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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破廟取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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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石塘韓家的小郎君?」

「買房這麼大的事,尊親因何不至?」

有錢能使鬼推磨,只過了短短兩個時辰,何元慶便讓夥計跑到邸店來通知韓端,那座宅院已經談妥,價格是六十二萬錢。

事情辦得這麼順利,而且價格還不高,這多少有點出乎他的意料,畢竟那座宅院是真的大,和普通的三進院落比起來至少要大三倍,而且後面還有一個大花園。

至於那些在韓埠中即將倒塌的房屋,也只是外表看起來破敗,其實他心裡最清楚,用質地堅硬、耐水耐腐蝕的柏木作主料,下面墊了石基,修建不過二十多年的房屋,再破又能破到哪兒去?

有了這批柏木,哪怕是將房屋全部推倒重建,最多也就是花二三十萬錢。

只用六十二萬錢就買下這麼大一座宅院,韓端覺得非常划算,因此,即使對面吳家那個像癆病鬼一樣的竹杆子言語之中顯得有些不滿,韓端也絲毫不在意。

「吳君,韓家的事情我可以完全作主。」韓端咧著嘴角笑了笑,「況且,你賣我買,只要不差錢,家君來不來又有什麼關係?」

「說得也是。」

韓端沒有興趣和他繼續閒扯,三言兩語之後,就開始說交易的事情,價錢是已經商定好的,現在只需按官府的規定完成契約即可。

請左鄰右舍做見證,這是賣家的事情,目的是為了證明即將交易的房屋確屬賣家所有,和其他人沒有任何糾紛和瓜葛。

中人自然就是駔儈,寫好契約之後,還要去縣衙換正式的買房市券,交納「輸估」,也就是契稅,每一萬錢交四百,賣家出三百,買家出一百。

交完稅之後,官府會在契書上加蓋印章,蓋了公章的契書稱為「紅契」,有了這份紅契,從法理上來講,即使是改朝換代,這座宅院也是歸韓端所有。

到了付錢的時候,韓端仍舊推薦了自家的邸店,實在是因為用錢帛交易太過笨重,極為不便,竹杆子和家人商議過後,同意將錢暫時存放在邸店,需要用到時再來支取。

這個時候,韓端終於體會到了名聲帶來的好處,石塘韓家雖是鄉里豪強,但卻從不做恃強凌弱、仗勢欺人之事,最關鍵的是還不差錢,將錢存放在韓家邸店不怕放沒了。

他開始考慮發行錢票的可能性。

後世直到清朝初年,才出現民間銀號、當鋪等發行的錢票,原因是銀兩銅錢太重,不方便攜帶,特別是大宗交易的時候,所涉及的銀錢數額巨大,更為不便。

其實在這個時代,商人們同樣要面對這個問題,而且還更加嚴重,因為絲綢布帛和糧食都可以作為錢幣用於交易,這些實物更重更不便於運輸。

市場有需要,錢票就有發行的土壤,只是對於韓端來說,目前時機還不成熟。

雙方一起到邸店交割清楚之後,韓端終於拿到了這座宅院的紅契,竹杆子當日就帶著家小回了鄉下老宅,但韓端卻不能馬上搬進去住。

打掃清理修補都是小事,搬遷才是大事,要先請懂風水的道人來看宅,定黃道吉日,搬遷當日,就算不大開筵席,也要宴請至交親朋好友。

但這些都不影響韓端去破廟取寶。

送給孔台三十萬,買房又花了六十多萬,這些錢都要從邸店錢櫃裡支取,錢櫃裡的錢都是客商們存放的,他得趕緊補上這個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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