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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一章 國富論(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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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曼徹斯特和蘭開夏的紡織業,不能算作自由貿易而發展起來的典型。

那麼,是不是蘭開夏曼徹斯特的紡織業,就一定發展錯了?

這就是個要不要把「自由貿易」作為聖經的問題。

如果把「自由貿易」看作新時代的「聖經」,那麼很多問題就可以決絕了。

即,因為他不符合「自由貿易」,所以即便他的紡織業有所發展,那麼也是錯的。

一旦抱著把「自由貿易」當「聖經」的想法,往往就會產生一種很特殊的想法。

這種想法,簡單來說,大略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

寧可割地又賠款、要留清白在人間。

寧可全國大失業、要合真經於四方。

一般來說,新的學說一般會在兩種情況下出現。

以英國為例。

一種,是為了叼飛盤。

典型,就是輝格史觀現狀是我很厲害,那麼我為什麼很厲害?因為我一直很厲害。

另一種,是為了反現狀。

典型,就是英國的自由貿易思潮。

自由貿易理論,是非常典型的「缺啥喊啥」。

典中典的缺啥喊啥。

因為本國一點都沒有絲毫的自由貿易,所以才要呼籲自由貿易。

是以,即便這個小冊子開篇的兩個「建議」,聽起來好像就非常離譜。

但實際上,包括喬治三世在內,並不感到太過驚訝、或者太過難以接受。

因為,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聽到類似的觀點。

相反,他們經常聽到類似的觀點,甚至很多觀點比這個更激進、更離譜。

聽的多了,閾值高了,再聽一聽這兩個相對英國的激進派,並不算離譜的建議,那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可接受的。

也就是說,即便在幕後寫這個小冊子內核的劉玉,都認為這兩條建議過於離譜了。

但實際上,英國本土的人,提出過比這個離譜幾十倍的想法,劉玉的這點小建議,壓根還排不到離譜的前列。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要理解英國為什麼會出現如此激進的自由貿易學說,或者說,為什麼說自由貿易學說在英國,和輝格史觀那種去解釋英國為何牛批的方向不同,而實際上是在激進地反英國的體制?

要理解這一點,要先知道此時的英國是個什麼樣的國家。

不用去翻歷史書,只是用簡單的思維去思考一下。

在18世紀的技術條件下,一個能把財政收入收到「全國GNP的13.5%」的國家,得是個什麼樣的國家?

實際上,這麼說吧。

此時的英國,至少在貿易問題上,幾乎是《秦法》的理想國。

是距離《管子》這本書,最最最近的一個現實存在的國家。

是一個真正把把那些傳說中的嚴苛刑罰,貫徹到鄉村的國家。是一個能讓大明、大順這種皇權不下縣的帝國君主,羨慕的五體投地的國家。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這裡暫不用基督紀年,以年號紀年。

比如:

【尹麗莎白八年,第三號法令規定:凡對外輸出綿羊、小羊、公羊老者,若初犯沒收其全部貨物,監禁一年,在市斬其左手,釘在市鎮示眾】。

【再犯,即宣告為重罪犯人,判處死刑。】

再比如:

【距海岸十哩以內的羊毛所有者,必須在剪下羊毛後三天內,以所剪的數量及藏所,書面報告最近的海關】

【報告應包括:剪了多少頭羊?家裡養了多少頭羊?剪了多少羊毛?準備賣到什麼地方去?】

【在其中任何部分轉賣以前,又須以羊毛的捆數、重量,買者姓名住址,及移運地址,作同樣的報告】

【凡居在距海十五哩內的人,在未向國王保證,和出示向西報告之前,不得購買任何羊毛】

【倘若未作這樣的報告和保證,便將羊毛向海邊輸運,一經發覺,就沒收其羊毛,犯者科罰金每磅三先令……倘在查封後,有人要求領還,必須對國庫提出保證,在敗訴時,除了其他一切處罰,還須交付三倍的訴訟費】

再再比如:

【威廉三世八年之法令:凡羊毛貿易,羊毛不得裝在箱內、桶內、匣內,以防逃避】

【只可用布或皮革包裝,外面寫著三吋長的大字「羊毛」或「毛線」,否則沒收貨物及其盛器,每磅罰三先令,由所有者或包裝者交納】

【除了在日出及日落之間的時候,羊毛又不可由馬或馬車搬運,也不可在離海達五哩以內由陸路搬運,否則沒收貨物及車馬】

如果說,這還不像是「秦法」。

那麼,加上下面這兩條,那就絕對沒跑了。

【凡違法賣羊毛種種,皆有罰款……】

【對居民中任何二人執行裁判,裁判罰金,由其全村課稅來償還】

【倘有人私通小邑官吏,以求減免罰金,則處以徒刑五年】

【任何人都可告發】

【告發者免罪、免罰】

再有:

【依威廉三世八年之第20條法令之規定:織機或機械禁止輸出,違則不僅把輸出乃至企圖輸出的織機或機械沒收,而且須科罰金四十鎊】

【此法令鼓勵告發。罰金40磅,一半歸於國王,一半歸於告發人】

【另後之法令……若私自出售,違則貨物沒收,犯者科罰金二百鎊,知情不報又以船供其運輸的船長,亦須科罰金二百鎊】

【一半罰金歸於告發人】

這些法令,只是林林總總的諸多法令中的一小部分。

一葉落,而知秋至。

這還只是羊毛部分。

若是加上鹽、木材、靛草、松脂、糧食等等,可以說蔚為大觀。

讀懂了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里維坦》這樣的書,會由英國人寫出來。

人只能想像自己見過的東西,沒見過的東西怎麼想?

那些被「諷刺」為里維坦的東方的君主制國家,不管是大明,還是大順,甚至更早的大唐大宋,真的只能說那句話:我是個屁的里維坦?我要是里維坦能是這個吊樣?

甚至可以說,狗屁的百代皆行秦法,大明大順這樣的破落戶,也配說自己行的是秦法?

讀懂了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北美那群人,對「自由」如此的嚮往。

為什麼會英國派人統治北美,是那樣的恐懼。

為什麼富蘭克林希望把賓夕法尼亞變成王家殖民地,本來是為了更好地處理稅收和分地問題,結果賓夕法尼亞的百姓,寧可讓賓家族繼續當賓州的大地主,也反對富蘭克林讓賓州變王家殖民地的想法。

甚至可以說,此時的英國,於法律上,嚴苛到無以復加,各種鼓勵舉報、鼓勵舉報者分享罰款。

於經濟上,是地球上距離《管子》裡面那一套東西最近的國家。

沒有之一。

了解了這個大背景,才能理解,為什麼說輝格史觀是叼飛盤的,我牛是因為我的政策對;而自由貿易理論,是反英國體制的,認為英國做的一切都不對。

如果,把自由貿易理論,理解成「對英國成為日不落的解釋」,那恰恰是反了。

自由貿易理論的出台,恰恰是「如果英國不管這麼多,英國早起飛了,肯定比現在飛的更高」。

雖然,以劉玉的三觀來看,會覺得純扯犢子。

要是英國不這麼搞,英國不是起飛了,而是英國早炸了。

從羊毛到呢絨、從造船到製糖、從棉布到骨瓷,真要是沒有保護和限制,早就被沖爆了。

真要玩自由貿易,你英國的航運業,何德何能與海上馬車夫荷蘭競爭?

你英國的紡織業,何德何能與印度競爭?

你英國的羊毛質量,何德何能與西班牙競爭?

甚至,你英國的蔗糖業,何德何能與法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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