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空空飛彈(1/2)
目前德國噴氣機研發部門聚集了德國本土的恩斯特.海因里希.亨克爾;義大利的塞康多.坎皮尼;英國的弗蘭克.惠特爾等人,正全力研製雅尼克要求的噴氣式發動機。
比起壽命不到100小時的ME262發動機,雅尼克希望德國第一批噴氣戰鬥機的使用壽命起碼達到300個小時。壓氣機採用離心式或軸流式,總增壓比在5左右,單管燃燒室,單級渦輪,推力在22.5千牛左右,耗油率為0.1千克/牛·小時,推重比為2~3左右。
至於發動機的壽命,雅尼克下了硬指標,規定至少要達到300小時,要知道現役的活塞發動機壽命,動輒都是上千個小時的。如果噴氣式發動機連300小時的壽命都達不到的話那簡直就是雞肋般的存在。
這些數據並不是什麼不切實際的要求,都是戰後美蘇第一代噴氣發動機的數據,而這種發動機,就是從德國的噴氣發動機技術上改進來的。
也就是說他希望第一批服役的噴氣式戰鬥機性能達到蘇聯的米格15或是美國的F-86佩刀。
至於噴氣式戰鬥機配置的武器,後世的米格15配置的是一門37毫米(н-37型)機炮,兩門23毫米(нс-23км型)機炮,攜彈200發。
F-86佩刀配置的是6挺白朗寧M2HB12.7毫米機槍,或者4門20毫米口徑航炮。後期型還可以攜帶能集束髮射的24枚2.75寸「巨鼠」摺疊彈翼航空火箭(FFAR)。全部使用火箭為武器在當時是很冒險的,所以有一個更傳統的20毫米航炮方案作為備用。
當然,先進的制導武器是未來的大勢所趨,雅尼克不可能不研究這方面的技術。不過這倒不用他特意點撥,原時空的二戰德國就研製出世界首款空空飛彈——X-4。
二戰發展到44年,接近了戰爭末期,戰局對德國越發不利,尤其是對戰局至關重要的制空權,完全掌握在美.英空軍的手中。
尤其是美英空軍對德國本土進行的大規模戰略轟炸嚴重破壞了德國的工業和經濟基礎。面對強大的盟軍轟炸機機群,當年曾經不可一世的德國空軍雖然竭盡全力的去攔截,但一來盟軍的新型重型遠程戰略轟炸機如美國B-17轟炸機和英國蘭開斯特轟炸機等自身都擁有強大的自衛火力和重裝甲防護;另一方面盟軍隨著新型遠程護航戰鬥機而P-51D「野馬」和P-38「閃電」的陸續大量服役,德國空軍戰鬥機以往那種接近後用機炮射擊敵大型轟炸機的攔截方式已經失效。這讓空軍司令戈林焦頭爛額。為了奪回制空權,戈林把希望寄托在新式武器上。包括新型戰鬥機和新型空對空遠射武器。而這其中戈林自己感覺最現實同時也是見效最快的就是新型空對空遠射武器。
當時的戰鬥機搭載的機載武器基本是大口徑機槍和機炮。起初,德軍開始嘗試使用空空火箭彈,當時德國空軍主力戰鬥機如FW190和BF-109以及後來的 ME-262都裝備了空空火箭彈,以此與盟軍飛機展開戰鬥,但是火箭彈雖然比航炮威力高出不少,可精準度卻大大降低,照樣無法戰勝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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