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難以洗清(2/2)
「你下午在做什麼?」
「我給同學代課,就是我的室友,他有事要去外面一躺,人家以前經常幫我代課,所以他的選修課,我也幫他帶一帶咯。」
「你平時都不怎麼去上課的,為什麼要主動代課?」
「我沒有主動代課啊?」
「可是你同學不是這麼說的。」
「我……我記不清了。」
他這麼急速的追問,弄得我自己真的沒這麼篤定了。
「你為什麼問我下午的事?」
「因為下午你代的課,聽課的人里正好有田靜。你現在知道我為什麼問你這些了吧。」
「那是報告廳,大教室,我根本不知道誰會來上課,里里外外坐滿了人,我根本不知道田靜在那。」
「這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詞罷了。」
「你是主動去代課的,這和你平時的行為相悖。」
我真的是主動去的嗎?對於代課這件事,我腦子裡的記憶很模糊。
生活中經常是這樣,做過的事,有可能自己會忘記。
「即便是這樣,即便我因為偶然的情況和田靜坐在了同一個教室,我也沒見過她的面,自始至終我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在玩手機。」
「是嗎?你坐在哪?最後一排第四個座位是吧?」警察似乎已經掌握了我當時的所有動向,「你說你一直在位置上玩手機,可事實卻是,上課了不到半個小時之後,最後一排第四個位置已經沒人了。或者你可以找當時旁邊的人對峙。」
「下次不要撒這種謊了,你在公共場合的行蹤很容易就能查出來。」
「你其實在教室里坐了半個小時不到就出去了。」
「可是你又一直在門口待著。」
「那是因為信號不好,我……我只能在門口那種信號好一點的地方玩手機。」
「不……你是在等待……等待下課的機會。混在人流之中,然後偷取田靜的手機。」
「做這種事是不是顯得過於複雜了?」我無奈的看著眼前的警察。
「我要是真的想要殺死田靜,有的是辦法。」
「可是你沒辦法接近她,也沒辦法在無人的地方,趁著所有人不注意將她帶走。」
「你必須要在凌晨時分,這種半夜無人的情況下,將她殺死,才不會被人目擊,因為你還要大張旗鼓的分屍,這很花費時間,決不能讓任何人看到。」
「趁著下課的時候偷走她的手機,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我不是專業的小偷。」
「是嗎?」警察冷笑一聲,「我不管你是怎麼偷走又怎麼放回,從你們上課的地點到她返回寢室的距離,步行時間有足足十五分鐘,足夠你偷取東西,修改號碼,最後放回手機。」
「從下午換手機,到晚上她被殺,有太多的時間會暴露手機號碼被修改的事實,足足有七八個小時。」
「她晚上有連續兩場測評,手機必須要關機,你和她雖然不是一個系的,但是要弄到她的課表實在是容易,你就是吃准了她手機關機,難以發現手機被替換的事實。」
「等到她十一點多返回寢室的時候,基本上就要洗洗睡了,只要不打電話,她根本就不可能發現這些。」
「即便是前面這些你都否認,都辯解。」
「可是我們在她的手機上確實發現了你的指紋,而且她的號碼也確實被修改過。」
「事實勝於雄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