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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九章 皇帝眼裡的改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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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必要的時候,朝廷用錢能確保立刻買到這些大宗的現貨。

這些流通的現貨必須是流通的,但又不會對內部造成巨大衝擊的。

那麼,這就需要一個蓄水池。

這個蓄水池,就是日本、朝鮮、南洋,以及一些再加工產品。

必要的時候,朝廷可以把通往那些蓄水池的水管,換個地方即可。

比如,劉鈺在淮河事件上的操作。

本質就是動用了白銀,買走了遼東、蝦夷、南洋等地市場化的、非小農的大型種植園和農場的粗糧,很多粗糧是用來釀酒賣的,所以有充足的現貨。

並且,如果一旦本國缺糧,大順的海軍可以迅速動員,以日本和南洋市場為主的蝦夷農場、南洋稻米種植園的糧食,快速運回國內。至於日本和南洋缺糧,反正影響不到皇帝的統治。

大順解決了「白銀和物資」快速轉換的問題,極大地提高了皇權的力量,加強了統治。

如果不想退回前朝前期的「實物稅」,那麼怎麼保證錢能買到東西就是大順統治下去的精髓。

要麼,退回白銀貨幣化之前的收實物稅,加大百姓徭役、運輸、損耗。

確保朝廷手裡始終有糧食、有鹽、有布匹。

要麼,認定無法往回退,那就確保大宗物資能買到。

確保朝廷手裡有錢、有海軍,就等於朝廷手裡有糧食、有鹽、有布匹。

從劉鈺躍上大順的決策層開始,實際上大順皇帝李淦,花了二十年時間,搞明白了一件事。

而這件事,用一句話就能概括。

皇帝花了二十年時間,弄明白了:哦,原來錢不是財富啊,糧食大米食鹽鐵器耕牛布匹才是財富啊。

看上去,好像挺搞笑的,皇帝花了二十年時間,就琢磨出來個這?

但實際上,這並不好笑。

中華帝國從大明成化二十三年,丘浚上疏認為使用白銀等於國家放棄鑄幣權、等同於把鑄幣權讓給商人;再到隆慶元年正式白銀貨幣化和稅收白銀化;再到大順主動海外貿易白銀湧入……摸索了整整二百年時間,終於想明白了和之前徵收實物稅的時代截然不同了。

也終於回過味兒來了。

而等著皇帝回過來味兒之後,再回頭看看這些年改革的方向,皇帝終於融會貫通,用他自己的理解、或者說他自認為是有效的一套邏輯,來理解這一切的改革。

比如鹽場改革。

皇帝支持的原因,就是因為大鹽場方便管理,並且在需要的時候,只需要一小隊士兵、三五個獄吏,就能完全接管這些大鹽場,保證鹽的生產。

或者說,保證朝廷手裡有鹽。

而淮南鹽的小生產者模式……同樣是100萬石的產量,是控制一個大鹽場容易?還是控制七八萬小生產者的鹽戶容易?

再比如那些在蝦夷、東北、南洋辦農場種植園的。

如果朝廷急需100萬石糧食的時候,是從這些大農場大種植園搞比較容易?還是從100萬小農手裡徵收100萬石糧食容易?

皇帝盤算了一下,如今他手裡握著的、算作必要時候朝廷能夠掌控的力量,比起二十年前可多太多了。

他手裡,多出來一個可以一次性賴帳不還的銀行,裡面存著上千萬兩的白銀,必要的時候直接搶。雖然這麼玩只能用一次,但或許足夠救命、翻盤。

多出來兩個商品糧基地,必要的時候直接強制徵調,保證大順遇到大規模災荒,可以迅速徵集糧食可以用錢,如果沒錢,那就直接用槍。

多出來一個扶植起來的財閥模式的運輸公司,必要的時候直接強制徵調,保證錢能買到物資、物資能運到地方。

現在,就差一個產鹽基地了。這個產鹽基地必須是密集的、集中的、人少的、方便接管的。必要的時候,必須能保證每年兩三億斤的產量。

在一切平穩、一切順利的時候,朝廷只要有錢就夠了。

然而一旦出事,錢不管用、或者沒有錢可用的時候,他可以讓艦炮、大炮、火槍去把這些東西控制起來。

皇帝這二十年,總結出來兩個道理。

第一個:大順的十億畝土地,是士紳的,皇帝無力動員這十億畝土地的力量。而大型鹽場、大農場,可以是皇帝的,皇帝只需要一支軍隊就能控制、並且轉化為皇權的力量。

控制一個用蒸汽機的大型曬鹽場,和控制10萬鹽戶小農,對皇權而言意義一樣,但成本大不一樣。

第二個:真到亂世,比如明末給大順的教訓。錢,不如糧食、鹽、鐵、布管用。

朝廷在放棄了實物稅、又放棄了基層控制力、又放棄了均田制後。已經不能按照實物稅時代的經驗,去治理了。

至於皇帝和林敏講的這些理由,冠冕堂皇罷了。

皇帝只是單純的壓根不在乎,淮南產業結構改變導致的、揚州府等地數以十萬計的和鹽產業有關的人失業而已。

但又不好直接說,遂用「大義」、「大利」這樣的理由;用未雨綢繆這樣的道理,暗示林敏:揚州淮安的衰敗,是為了「防患於未然」的必要代價。

要麼,你把黃河問題解決了;要麼,你把江蘇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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