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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匠須學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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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俱文珍見到,屯田的射士們在麥田裡每隔一段,開始種植那傳聞當中的草棉。

草棉的種植方法,經護國寺的明玄法師在寺田裡兩年的摸索,終於總結出一套方法,並印製成《棉圃金方》,分發給整個興元、鳳翔、涇原各處屯所塢堡,由識字的軍將或軍卒教授。

現在俱文珍只見到田頭,若是麥田的話,射士們在每壟間,細心地下一顆棉子,若是單純種棉的田畝,則每隔一步遠,下兩顆棉子,因明玄法師在《棉圃金方》當中再三強調,草棉這種作物和稻麥等不同,只喜歡稀疏的種植,如果種植得過稠,則根本不會「結實」。

現在為了推廣種草棉,高文下令鳳翔、興元和涇原的所有軍屯、羌屯和遣屯(散屯、官屯隨意),每五十畝地必須勻出十畝來種棉,其他的田野里則同樣間種,待到收穫後由當地監司一併統購,再分發給各戶抽絲織造。

另外高岳還規定,射士、罪人、黨羌等屯田同時,如完成責成令規定的收穫外,允許自備牲畜和牛馬墾闢新田:至於新開闢出來的田地,高岳極力鼓勵種植蕓薹、胡麻等經濟作物,他在曉諭的牒文里苦口婆心地對軍民們三令五申:「各府統統種粟麥,不出一兩載靈州又有大宗穀物輸入,西北穀物必賤,雖有和糴法,也必損害你等收益,不如多種棉、蕓薹、胡麻,多牧犏牛、馱馬,棉布、蕓薹油、胡麻油可販售於北塞,牛馬則可販售於荊南、蜀地,如此家計方不會失墜。」

至於新的「廓坊戶」政策,高岳同樣為射士、將兵們操碎了心,立牒文木扎說:「射士有田,將兵有餉,然終究不是長久計——試問二代有子女為五,三代後子女便五五又得二十五,那一頃地,那三十貫餉,如何夠口分?哪怕京師里為員外郎、郎中的,家口如多,也將困頓,以至於有乞食寺廟,子女凍餒者。我鳳翔、興元兩府,不禁戶籍、生計,出身編戶、遣犯、軍卒門第子弟女男者,皆可釀酒,可煎茶,可織造,可養蠶,可為腳力,可為店肆,可為讀書進士......」說白了,就是高岳以法令模式強制種棉,也以法令模式鬆弛了身份制度,開始重視商人、工匠的訴求利益——反正中央政府對基層的人身控制,已遠不如盛唐前那麼嚴格,高岳這樣做,不過是考慮到了歷史進程,稍微添加點個人奮鬥而已。

這時俱文珍還見到村頭立著的木扎,在大尹的文字下,還附帶著首詩歌,是高岳將隋末唐初的詩人王梵志的詩歌改頭換面下,勸勉百姓為「廓坊戶」,學習工商手藝:

工匠須學巧;

巧即富相報。

身今不為奴,

妻亦披錦衣。

(原詩為,工匠莫學巧,巧即他人使,身是自來奴,妻亦為官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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