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辯難西朝堂(1/2)
「一派胡言,狡辯之極。」薛蕃怒斥道。
小女孩頓時嚇得眼淚簌簌往下掉,低著頭大氣都不敢喘,高岳便牽住對方衣袖,出言寬慰。
而劉逎則直接在竇參耳邊低語,多有示意,可竇參卻並沒有急於表態,而是繼續說,「高正字可直言無妨。」
「高正字,我們可是陛下派來的三司使,這件事的嚴重性根本不用我們多言,只要你願意伏罪長流嶺南,挽回我唐和友邦的關係,其他種種,我們當然會在聖主面前保你。」劉逎皮笑肉不笑扮起了紅臉。
「劉大夫既然是三司使,可懂我唐律法耶?」高岳忽然語帶譏誚,說到。
「荒唐......」劉逎有些尷尬,更有些惱怒——因為他確實不懂。
「請呈上凶刃。」高岳接著請求道。
兩名堂吏捧著郭小鳳的橫刀,與那回紇人的佩刀,挨個擺在朝堂中央。
高岳指認說,「此回紇人的刀,與郭虞侯的刀規制自然不同。」而後他解下衣衫,露出左胳膊被劃傷的創口,「仆的傷口,自是這回紇人斫砍所致。而那死去婦人的傷口,也都是回紇人斫砍所致。」
「那又怎樣?爭執里傷人,這很正常啊!」薛蕃搖頭晃腦。
「薛舍人,仆當日根本沒攜帶任何兵刃,那婦人也不同,以無刃對有刃,這叫正常嗎?」
「這......」還沒等薛蕃搭上話,高岳便說,「我唐上都東市內,回紇、胡商公然暗藏兵刃,按唐律里的衛禁律,當絞——又不知薛舍人讀唐律否?」
「我!」薛舍人語塞,旁邊的劉逎急忙辯解說,「回紇乃是化外之地,習俗製法與我唐不同,攜帶兵刃並無可質疑之處。」
「劉大夫謬矣,唐律里是這樣說的,諸化外人同類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岳雖官微人輕,可畢竟是朝廷命官,又屬中國人,和回紇為『異類』,現以無刃之身遭回紇人斫傷,另有婦人被同一罪犯斫死,劉大夫居然還以回紇習俗製法與我唐不同來搪塞,豈不是貽笑於天下!」
原來高岳所引的《唐律疏議》,裡面確實規定「諸化外人同類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
意思便是假如二位新羅人,在唐朝境內產生爭訟,那便送至新羅」蕃長「處,由新羅法律來裁定處理,這便是所謂的「屬人法主義」。可「異類相犯」時,也即是說如果「化外國人」侵害中國人,或中國人侵害「化外國人」,抑或兩不同國的化外人有爭訟,便「以法律論」,即按照唐律處理,這就是所謂的「屬地法主義」。
現在高岳和那身死的婦人都為唐人,被回紇醉漢無端傷害,自然要按照唐律處理。
高岳一席話,直接戳破了「三司使」劉逎根本不懂法的真面目,氣得對方不再說話。
那邊郭小鳳也是聽得目瞪口呆,內心更欽佩高郎君了,可下面更擔心「我興起揮刀殺了兩名胡商的事,又該怎麼說呢?」
「那高岳你反手殺害回紇人又怎麼解釋?別人雖用刃傷你,創口甚淺,可你卻傷人至死,罪無可恕。」薛蕃又開始窮追不捨。
竇參始終冷著臉,坐在那不發一語。
高岳心想MMP坐著這朝堂的都是群什麼樣的法盲和無恥之徒啊!看來郭小鳳眼前說的話是沒錯的,估計胡商平日裡就暗中賄賂不少朝中官員,再加上所謂要從回紇那裡買馬的政策,才會有這麼多混蛋事發生。
他便清清嗓子,「因回紇人持刃殺婦人在前,又企圖持刃殺我身邊這小婢,也是那死去婦人之女,我為救小婢,殺那回紇,按唐律應勿論(不追究任何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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