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見義勇為?(2/2)
陳鋒說:「聽明白了。」
副領導繼續問道:「你說一下你的個人簡歷吧?」
陳鋒說:「我叫陳鋒,男,陳家村人,身份證號是……」
「你講一下今天在蜀城市某銀行的事情?」
陳鋒便開始如實的講述自己今天進城以後再銀行發生的事情,副領導認真的聽著,在確認陳鋒所說的事情經過和他所看到的的監控沒有差異之後,副領導又問道:「在第一次你與劫匪發生打鬥之後,你為什麼扔要主動出手攻擊劫匪?」
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之前兩名劫匪在對陳鋒進行搶劫之時,陳鋒還手可以算的上屬於正當防衛,因為對方手持衝鋒鎗對陳鋒開槍,陳鋒的生命受到了嚴重的威脅。此後陳鋒並的生命沒有繼續受到威脅,而陳鋒則選擇再次出手,這往嚴重說也可以說是故意殺人了。陳鋒想了想說道:「因為當時劫匪手中還劫持著人質,雖然我可以選擇不作為,但是我恰好有能力去拯救人質,我選擇了去救她。我當時並沒有想著這個盾牌可以將這名匪徒打死,我也不知道這面盾牌有如此的威力。」
副領導說道:「你的選擇沒有錯,盾牌其實也沒有什麼威力,是你太厲害了!」然後對那名記錄的民警說道:「這句話不用記。」
很快筆錄便已經製作完畢,但是陳鋒依舊不能回家,只能繼續在這件詢問室里呆著。他也可以理解,畢竟都說殺人償命,自己雖然是正當防衛但是一些手續應該還是要走的。
死去的兩名劫匪的屍檢結果很快出來了,魁梧劫匪的死因是,被鈍器擊飛頭蓋骨後死亡與監控視頻當中看到的吻合,另一名劫匪的死亡原因更是簡單,因為他的腦袋上凹陷進去了一個拳頭印,明顯是被人一拳打死,與監控視頻吻合。
蜀城市警察局的高層開了一個簡短的會議,這個會議上討論了關於陳鋒在此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性質。
刑警隊隊長一邊播放著銀行大廳的視頻,一邊解說著當時的情況。隨後法醫也對兩名死者的死亡原因做了分析。
在基本事態了解之後,領導在正座上說道:「各位,說說吧,這個陳鋒如何定性?法制科你們對法律鑽研的比較透徹,你們來說說。」
法制科的科長是一個戴眼鏡的中年民警,他站起來說道:「陳鋒第一次出手,是因為他正面臨著搶劫以及槍口頂在腦袋上等危及生命的行為,他此時出手屬於正當防衛。而且,死亡的那名劫匪只受了一拳,說明傷害沒有持續,不屬實防衛過當。那名重傷在醫院的劫匪,雖然被陳鋒打了,嗯監控上顯示是6拳,但是這幾拳持續時間不足4秒,也不構成防衛過當。所以我們法制科認為,陳鋒的第一次出手屬於正當防衛。」
領導笑道:「第一次毋庸置疑,我們大家都認為屬於防衛過當。那麼第二次出手呢?你們再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