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辯難西朝堂(2/2)
他便清清嗓子,「因回紇人持刃殺婦人在前,又企圖持刃殺我身邊這小婢,也是那死去婦人之女,我為救小婢,殺那回紇,按唐律應勿論(不追究任何罪責)。」
這時竇參突然發話,「高正字既嫻熟律法,應知官私奴婢等同牲畜......」而後他頓頓,又對高岳說道,「有御史來報,說此小婢母之死,其主人已得到胡商賠償,故而不訴。」
「中丞!」高岳突然正色說道,接著對著竇參拜倒,「沒有人命,能等同於牲畜的。」
竇參嘆口氣,不再說話。
「即便是牲畜,有人夜入盜殺主人牛者,主人殺之,勿論。」
薛蕃和劉逎冷笑起來,指著高岳和郭小鳳說,「可這小婢主人已接納賠款,怎輪得到你和郭虞侯來殺?」
這會,郭小鳳滿背脊都是害怕的汗水流下。
沒想到見義勇為,殺個行兇的蕃子會惹來本朝人這麼兇狠的攻擊。
「唐律明言,歹人若持刃致人傷死,即便是旁人也可捕系起來,扭送官府。我和郭虞侯正是如此——唐律又言,兩相毆傷,後出手而有理者,勿論。」
「對啊,所以你和郭虞侯應該捕系他啊,可以用不殺死他的手段制服他啊,高正字你奪下對方兵刃後,不可以只斫腿斫手,讓他無法動彈再扭送官府秉公處斷嗎?這下重手害了人的性命,還說自己無咎?」
高岳眉頭一緊,心想X的這套說辭怎麼感覺格外熟悉啊?讓我空手奪兵刃不說,還讓我只斫腿斫手,還不能讓他死,你當我練過獨孤九劍呢!
好在他前段時間寫判文時,也在熟讀唐律,便直接報出理由來,「歹人若持兵杖拒捍,殺之勿論」。
薛蕃和劉逎這下徹底啞口無言。
郭小鳳暗地裡做出個握拳的手勢,喜上眉梢。
御史中丞竇參起身,鄭重走到高岳前,低聲說,「高正字所說的一切,本中丞已全部讓人謄錄好,馬上日明時分必然送入紫宸殿,請正字在此稍待,不過律法如何,最終還度不過一個聖意——高正字,保重。」
言畢,竇參持著理案的卷宗,和薛舍人、劉給事中二人一起離開了朝堂。
只剩下高岳、郭小鳳和那小婢,還坐在那裡。
「高正字啊,你說這事最終咱倆會如何?」
「別想了,你的罪肯定要比我重。」高岳還不忘記恫嚇郭小鳳下。
「哼,大不了去西市獨樹柳,要不東市狗脊嶺。」郭小鳳的青皮本色又上來了,「死後還請高正字為小鳳寫個神道碑文,便全無遺恨。」
他還不知道,原本他父親郭鍛就是想讓回紇人突入縣廨後,殺了高岳滅口,再斫他一刀(非要害處)來抵消他的罪,可郭鍛沒想到高岳提前就拉攏了兒子,成功脫逃去了大明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