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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請賞三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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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李亨還在的時候,李适就曾多次向祖父建言,應該召回李泌,委以國事,李亨哼哼哈哈的,貌似深以為然,偏偏就是拖著不辦。李适再向李豫進言,李豫明確表態:「若孤踐位,必委國事於長源先生。」

因而今天李汲一提起此事來,李适便笑道,這還用你說啊,只是——「衡山雖大,以國家之力,覓得長源先生行蹤,應該不難。然恐先生醉心於修道,不肯應命,奈何?」

李汲答道:「家兄昔日辭去,以為天下將定也;而今蹉跎數載,賊勢仍熾,則但聖人誠心訪求,必無不應之理。」頓了一頓,又道:「昔日先帝強披紫袍於家兄之肩,難道今上就不能強擄他到長安來嗎?」皇帝要真鐵了心用你,你還能跑得了?

李适笑笑:「如此,便太過不恭了,並非待賢之道。還望長衛也修書一封,述孤父子渴盼之意,幫忙相勸長源先生出山相助。」李汲點點頭,說行啊,我一會兒就寫。

李适又問:「則長衛所請二事為何?」

李汲一咬牙關:「請殺李輔國、魚朝恩等誤國權閹!」

李适面色一沉:「此亦孤之願也。」但跟第一事不同,他沒說同時也合乎老爹李豫的想法——「只是聖人方踐祚,人心未穩,不宜急圖。長衛且稍安勿躁吧。」

李汲也知道,這會兒下詔除殺二閹,時機未到——尤其魚朝恩,久監諸軍於外,他目前能量究竟有多大,李汲本人也不是很清楚。於是關照道:「但望殿下與聖人,記得李汲今日之言。」

「其三事為何?」

李汲雙手一攤:「殿下曾許諾過臣,難道忘記了麼?」

李适神情有些茫然:「孤許諾長衛之言頗多,所指是哪一樁?」

李汲心說你許諾過我什麼啦?全是虛的,就只有一句稍稍實在些——「臣請將十萬軍為國靖難,東平亂事,西御蕃賊,難道殿下忘記了麼?難道還要留我在宮中,執戟為衛?」

我是對李亨徹底灰心失望了,而把希望暫且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為了扶保李豫順利登基,這才答應加入禁軍的啊。如今李豫如願得償,總該把我給外放出去了吧。別以為光升兩級官就能了事兒!

李适笑笑:「今晉長衛五品,正為此事也。」

唐朝官制,高下九品,以及流外,服分五色,而每次易服色,都是一道大坎兒,輕易難以逾越。首先是從流外得入流內,換穿青袍(其實是碧色,高宗朝因怕「深青亂紫」而給改了);其次八九品到六七品,換穿綠袍;然後六七品到四五品,換穿朱袍……

著朱袍就算是高官顯宦了,從中層躋身高層,這道坎兒不是那麼容易過的——當然啦,僅就文職而言,如李晟進為三品,都可以穿紫袍了,成色比起李汲如今的朱袍來,其實差一檔次。

李适的意思,給你李汲高品,就是為了可以文官之身,出外典軍——起碼也能做一州刺史了,有領兵之權。只不過,還不能急啊——

「今兵部郎中之命,不過寄祿而已,長衛本職還是英武軍長史,要為聖人抓牢北衙禁軍。且待除去李輔國,禁中無憂後,再放出外。」

你若現在甩袖子一走,李輔國分分鐘將黑手插入北衙,你信不信?到那時候,聖人必有所忌——怕再來一場宮變啊——就不方便剷除他啦。

「且,」李适笑笑,「長衛尚未婚娶,難道這便忍心拋下新婦,獨往外鎮去麼?」

李汲輕輕嘆了口氣:「國喪之中,也不知道何日才能復定婚期了……」

他是在宮變第二天返家的,青鸞已經被送了回來,但崔棄卻也再次芳蹤杳然。詢問之下,才知道當日青鸞並沒有離開家門,只是在屋中灑掃,突然間就被人蒙住了口鼻,才掙扎兩下,便即暈去。醒來後,已身在一間黑屋之中,被綁縛了手腳,堵住了嘴巴。

然而時間不長,她便獲救,只是前來救援的並非崔棄,而是幾名大漢,自稱是李汲的朋友,許諾明日一早,城門打開,便護送青鸞返回平康坊家中去。對於被擄的經過,青鸞驚怕之餘,記憶已然模糊、混亂,仿佛做了一場噩夢似的。

只是在李汲反覆追問下,描述當晚的情境,估計囚禁她的小黑屋,應該距離望春樓並不太遠。

李汲很感激崔棄,很想要當面道謝,可惜崔棄再不肯露面——雖然商定了婚事,李汲也認識了崔據,但以這年月的習俗,終究不方便親自登門去找未婚妻啊。本來李隆基駕崩,就使得李汲的婚期被迫延後,如今李亨也掛了,真不知道會拖到猴年馬月去——照道理來說,這國喪是不能累加的吧?應該吧……

李适安慰他:「也無須耽擱太長時間。」

中國是禮儀之邦,其禮概分為五,即:祭祀之事為吉禮,喪葬之事為凶禮,軍旅之事為軍禮,賓客之事為賓禮,冠婚之事為嘉禮,違禮也往往回觸犯國法。但即便如此,因為門類太過瑣碎,條文常有變更,所以除了一些飽學宿儒外,很少有人能夠諸禮貫通。

尤其是老百姓,還有李汲這種天性重法超過重禮之人,往往要等事到臨頭,才會去找明白人諮詢——尤其國喪,有可能一輩子都碰不上一回皇帝駕崩啊,遑論一月之內連死倆呢。

好在李适告訴他,自後周明帝以來,國喪期內,就不再禁止百姓嫁娶。當然啦,也不能這邊兒皇帝發喪,你那邊兒敲鑼打鼓吹嗩吶迎新婦啊,一般總得釋服(脫下喪服)之後才成。

按照周禮,父母之喪須守三年(實際上是二十七個月),其周年為小祥,二年為大祥,直至釋服。而唐代規定,無論軍民人等,接到山陵崩的敕書之後,持喪三日,即可釋服。至於皇帝本人,三日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釋服——把一個月濃縮成了一天。

李适說了,你終究已是朝廷高級官員,跟庶民百姓不可相提並論,最好等到皇帝釋服之後,你再迎親——也就一個月左右吧,無須等待太長時間。

然而——「令岳怕是也堅持不了多久了吧?若崔光遠逝去,其女理當守喪三載……」這是壓縮不了的——「則長衛的婚事,便遙遙無期了。」

言下之意,趕緊搶在崔光遠掛掉之前,把他閨女兒娶回家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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