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洛陽牡丹(2/2)
只聽對方又問:「二郎風采,圍金著朱,當世英傑,可怕打乎?」
李汲心說來了……趕緊回答:「蕃賊千萬,縛於闕下,既入高門,豈怕打罵?」
於是聽得一聲:「不怕便好。」「呼啦啦」,也不知道從哪兒湧出那麼多婦人來,各執棍棒,朝著李汲身上、腿上便打。
這也是傳自北朝的獨特民俗,稱作「下婿」,也就是婚禮之前,先給女婿來個下馬威,據說還曾經真有新郎被活活打殘的……不過來前元景安就說過:「下婿舊俗,而今不過做做樣子罷了,不至於真出大力,郎君休怕。」李汲當時笑道:「一些婦人而已,便執槍刀來我也不懼,況乎只是些棍棒啊。」
只是刀槍加身,李汲總能擋啊,能打回去啊;至於「下婿」,他總不好對那些崔家女眷下狠手吧,由此只能閃身躲避,且一邊躲,還須一邊繼續向前——若不趕緊突破封鎖,很可能打起來就沒完啦,難道真要耗得那些婦人筋疲力盡麼?
由此難免有所疏忽,還真挨了幾下,其中某下確實挺疼的。李汲心說還真不能小瞧這些婦人,倒頗有壯健者……但你下那麼重的手幹嘛?是不是也跟崔據過去似的,其實並不滿意這樁婚事啊?
旋見又一棒貼近身前,李汲乾脆深吸一口氣,橫起臂膀來,就是奮力一格。「喀」的一聲,那棒子從中折斷,執棒的婦人嬌呼一聲,連退了六七步,然後一屁股就坐地上了,半晌掙扎不起……
婦人們因此驚散,李汲趕緊大步流星,來至堂前。
李晟急步跟將過來,與李汲一起朝堂上行禮。抬起頭來再一瞧,堂中央排開一溜的屏風,將後面情形遮得死死的。元景安上前來,將一隻以紅羅包裹,五彩絲線縛口的大雁,先遞給李晟,再由李晟交給李汲。
這是「奠雁」之禮,新娘應該在障後坐馬鞍之上,新郎將大雁擲入障後,女家人伸手撈取。這隻大雁,最後還要男方花錢贖回,並且放生,但元景安說:「今百物騰貴,男家往往將雁賣回市上,遂有專門養雁出賃者,可省好些錢帛。」青鸞規勸李汲,咱也這麼幹吧,乃於集市上租了這隻大雁。
兩世為人,正經成婚這還是頭一遭,況且這唐代的婚俗還如此的花哨,李汲難免有些心慌,於是一個不小心,這雁就擲得有些高了,眼睜睜瞧著直奔屋樑而去,且多半會狠狠地撞上,就此扔掉半條命,恐怕是還不回去了……
正自愕然欲呼,障後猛然間甩起一條彩絹來,輕輕巧巧,便將大雁捲起,旋即彩絹一收,雁落帳後。
李汲大舒了一口氣,心說好在我挑了個有本事的新娘,要不然今天必定出醜。李晟是沒見過崔棄的,不禁驚訝,斜過眼來一瞥李汲,那意思:是新婦?不會吧……崔家女眷中竟還有此等高人麼?
這時候天色已黑,好在堂上遍布燈燭,堂下滿是燎火,照耀如同白晝一般。李汲「奠雁」已畢,即與李晟轉身退至堂下,按道理就應該舞蹈一回……當然他不會,只能由李晟來。
沒想到這李良器表面粗豪,卻竟然頗為善舞——當初找儐相的時候,李汲就問過他,李晟說我能舞,但不能詩,李汲說詩可以預先做得了臨時背誦啊,舞蹈可得當場來,則一切都拜託良器了。
此時所詠之詩,名為《催妝詩》,意思是催促新娘趕緊打扮齊整,下了堂跟咱們上路吧。《摧妝詩》一般為新郎自作,或者儐相作,而既然李晟不會作詩,責任就只能交還到李汲身上啦。
固然也可以在集市上買本常用詩集來,隨便挑一首,但李汲心說我既不能舞,倘若再不作詩,未免顯得娶婦之意不誠……咬著筆桿苦思冥想了兩個晚上,終於勉強成篇。遂由李晟吟出,云:
「獨處京畿夜月涼,長思牡丹發洛陽。欲將絹紫移窮敝,勿竭渴懷倩急妝。」
崔家那些婦人聽了,自然交頭接耳,紛紛竊語——「沒想到李二郎還能做詩呢!」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李汲雖掛文職,其實是個武夫,這也是不少崔氏親眷並不滿意這樁婚事的主要原因。為此有幾個婦人聞之撇嘴,說:「恐怕是抄來的吧?今在長安,如何倒說洛陽?」
有自以為聰明的代李汲解釋道:「這是以洛陽而喻關東也……」因為崔氏本籍博陵,屬於廣義的關東地區——「說關東有名卉牡丹,思之念之,渴盼移植到京中來,遂請新婦急急梳妝。詩非上佳,亦勉強能看得過了。」但隨即也笑,說:「二郎原在廣化坊,還能說是窮敝陋宅,今既得了平康坊的宅子,又何窮之有啊?」
其實吧,李汲之所以提起洛陽,是因為初會崔棄,就是在洛陽宮掖庭之中。他琢磨著我作《摧妝詩》,這總得有個人特色啊,不能全是空泛言辭,換個人一樣可用,那不妨便從洛陽著筆吧。洛陽名產,自然是牡丹,遂以牡丹比喻新婦;之所以說「絹紫」,是因為聽說當時最名貴的洛陽牡丹,乃是名為「軍容紫」的黑色品種,尤其官品中亦以紫袍為最貴,內涵之意乃是:我這娘子啊,乃是花中魁首,無人可比!
他覺得崔棄應該能聽得懂。
李晟舞蹈之際,將催妝詩連續三唱,終於屏風打開,新婦露面——也就是在長安城內,關防較嚴,總不能耽擱到靜街鼓響,致使新人難歸吧;若在鄉下或者偏僻小邑,據說有可能得催到東方既白,新婦才肯出來的。
新娘子一身白衣,下系六幅的金縷裙,以一柄繡有鴛鴦的團扇遮住面孔,裊裊婷婷,蓮步輕移,跟隨在李汲、李晟等人之後,出府登車——李汲心說以崔棄的性子,這么小碎步走路肯定憋悶死了吧……
即引彩車往平康坊來,行不多遠,便被人當街攔住,索要喜錢——這種風俗稱作「障車」。元景安早有準備,即將預先準備好的錢幣、絹帛散與眾人。
楊綰曾經提到過一樁往事,還是在則天皇后時代,裴惟岳署理愛州刺史時,當地首領娶婦,惟岳當道攔阻,索要障車綾一千匹;因為最終只得八百,遂當場捉走新婦,戲弄三日後才肯放歸。李汲聽聞此事,當場就怒了:「誰敢捉我新婦?!」不要命啦,且都無須我出手,我家娘子就能戳你個滿身窟窿!
楊綰笑道:「裴惟岳此舉,其意實不在錢,而為凌辱夷酋也,他人誰敢為之?雖然如此,過往障車散財,動輒萬計,是以睿宗皇帝時,左司郎中唐紹上請,禁斷此俗。只是民間慣習,不能即止,好在是在長安城內……」
長安城內有宵禁,除非你專挑金吾不禁的年節娶親,否則人不可能堵你太長時間。
李汲當時撫掌讚嘆:「想不到宵禁還有這般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