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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三章 最後的鬧劇(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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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不辦是一回事,這個說法會不會直接被抓住殺頭,又是另一回事。

這些說法,既然劉玉說都是「顯學」了。

那麼,李欗肯定是不止一次聽過的。

況且,這的確真的就是如今的顯學,尤其是新學派中顯之又顯的顯學。

早在當年劉玉在松蘇主持下南洋的時候,和顏李學派那群人扯犢子的時候,這個想法已經在市面上出現。

而伴隨著扶桑的移民,使得一些東西,似乎真的可以實現。

之前諷刺顏李學派,說你們琢磨著人均五十畝地,壓根不懂算術,在這瞎想啊。

可現在……

扶桑、南大洋,真的有幾十億畝土地可以耕種,而且氣候適宜。

小農夢想。

井田復古。

工商新學。

這三種原本說完全不可能摻和在一起、甚至可能是不共戴天的學說,竟然搞成了一種大雜燴的顯學。

不過,這個問題,難點不在於這是不是顯學。

而是,顯學可以在民間。

但是,顯學不能在朝堂宮廷有代言人。

除非,顯學不再是顯學,而成聖學。

否則的話……你個公爵、你個皇子親王,成了顯學的「眾望所歸」,你想幹啥?

這是你這個公爵,還準備再進一步,準備在大順獲封個「安順公」?

還是說,你這個親王,準備把這些顯學之士網羅府中,準備開天策上將軍府啊?

甚至於,再低一點,不是王公,只是士大夫。

那你這是準備「以一人之力、而易天下之學」?準備搞《三經新義》,改科舉,搞學校,以後取士皆以《三經新義》為標準答桉?

即便說,劉玉說純粹是學術討論。

但學術討論這種事,處江湖之遠,倒是行;而居廟堂之高,搞學術討論,那就有點嚇人了。

最開始,李欗只是和劉玉談自由貿易,眉飛色舞,甚至要搞新天下。這個,問題一點不大。

現在,劉玉問這個,李欗就感覺到略微有些彆扭了。

他也沒有正面回答,而是打了個哈哈道:「此事,知難行易。」

「昔者荊公變法,而天下亂。總不能如前人所言,荊公就是大奸臣吧?總歸是為社稷著想的。」

「如今,黃河還未修成,我看此事,日後再說。」

「待黃河道成……如國公言:後來人、後來事。」

「不過,是不是可以行折中之策呢?」

折中之策、折中之策。

這些年,大順的政策里,最不缺的,就是折中之策。

各種折中。

既然說折中之策。

那麼,也就是和稀泥。

劉玉也不必問什麼叫折中之策。

無非就是。

既不均田。

也不大改。

工商發展。

一切如常。

而以朝廷之稅收,行移民之事。

今年移一縣、明年移一州、後年移一府。

愚公移山、精衛填海,天下幾百州縣,百十年估計也就差毬不多了。

李欗不必說什麼是折中之策。

劉玉卻不得不問一下,看看李欗對於現實和經濟的理解,到底能不能擔得起一些事。

遂道:「既說這折中之策,曾有人如此言說。」

「所謂:徵稅可以與太陽吸收地球蒸氣的作用進行比較,然後在雨的狀態下將它們分配到所有需要水來滋潤和生產的地方。而這些水,又蒸發回天上,不斷循環。」

「如果定期進行這種循環,則肥沃、滋潤、生機、發展隨之而來。」

「但是,當天空在它的憤怒中,在暴雨中傾瀉而出時。蒸騰的水就這麼多,這裡多,那裡就會少。」

「無論這裡有雨還是那裡乾旱,也無論這雨水有益或有害,可以認為,幾乎總是在年底被採取和返回的相同數量的水。」

「因此,僅分布就可以產生差異。公平和規律,它創造了豐饒。」

「水的循環如此,稅收亦如此。」

「而以稅收,作為移民遷民的支持,則有兩種意義。」

「最開始,水的總量是一定的,但這些水,降到了該降的地方。」

「隨後,隨著遷民、移民、墾殖,總的『水』也會增加。而就可以用更多的水,滋潤更多的乾旱之處。」

「依靠稅款,支持移民和墾殖,作為移民和墾殖村社的前期支出。」

「那麼,數年之後,這些墾殖者,既可以償還前期的支出。又可以提供土地稅、鹽稅等間接稅。如此循環,則『總的水量』越來越大,而可以滋潤的地方也就越來越多……」

「這種說法,殿下以為如何?」

李欗並未過多思考,笑著搖搖頭道:「並不適用。」

「若這些可以墾殖的土地,在中原,甚至在遼地,那都好說。這麼講,是對的。」

「但本朝現實,這些可以墾殖的地,在扶桑。那麼,這個想法,就大錯特錯。」

「當然了,前面說,以水喻稅,代天行雨,使之潤旱而少澇,這個說法自是對的。」

「但後面嘛,就很不現實。」

「既在扶桑,數萬里之外……若行英人十三州殖民地事,必不持久,數年必反。」

「而若想持久,從他們身上徵稅,完成這個循環,就不現實。」

「其一,扶桑數萬里之外,一人遷徙所廢,不下百五十兩。只靠種植,幾年能還清前期支出?」

「其二,對他們徵稅,最多也就能用在遷民過去之後,安置、吃飯、等待收穫的這些事。 」

「但,這些支出,是小頭。」

「大頭,是從中原走到海邊、再從海邊航行到扶桑。這個大頭,他們的稅,便毫無意義。」

「是以,此空想也,至少於本朝,毫不實際。」

「與其琢磨這個,倒不若說,繼續發展工商,而加工商稅,加大移民,作為折中之策。這個,或許可行。但要說,搞墾殖,以墾殖之賦,而為移民之資,並不可行。」

「此事,國公是在考教我呢。」

「國公在扶桑移民之法,並不是靠墾殖之利,而是靠工商之利。先挖金子後賣酒搓棉曬鹽,說到底是靠這些利潤,為工資,發給僱工。而僱工又拿此錢買地為農。到底來說,這錢來自於工商,而非墾殖。」

「我說的折中之策,也是一樣的道理。只是國公是在扶桑搞錢往扶桑移民。我不過以為,繼續發展本土工商,而得稅收用於遷民。」

「說到底,錢,還是要靠工商業來轉動。而不能指望墾殖之利,自成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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