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苟且(2/2)
孫玉梅不知道林義問這話是什麼意思,但被打怕了,老老實實說,「我們還沒辦證的?」
什麼?沒辦證的?
這個結果把林義和陽華都怔住了,孩子都有了,竟然沒辦證?
說句老實話,村里人,包括林義在內,都以為他們在珠海辦證了,卻沒想到有這一出。
陽華忍不住搶著問她為什麼沒辦證?
孫玉梅的回答是:因為林惜財和她在一起亂來的時候,還和其他幾個女人保持有不正當關係,這給她提了個醒,所以她一直不同意辦證。
她覺得能過就過,過不下去就散夥。孫玉梅認為,林義親媽那樣的女人都拴不住他,她自己更沒信心。
當然了,在陽華的毒舌逼問下,孫玉梅也坦誠了她的真實想法。她細細研究過林惜財、以及他玩過的女人。
得出一個結論:
林惜財這人永遠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里的,不容易滿足。
她要是跟他結婚了,很可能被家暴,最終結果也很可能被拋棄。而如果不結婚,做出一副隨時可以走的姿態,更能拴住他的心。
用一句話總結就是,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若即若離是最致命的毒藥。
看林義問完想要的,孫玉梅當即一把鼻滴一把淚的扮可憐,「你饒了我吧,還要回去給孩子燒飯...」
林義問,「你們這幾年掙了多少錢?」
孫玉梅一滯,擔驚受怕地說,「幾萬塊...」
「幾萬?」
具體金額孫玉梅不說了。
但當臉上又挨了十幾巴掌的時候,受不了的她哭著求著說,「9萬多,別打了,9萬多,嗚嗚...」
「呵,蠻會掙錢的啊,這樣,你拿兩萬出來,給我們當伙食費,這次就饒了你。」
聽到要出血兩萬,孫玉梅心痛的要死,但又不敢反對,她被打怕了,同時心裡也非常懼怕陽華這伙出了名的爛仔。
最後捂著臉猛點頭。末了又祈求道,「求你放我走吧,錢會給你的...」
「滾吧!」
「真的讓我走?」聞言,孫玉梅擦著眼淚連忙試探著問,真的是被打怕了。
「怎麼?真想被剁碎了餵魚?」
孫玉梅識趣的不吭聲了。
...
重新打開大門,林義招呼范小雨把她送走。
范小雨很專業,用一根黑布帶蒙住孫玉梅的眼睛,反捆雙手雙腳塞到麵包車裡就開走了。
看著快要消失的車燈,陽華遞過一支煙問,「你相信這女人說的都是真的?」
林義要過打火機,把煙點燃,吸一口就說,「這女人很鬼,很會裝,有一半真話就不錯了。」
陽華不爽,「你既然看出來了,還讓她這樣走了?」
「哪有這麼簡單。」林義接過煙,點燃吸一口,就吩咐眾人上車跟上前面的麵包車。
不過,你們也一樣,太太太不給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