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二章 做成死案(2/2)
「以法論,下官剛才所言的給狗披麻戴孝之事,不該殺。但以情論,殺之,交手稱快。」
劉鈺嘿嘿笑道:「這殺人誅心一詞,可不是這麼用的。《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按這麼講,誅心之論,我只需要給他們定個罪名,說他們有意挑唆朝廷與百姓之關係,想要引發百姓起事;故意敗壞朝廷仁德之名。甚至,其心險惡,想要故意破壞淮河工程,繼續讓安徽每年淹死十幾萬人?」
「甚至試圖謀劃高家堰潰堤,淹死上百萬人?嚴重的反社稷行為,必要槍斃?」
阜寧縣令苦笑道:「這種誅心罪名,就有些扯了,反倒叫人聽了覺得笑話,沒人信啊。所以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活用誅心之意。」
「既是有逼著佃戶給狗披麻戴孝的,那麼,欺男霸女的事有沒有?強取豪奪的事有沒有?把這些事搬出來,是比國公理解的誅心之論更有用的。」
「不知道國公是否知道,本朝開國之初有這麼一首逆詩。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後面下官就不敢誦了。」
「下官的意思,就是……呃……」
阜寧縣令想了半天詞,才想到一個劉鈺之前用過的詞,再三告罪之後道:「呃……國公萬萬、萬萬不要發怒。」
「下官以為,國公的……呃……三觀,對,三觀,國公的三觀和天下人大為不同。」
「我之前誦的那句逆詩的三觀,與本朝太宗皇帝那時候的三觀,也大不同。就拿當時的聯虜平聖朝義軍一事,亦或者開關借兵為君父報仇之類的話,這在當時很多人就覺得是正常的。但太宗皇帝移風易俗之後,才普遍覺得不正常。」
「再比如,前朝得國之正,早有說法。但於太宗皇帝之前,其所正者,指的是起事『亂』天下的是紅巾軍,朱洪武非是先起來造反的,因為這些逆賊將天下禍亂了,他來平定天下,不是篡逆謀反,是以為正。」
「而太宗皇帝後,言前朝得國之正,源於驅韃虜、起於布衣,此真正也。畢竟這麼論前朝,本朝才至正。」
「也就是說,本朝太宗皇帝之前,先起兵的不正,天下已經亂了再成事的方正。而本朝太宗皇帝之後,則呃、對,三觀,三觀則是越早越正,誰先舉的旗誰就正,越早就越正。畢竟韓林兒不是傳位於朱洪武,而太祖皇帝是承高迎祥的名號。呃當然……這個,聖朝鼎定後,何以謂之『起義』這就另有說法,早歸早,還必要義,不能只論早……」
「不過,總之,下官的意思,就是國公以為天大的事,天下人覺得其實是小事;國公以為天大的錯,天下人覺得其實不是大事;國公覺得一些小事,天下人覺得是大事……甚至於,有時候國公認為是對的,別人卻以為是錯的。」
「要辦事,要麼移風易俗讓天下人覺得你做得對;要麼,就還是要順著天下人的三觀來辦。」
「所以,國公覺得他們該殺,下官也覺得有道理,但於天下三觀而論他們不該殺,殺了就是暴虐。」
「但如果,拿給狗披麻戴孝這個事來說,國公覺得,此事沒什麼用,要麼均田、要麼下南洋,解決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問題,否則不要說治標不治本,恐怕標也治不了。」
「但是,讀書人覺得下南洋暴虐、均田逆天理,倒不如弄出這種事來殺幾個,弄得人人激憤更舒服。」
「雖然可能於國公看來,這並沒有什麼用,什麼都解決不了。但,天下人不認為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只想看解決這些毛皮。」
「此事,當這麼做。」
阜寧縣令腦子轉的飛快,很快給出了個主意。
該殺的殺,反正你都動了殺心了,我說不殺也沒用。
殺之前,搜集惡名,是那種律法上辦不了、但德禮上叫人恨不得殺之的事。
把案子辦死之後,將案情搜集,出書。
出書的理由,出書的目的,就是要道之一德、齊之以禮,讓天下人知道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對的。這個理由是誰也不能反對的,這是道義加身。
而若能做到這一步,那麼這個案子就無人敢翻了。
因為,就算要翻這個案子裡的蹊蹺,怎麼看都有貓膩。
但礙於這些惡行,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來翻這個案子。
也就是說,本來是覺得案子裡貪腐剋扣這事有鬼,好像是有人下套,但把那些惡名擔上之後,這案子就成了死案,翻貪腐剋扣里的古怪,就顯得要給這些惡行翻案一樣,必要天下狂噴之。
但還必須說明白了,這些人不是因為這些惡行被殺的,而是因為貪腐剋扣糧款被殺的。
這樣,既維護了律法,也借用了道德輿論。
更重要的……阜寧縣令心想,這裡面肯定是有問題的,怎麼看都像是你在故意縱容,然後引誘他們犯罪,再殺他們。這事傳出去,實在太難聽,而且你這活乾的太糙,我他媽也得跟著受牽連。
你是虱子多了不癢,我可不行。
我反正是躲不開了,這攤泥巴是指定得沾身上了。
既如此,那就直接做絕了,做成死案,做成天下誰也不敢翻、不敢動的死案。
就和之前兩淮震動的鄉紳活埋百姓案一樣。
要麼不活埋。
既是活埋,那就直接做死。
不但活埋,還要給他們扣上聚眾謀反、力圖大事的帽子。
想到這,阜寧縣令悄悄看了一眼窪地里聚集的數百鄉紳,再一看這個窪地,心裡猛驚醒道:「這……這窪地,不就是還沒填的墳嗎?恁娘,他們在西域東洋南洋戰場上的時候,是不是也是這麼處理屍體的?真是晦氣,阿彌陀佛、善哉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