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軍法嚴苛(2/2)
「鎧甲一萬二千錢一副,配製傷藥八千錢,共花費四十二萬八千錢,原本這種兩襠鎧平時只要幾千錢就能買到,但現今置辦鎧甲的人多,價錢便漲了不少,而且還只買到三十五副。」
幾十萬錢對韓家來說不算什麼,但韓端還是感覺肉痛,要是自己在兵器作坊打造,頂天了也就是十萬錢,而且比這種兩襠鎧還要更好。
「太貴了!」馬三興一聽花了這麼多錢,頓時在旁邊叫了起來,「照我說根本不用置辦什麼鎧甲,到時和叛軍接戰,殺了人從他們身上扒下來不就有了?」
韓端一聽便黑了臉:「簡直是胡鬧!你軍法令是怎麼學的?戰時繳獲要全部上交,不許私自扣留,你等會再去將軍法令讀上幾遍,以免日後被軍正斬了首級掛在轅門!」
馬三興縮了縮腦袋,韓七郎等人在一旁竊笑,韓端卻感覺有些頭痛。
他麾下的部曲多是水賊出身,雖說後來軍訓時也按軍法來管理,但始終沒有軍中嚴厲,若是他們不小心違犯軍令要被砍腦袋,那自己保還是不保?
慈不掌兵,若真有那麼一日,也只能說他們命當如此。
「你們笑什麼笑?所有人晚食過後都去背頌軍令,日後若有違犯軍令者,即使軍正不知,我也要按軍法從事!」
…………
次日丑時三刻,營中軍鼓便「咚咚」地響了起來,兵士們從營帳中鑽出,用飯之後,開始大點兵。
前軍共三個軍七千五百人,再加上將領們的部曲超過了一萬之數,黑壓壓的一片整齊地列隊站在校場上,各軍軍正在周圍巡視,全場鴉雀無聲。
陶許五身著明光鎧走在高台之上,開始向將士們講話。
他說一句,身後二十名部曲便跟著大聲重複一遍,聲震整個校場,就連站在最後面的兵士得清清楚楚。
「熊渠將軍、前軍軍主陶許五通告三軍,湘州華賊謀叛,亂我朝綱,擾我百姓,今本將軍奉上諭,率軍平滅此獠,眾將士當戮力同心……平定叛軍之後,有功者必賞,有過者必罰!」
陶許五講完之後,又有前軍軍正上台重申軍法。
第一點就是禁喧,這個很好理解,禁止喧譁,無令不得說話,「靜則有序喧則必亂」,違犯此令者,輕則杖責,重則斬首。
禁干行,禁止干擾行軍隊列和作戰陣列,以隊干行者,斬隊率,以幢干行,斬幢主。
逗留失期者,斬;畏縮不前者,斬;乏軍興者,腰斬……一個個斬字從軍正嘴中說出,再由身後士卒大聲呼喊出來,令得下面士卒噤若寒蟬。
就連韓端在此刻,也感受到了軍法的嚴苛。
軍法並不是只針對士卒的,像他這種低級將領,也有隨時被斬首的危險。
干行,亡士多,失期,擅退,都是斬首重罪。
重申軍法完畢,再令眾軍整備衣甲器械,游騎先出探查地形,預防敵襲,雖然是在京師大營,但軍法令就是如此,必需照此行事。
游騎出動半個時辰之後,天色已經大亮,終於輪到韓端甲幢開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