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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5章 新任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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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世界。

李傑回歸之後又過上了優哉游哉的日子,每天不是看看電影、小說,聽聽音樂,就是練練功。

其實。

練功等於白練。

慢。

比蝸牛爬的還要慢。

這天上午,他正在做著飯,忽然間,系統提示音來了。

「叮!」

「來自《燕京雜種》世界的卡子希望承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

燕京雜種?

聽到這個名字,李傑炒菜的手微微一頓。

好久遠的一部電影。

還是一部『禁片』。

站在現在的視角來看,《燕京雜種》沒有什麼特別違規的地方。

這是一部1993年的老電影。

主要講述一群搖滾青年頹喪的生活。

雜種是自嘲。

生在四九城,卻喜歡西方的搖滾樂,反叛、迷茫,是一種徘徊在小眾的邊緣文化。

他們是中西雜交的產物。

所以叫雜種。

……

三天後。

嘩啦啦!

嘩啦啦!

李傑進入副本世界後,耳邊最先傳來的嘩啦啦的暴雨聲,以及隱約傳來的音樂聲。

接著是一道清脆的女聲。

「我說,我懷孕了!」

轉頭一瞧,酒吧屋檐下站著一個女人,一個神似於飛鴻的年輕女人。

毛毛。

卡子的女友。

或者用當下時興的叫法,應該叫果兒。

果兒指的是那些喜歡搖滾樂,並願意跟樂手發生關係的年輕女孩。

毫無疑問,毛毛是一枚尖果。

好看還專一。

說實話,李傑回憶了一下過往,他真不知道毛毛怎麼會喜歡他這個人。

一句話總結他這個應身的過往。

黃毛。

典型的黃毛。

除了長得有點小帥,天天不是XX這個,就是XX那個,忿怒的不行。

精神小伙一個。

比精神小伙強一點的地方就是會一手吉他,玩得賊溜。

「那就生。」

「嗯?」

聽到這句話,毛毛愣住了。

一周前,她發現該來的姨媽沒有來,然後便慌慌張張的跑去醫院檢查。

一查。

果不其然,懷孕了。

時間點也對得上。

一個多月前的那天夜晚,兩人從酒吧回來,在出租屋裡做的,當時沒套了。

外面又下著雨,她正好又是安全期。

就沒戴。

得知懷了之後,她糾結了很久,這才決定攤牌。

她不傻。

卡子那性格,多半會讓她把孩子打掉,然而,對方卻讓她生下來。

「走吧,別在這呆了。」

李傑撐開一把大黑傘,拉著毛毛離開了酒吧門口。

雨夜中『幸福club』的招牌很是顯眼,這是一家位於地下室的搖滾樂酒吧。

唐朝、黑豹、做夢、天堂樂隊等等經常會在這裡表演。

是燕京搖滾樂隊的主要活動地之一。

李傑也是一個樂手。

不過,他是那種流浪樂手。

燕京搖滾圈流傳著一種戲言,燕京只有100個玩搖滾樂的人,卻有兩三百支樂隊。

並且,每天都會有新的樂隊誕生,每天也有樂隊解散。

就是那麼任性。

有可能因為四個人湊不出買一包煙的錢,然後樂隊就解散了。

這不是笑話。

而是真實發生過的事。

90年代的國內是什麼情況?

內地流行樂幾乎被港台歌手打得潰不成軍,連流行樂都不太行,更別說位於地下,得不到主流認可的搖滾樂。

很多樂手要麼啃老,要麼吃軟飯。

畢竟,這年頭喜歡搖滾樂,還能玩得起搖滾樂的人,家境大多都不差。

沒點錢連一把電吉他都買不起,還玩什麼音樂?

有電吉他還不行。

音箱、效果器也要買吧?

有這些還不行,還得買各種打口碟,所謂打口碟,指的是海外唱片公司銷毀的磁帶。

一般而言,歌手發專輯都會有大量的退貨。

那些退貨賣不掉,當然要銷毀。

打個口子就代表銷毀。

後來,一些『倒爺』盯上了這些打口碟,他們從外面論斤買,然後選出一些銷毀沒那麼嚴重的帶子。

然後賣到國內。

80-90年代,很多人聽搖滾樂都是從打口碟開始的。

因為這會兒國內沒有引進這些搖滾樂。

很長一段時間內,搖滾樂都是『禁忌』,而這一切,又跟毛子接替之前的那場搖滾音樂會有關。

紅場音樂會。

事實上,這場音樂會並不在紅場。

但。

90年代的資訊流通很閉塞,傳著傳著就成了紅場。

另外。

還有一則流言廣為流傳。

毛子接替是從聽搖滾樂開始的。

雖然這是無稽之談,但搖滾樂是一種叛逆的音樂形勢,自帶叛逆的屬性,確實是真的。

所以。

搖滾樂隊幾乎沒有什麼公開演出的機會。

即使有,也僅限於為數不多的一小波人,比如剛剛在酒吧里演出的崔建。

當年那一首《一無所有》讓他火遍大江南北。

但。

大部分人還是苦苦掙扎,飽一頓,餓兩頓。

啪嗒!

啪嗒!

暴雨如注,落在傘上,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昏暗的路燈下,毛毛看著身側摟著自己的男人。

一時間,她還沒能接受。

她都做好了獨自撫養孩子的準備。

不一會兒,兩人來到一處大雜院,這是李傑租的,不對,應該是白嫖的房子。

這處房子是李傑家的房子。

是的。

這個李傑跟李傑同名同姓,他是竇威那個做夢樂隊的經紀人。

如今,做夢樂隊解散,他又組了一個叫十月嬰孩的樂隊。

這裡姑且將他叫做李戒。

李戒家裡很有錢,老爸是下海經商的老闆,他在圈內也很有名,十月嬰兒樂隊用的樂器,一水的芬達吉他。

音箱也全是高檔貨,Marshall(馬歇爾)、Fender(芬達)、VOX都買了。

電子琴和架子鼓是山葉。

這一套樂器置辦起來花了十萬塊。

90年代初的十萬是啥概念?

只能用土豪來形容。

反正很款爺。

李戒為人也很豪爽,有及時雨之稱,但凡是圈內的,誰沒錢了,找他借個3-500。

閉著眼睛借。

還不還,那都無所謂。

「真生嗎?」

回到屋內,關上房門的那一刻,暴雨的聲音小了一點,沉默一路的毛毛再次開口。

「生啊。」

李傑啞然道:「總不能打了吧?」

「謝謝。」

毛毛上前一步,緊緊摟住。

「謝謝你。」

「……」

聽到這話,李傑只得感慨,自己原先也太渣了。

站在他的視角來看,確實很渣。

兩人談著時,還劈腿,還被毛毛親眼撞見,就這樣,毛毛也沒想著分手。

而是要死要活的跟著他。

他自己都不知道哪裡吸引了毛毛。

「換身衣服吧,別著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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