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壟斷私鹽(2/2)
之前番婆子為了請孫承宗出山,讓新軍前去高陽,每隔十幾里便留下一組人馬,敷設電報站,帝師原本要三請三辭才能回北京,書信來去需要大半個月,結果瞬息間便發報三次,番婆子半本弁而釵都沒看完,帝師就屁顛屁顛回了北京。
番婆子打仗不在行,電報這等神器給了她,也盡整些「你的紅衣大炮陣地往前挪十步」這種笑話,但給了朕,卻是如虎威將軍添翼。瑪納原本只能吃地上跑的,長了翅膀,那天上飛的也跑不了嘍,天下山珍盡入它彀中。
朕只要每天在北京醒過來,第一件事就是讓御馬監往帝選營發報,為避人耳目,以防泄密,對外宣稱是為朱家在各地的宗室操辦婚事,去民間求問八字,美其名曰「聘」。
聘過之後,線路暢通,朕便能穩坐紫禁城,遙控指揮作戰,反正除了真正的硬仗,小打小鬧時主將都是靠細作、偵騎傳回的口信,只靠電報已經足夠朕下令了。因為一日之中,朕不會平白無故被番婆子抓了壯丁,正好在大地圖上擺開帝選營的算子,看看朕的百萬內帑走到了哪個州府,有何見聞,欽差大臣算個屁,這才叫如朕親臨。
後來朕得意忘形,說漏了嘴,底下的內官也知道了這說法,聘這話便不脛而走,底下人也不說聯繫得上聯繫不上了,若是線路通暢,延遲低,通政司便稱之為「聘通了」,若是有時電報站的看守偷懶,那就是「聘不通」。
帝選營這次沿著運河南下,一個是為了清繳私鹽,朕在君堡賣私鹽可以,因為沒人打得過朕,你們在大明賣私鹽就不行,因為你們打不過朕。
大名府再往南,跨過黃河,就進入了河南開封府,這裡緊鄰黃河、淮河,靠近兩淮鹽運司,私鹽走私猖獗,所以朕特意把帝選營部署到這兒,作為查抄私鹽的第一站。
查抄私鹽其實就是個由頭,朕的禁軍山賊也打,白蓮教也剿,要是哪裡有陰奉陽違的地方官,朕也給砍了。
什麼?問黃得功要聖旨?
來人,給他寫一份聖旨。
「陛下,前面有個稅關,標下打探了,是魯王朱壽X的設的。」
受限於八卦的長度,電報字庫編碼里許多生僻字編不進去,遇到宗室的名字就會經常出現這種情況,朕知道了,魯王朱壽鋐,你們直接寫魯王不就行了,寫名字朕又不認識。
私設鈔關,那就是搶朕的錢,給朕打下來。
「陛下,我們的前鋒在黃河對岸的越皮寨登陸,是前去開封府城,還是在蘭陽縣安頓?」
朕用閱讀石在地圖上找到了蘭陽縣,上頭還有數據:城牆等級一,基礎設施三,糧食儲備四千。
這怎麼住得下一萬人?
朕指示道:「問知縣領了糧,然後去開封,偵騎派了嗎?雖是在大明境內,也馬虎不得,需要養成時時派遣夜不收的習慣。」
御馬監知兵的小太監剪了個紅色箭頭,貼在蘭陽縣城上,直指開封城。
上個版本還沒這玩意啊,合著番婆子跟滿朝大臣盡琢磨這玩意了。
很快,回報又到了:「縣令說,為防止軍隊冒領糧草,按律要在蘭陽縣駐紮一天,第二天才能領到糧。」
朕先是一愣,旋即反應過來,大明的軍隊在境內新軍,自然是要各州府供應糧草,但若是軍隊行軍速度很快,一日過了兩三個縣,那豈不是能一次領兩三份糧?
所以有人一拍腦袋,定了條規定,軍隊一定要駐紮一天才能領到糧食,第二天才能吃上本地的糧,當天要麼挨餓,要麼吃存糧。
若是在國境內想要丟棄輜重長途奔襲,那基本上就只能一天走一個縣,走得快倒成了罪過。
其實實際上並沒有這麼麻煩,按莫里斯皇帝的兵法,大軍的偵騎後要跟隨前哨隊,在野外負責尋覓駐地和水源,若是在大明境內新軍,完全可以由他們攜帶主將信印,先去下一站備好糧草。
所謂住一晚才給糧米的規定,多半是當地縣令嫌麻煩的託詞。
若是尋常軍隊,多半就只能老老實實坐下挨餓,等第二天領些發黃的陳米做飯,可帝選營是什麼?這是朕的親軍!
朕!
有的是錢!
你當百萬內帑是白貪墨的嗎!
所以一份新的電報拍給了帝選營:「給朕把蘭陽縣的米店、菜場和肉鋪買空!」
可以預見,在未來的半個月內,蘭陽縣裡的百姓要啃鹹菜就小米粥對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