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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貿易區(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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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單純的、自由貿易意義上的純粹商業問題。

包括戰爭導致的供小於求的漲價、英法爭奪印度導致的大順趁虛而入壟斷一些商品的銷售等等。

在純粹商業問題外,還有一個很特殊的地方。

那就是對南洋的統治,大順與荷蘭的統治成本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明確一點:

東南亞,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不是荷蘭政府的。

南洋,是大順朝廷的,不是大順西洋貿易公司的。

由此才衍生出了諸多的差異。

荷蘭人在東南亞的統治,一切為了壟斷,一切為了利潤。

大順在南洋的統治,壟斷,只是統治的副產品。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洋的壟斷,是要公司全額承擔成本的。

大順在南洋的壟斷,作為統治的副產品,是有一部分國家財政支撐的。

而這部分財政支撐的海軍、駐軍、歸義軍、陸戰隊,不是為了南洋而專門設置的,是將來奪取印度、皇帝想收印度的土地稅的副產品。

現在閒著也是閒著還得發軍餉,順便就暴力壟斷了。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非公司雇員,vo不歡迎他們來東南亞。

來幹啥?來當私商,分走公司的利潤?來當走私販子?

東南亞是公司的,不是荷蘭政府的。

所以巴達維亞的糖廠甘蔗園,八成是華人在干;各個島嶼之間的貿易,八成是華人在做;公司與土著之間的中介,八成是華人在當。

荷蘭非公司員工控訴巴達維亞總督對華人太好而對本國人民太差,又不是沒發生過的魔幻事件。

本族人口不足,中間階層的媒介又被多加提防,這本身就是個極大增加統治成本的要素。

南洋是大順的,不是大順西洋貿易公司的。

大順朝廷是鼓勵百姓下南洋的,不然留在內地,人地矛盾,準備讓好容易無害偶像化的剷平王,再出人間化身?

趕緊滾去南洋,去的越多越好,只要能去,啥政策都給,反正政策不花錢。

本族人口巨量,基本控制著經濟中間環節和上層環節,統治成本就比荷蘭人低得多。

荷蘭的私商,有能力把貨運到歐洲去銷售。

大順的私商,只能去大順國內賣,資本雄厚的大公司在歐洲尚且站不住腳,私商憑什麼去歐洲賣貨。

荷蘭東印度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就是南洋。

大順的西洋貿易公司,南洋只是個普通的貨源地,論價值都比不上茶絲。

荷蘭東印度公司,要以嚴苛的手段,控制丁香之類的產量,確保價格。因為資本不厚,只能增加單位利潤。

大順西洋貿易公司,資本雄厚,要以寬鬆的手段,增加丁香的產量,從而打價格戰擊潰巴西的丁香木,重奪歐洲的丁香市場,趕走替代品,重新完成歐洲香料市場的壟斷。

在土著眼裡的荷蘭,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是那幾千駐軍,首都就是巴達維亞。

而南洋是中國的傳統影響範圍,土著眼裡的大順,是個從西域到鯨海的巨大帝國。

土著眼中的荷蘭,荷蘭人吹噓的自己大西洋上也闊過的艦隊,既來不了,那就不存在。

所以是可以反抗的、有機會贏的。

土著貴族眼中的大順,是無法反抗的,是贏不了的反抗荷蘭,意味著只需要攻下巴達維亞;而反抗大順,意味著需要攻下大沽口、炮擊紫禁城,否則就要面臨泰山壓頂一般的報復。

尤其是剛伐過日本,奪取南洋,炫耀了一波武力的、千年來聽多了名字的天朝。

二者的心理抉擇難度是不一樣的。

荷蘭公司的駐軍,既是「衛所兵」、也是「京營」。

打不了大仗,三五千人的極限規模,使得往往一場起義、一場反抗,就要打個七八年,拆了東牆補西牆,兵力總是捉襟見肘。

大順公司沒有駐軍,在南洋的駐軍是朝廷的駐軍,只是守備軍。大順真正的野戰部隊,另有規模。

真要是爆發了大規模的貴族反抗,正規野戰部隊可以迅速集結。大順不用拆了東牆補西牆,只要借用一下廣州、錫蘭的野戰部隊即可。

這裡面對公司而言的成本就大不相同。

荷蘭東印度公司必須養兵,但不能養太多兵,否則養不起。

大順朝廷必須養兵,平日哪怕不用,那也得養。

今天南洋打仗了,就把廣東錫蘭的兵調過去,公司只需要支付調動軍隊的開支,不需要支付平日裡養兵的錢。

總不能說平日不用,朝廷就不養兵了吧。

軍費的真正大頭是平日養兵這也恰恰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選擇極限壓榨的原因,平日養兵也是花錢的,幹嘛不打仗獲取壓榨利潤呢,公司算計的明白著呢。

荷蘭東印度公司眼中的南洋,是個一切為了賺取利潤的殖民地。

大順皇帝、朝廷眼裡的南洋,是大順穩定的泄壓閥。

只要南洋能保證每年容納足夠的下南洋人口,能容納十萬,這省下來的統治成本,可就比靠竭澤而漁的手段榨取的那點點油水強多了去年蘇北水災,救災銀28萬兩、漕米70萬石,蠲免十幾個州縣三年稅收,調動五千軍隊防止出事。

荷蘭東印度公司,考慮的是怎麼賺錢。

大順朝廷考慮的,是怎麼省錢。

尤其是賑災、維穩的錢,這是大順幾乎全部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用處。

荷蘭東印度公司,賺錢才是盈利。

大順朝廷,省錢就是賺大錢。

種種差異下,在巴達維亞周邊,在西爪哇,這個荷蘭人原本統治、被大順接盤的地方,出現了強烈的對比。

某種程度上講,甚至是非常搞笑的。

「先進的」、「自由的」、「商業的」、「進步的」、「資本主義的」荷蘭,在巴達維亞周邊,搞最落後的、農奴制變種、快退到奴隸制的「強迫種植制」。

所謂「落後的」、「集權的」、「小農的」、「封建王朝的」大順,在巴達維亞周邊和西爪哇,搞激進的、此時最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的土地改革:自由買賣、土地私有、按畝納稅。

當然,這在大順的字典里,叫「均田」。

因為按照大順理想化的統治模式,或者說歷史造就的慣性,大順對征服地區理想化的統治模式是這樣的:

均田。

編戶齊民。

里正負責收繳稅。

官府進行統治。

沒有豪紳、當地貴族來妨礙統治。

形成皇帝六政府地方官里正保甲一個個小農,這樣的垂直模式。

包括在內地,這也是理想化的統治方式。

問題是內地士紳階層盤根錯節,沒法動。

按此時的一些說法,叫「朝廷在中原吃了士紳一千年的屎,去了南洋還要受這鳥氣,再去吃南洋土司的屎?」

內地士紳的屎,誰當皇帝都得梗著脖子吃,不吃不行。

這到了南洋,既沒有科舉出身的官僚關係,也沒有開國功勳的土地占有,幾十萬華人百姓,多數都是底層。少數可以乘馬車出入前總督府的高等華人又是根本不被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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