於軍政分離、軍警分離的制度,也就是俗稱的三權分立。只有當行政官員時刻處於另一組完全不能為自己控制的組織的監督下時,行政權才有可能被鎖進籠子裡,這也是張漢卿設計出一個全新的司法制度的初衷。

公檢法司這一塊,歷來是中國頭疼的大事。僅公共安全這一塊,建國後就先後經歷了公安局長、公安局長兼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兼政法委書記兼常委、公安局長兼政-府副職、公安局長兼副職兼常委這五個階段的探索。公安口的權力是越來越大,這也是建設法制國家的需要。

不過公安口一家獨大就失去了司法制約的本意,張漢卿還是認為民國的警察廳、警察局等的叫法更符合它的成立本意,它就應該是一個執行單位,本身不應該有任何超過執法權之外的權力。而能否執法,要取決於法院的判決,對於行為的質疑,則由司法局來說明。這樣,事也做了,暴力屬性所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也小了。

作為司法獨-立精神的培育,張漢卿並不打算設立專職的政法委書記,而只是由專職的黨委副書記聯繫,所謂聯繫的意思是屬於貫徹黨的精神的事務及溝通,由其負責之,但具體的業務範疇,則無權干涉。將來的高層是否如此,看看再說吧。這樣,公檢法司既沒有脫離黨的領導,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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