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王太子的病(1/2)
在金色的拱頂下,大臣拉穆瓦尼翁雙手捧出了路易十六的敕令及逮捕令,身旁站滿了凶神惡煞且荷槍實彈的禁衛兵,沒有法官敢於阻攔這位掌璽大臣,待到他站在國王之角的御座邊,轉身先將逮捕令給打開,公然宣布,奉法蘭西神聖的王命,對巴黎高等法院的兩名稅務法庭的庭長,迪瓦爾.戴普勒梅尼和古瓦拉爾.蒙薩貝,予以逮捕,並監禁至巴士底獄。
這下大審法庭轟動了,憤怒了。
大法官莫特將單面鏡片嵌在眼眶中,疾步往前,抓過逮捕令確認上面的文字和徽章,但這真的是路易十六親筆簽發的,「是什麼罪名?」他怒問掌璽大臣。
「煽動罪。」拉穆瓦尼翁很鎮定地答覆。
「法蘭西的司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官們齊聲抗議起來,意思是王室沒有權力逮捕法官。
「那諸位先生!」拉穆瓦尼翁的怒吼,打斷了他們的起鬨,接著大臣拔出了鋒利的佩劍,指向對方所站立著的牆壁,「當今王上便要學習昔年的太陽王,我代表他走到這大審法庭中來,就是要讓法蘭西的司法貴族們明白,什麼是國王的權力。」
說話間,士兵們上前,把兩名法官中的倒霉鬼的雙手給銬住,接著往大廳外扭送。
「這是戰爭,大臣。」莫特大法官站得筆直,目光逼視著德.拉穆瓦尼翁。
「是,性命相搏的戰爭。」拉穆瓦尼翁也站得筆直,於法官們的對面,又打開了「六條敕令」,很快他的聲音迴蕩在大審法庭的廳堂中。
一條,廢除對嫌疑人的預先拷問;
二條,廢除密札制度,但繼續保留公開的御札制度;
三條,成立「全能法院」,由法蘭西國王親自管理,選擇親王、公爵和國家重臣組成法庭,擁有註冊敕令的權力和最高終審權力;
四條,取消全國高等法院的註冊權,並撤銷其大部分的下級、特設法庭;
五條,將地方上的初審法院改為初級法院,從高等法院那裡接過部分終審權力;
六條,如案件超過初級法院的裁量範圍,便交到新成立的「大裁判所」手中,大裁判所即是所謂的上訴法庭,計劃在全國建立四十五所。
宣讀完畢後,拉穆瓦尼翁便要求:「請巴黎高等法院註冊取消巴黎高等法院司法特權的敕令。」
莫特大法官嚴詞拒絕:「巴黎高等法院註冊絕不註冊這項取消巴黎高等法院司法特權的非法敕令。」
拉穆瓦尼翁接著說:「那就由國王直接成立全能法院,御臨此地,代替巴黎高等法院註冊此敕令。」
「沒有巴黎高等法院註冊授權的全能法院,也是非法的。」
「不,國王擁有凌駕一切的權力。」拉穆瓦尼翁大聲說道。
當晚,路易十六在凡爾賽宮緊急召見重臣和公爵們,要求他們成立新的全能法院,奧爾良公爵去了,但拒絕加入,並提出強烈抗議,路易十六當場宣布,將奧爾良公爵驅逐出凡爾賽宮。
法國的國王難得地強硬起來,當跟隨奧爾良公爵的「愛國黨」們準備蜂起作難時,得到國王御札的警察總署、騎警隊,還有宮廷的禁衛軍們,開始橫掃巴黎的大街小巷,許多報社被查封,記者和律師遭到驅逐,巴黎高等法院的賢人門被關閉起來,牆壁上貼滿了告示:
「所有巴黎市民,有任何訴訟案件,請先前往各區的初級法院,若得不到滿意結果,再交由全能法院審判。」
讓路易十六吃驚的是,原本在他預想中的,巴黎高等法院聯合諸多黨派激烈的反抗景象其實並沒有出現:法官逮捕也就逮捕了,奧爾良公爵驅逐也就驅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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