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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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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卓慶平也說得慘些些的,劉曉慧乾脆打斷了他。

「廠里如果困難的話,那還是照你說的出人、出地方、出機器算了。反正我看仿製項目的總投資也不算大,畢竟廠里能夠用得上的機器設備有很多,那麼項目開展所需的資金我全出了。

不過咱們需要事先說明白的是,卓廠長你所說的出地、出機器是怎麼個出法?是到時直接把所用廠房和機器設備的所有權轉移到咱們的合資公司嗎?」

卓慶平之所以說出人、出地方、出機器就是為了避免合資經營公司出現問題,投入的資金收不回來。現在劉曉慧問是不是把所用廠房和機器設備的所有權轉移到合資公司,他肯定要給予否認。要不然到時候公司經營不下去了,廠房和機器設備難道真變姓。

「情況是這樣的,我所說的出地方、出機器只能是把合資經營期間的使用權交給合資公司。轉讓是肯定不可能的,畢竟土地是國有的,廠里也只是有劃撥過來的使用權而已。廠房和機器設備更是國有資產,要想把產權轉移到合資公司,中間的申請大概不比我們廠向政府申請自己投入這個仿製項目來得容易。」

其實這個項目在計劃書中預估所需要的資金投入也就三百多萬華夏幣,劉曉慧自己完全承擔一點問題也沒有。既然對方都不想出錢,那麼自己出就全出了,正好在合資經營公司裡面多占點股份。

按照余元浩夫婦的想法,最好是在公司中絕對控股。畢竟後世計算機的發展路線自己清楚,自己絕對控股的情況下還免得受對方掣肘。

「如果你們都不打算投入資金的話,那麼這個項目的投資風險就基本上全是我擔了。既然是我擔了絕大部分的投資風險,那我肯定是要多占些股份。

既然投入的資金全是我的,為了我的資金投資在正確的地方,我肯定是要謀求控股的。畢竟二位上面都有領導,萬一今後上面有不同的意見,我不可能放任我的資金拿給外行去指揮。

基於這種情況,我先定一個基調,那就是

第一、我的占股比例為七成。

第二、今後如果公司解散,盈餘部分我們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來分,但是期初投入的資金必須返還給我。

如果對這個基調沒有異議的話,咱們就按照這個為基礎來談。如果不行的話,我也只能放棄了。」

鄭毅明和卓慶平聽到對方要求占七成的股份倒也並不意外,畢竟現錢都是對方出的。不過這剩下的三成股份咋個分就有點說道了。

當然具體如何分倒也不急於一時,現在先把這個事情給定下來才是。

鄭毅明說:「既然資金全是劉女士你那邊出的,占七成股我這邊肯定沒有意見的。」

卓慶平也說道:「你那邊占七成完全要得,不過之剩下的三成我和鄭主任這邊咋個分?」

劉曉慧笑笑後回應道:「你們咋個分我就不給具體比例了,不過我要提醒的一點就是,計算機始終是要拿來用的。今後我們生產出來的計算機肯定要針對國內市場配套一些具有華夏特色的應用軟體,而這些應用軟體的開發就要看鄭主任那邊出的人如何了。

所以說我建議在分配股份的時候還是要適當的照顧點學校這邊,當然鄭主任你這邊也要給點承諾,出一個配套軟體的方案來。

咱們根據這個配套軟體方案來定學校這邊的股份,並且給一個開發時限,到時再根據在開發時限內軟體的完成度對股份的分配略作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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