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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非比尋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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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出入,

按照當時的情況,這個父親應該是拼命向上面跑去,但,上面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他想保護妻子和孩子,應該是將兇手的注意力,轉移。

那麼,很有可能,當時兇手,是從二樓開始行兇。

先殺了小兒子,然後殺了妻子和女兒,丈夫聽到聲響後,想跑上樓,卻被迎面而來的兇手刺死。

那麼當時兩個人是面對面的狀態。

秦遠重新試了一下,他從外面的窗戶翻進二樓,先勒死了小兒子的假人後,走到了浴室,殺掉了妻子和女兒的假人。

隨後秦遠走下樓梯,再次殺掉了丈夫的假人。

這樣一來根據現場環境以及當時的情況來講,應該順序沒錯。

在這個過程中,兇手,至少揮刀上百下,到底是什麼樣的仇恨?秦遠坐在沙發上,盯著滿地的血漿,陷入了沉默。

兇手在殺掉人後,沒有立刻離開。

他在殺人後曾經在現場過了一夜,並且大吃大喝,還用受害者的電腦上網,洗澡,睡覺,直到過了一夜後才離開。

兇手在12月30日凌晨行兇,而12月31日,妻子的母親見到他們一家的燈開著,覺得奇怪就走了進去,結果看到了這樣一幕。

也就是說,兇手在殺人後,停留在現場有幾個小時的時間,還小憩了一會。

這個心理素質,應該不是第一次作案。

但根據現場的指紋並沒有查到什麼有用的相關信息。

小兒子躺在床上死去,他是被活活掐死的,由於過度用力,口鼻眼睛都已經出血,小兒子沒有掙扎的痕跡。

死者在掐死小兒子的時候,應該還有些緊張。

為什麼沒用刀?還是說,當時他的手上並沒有刀。

女主和女兒的死狀則非常悽慘。

女主的臉部還能勉強看的出無關,但是其他地方都被剁成了肉醬,兩隻手也被砍斷,在樓閣處有母女兩的大量鮮血,還有被打落的牙齒,也就是說,他們曾被重物猛力敲擊過。

秦遠想到這眉頭緊鎖,不對。

兇手雖然不是一擊致命,至少也在很快的過程中就將他們殺掉了。

隨後在一家四口死後,

折回再對屍體進行二次傷害。

兇手作案後,雖然吃了被害人家裡的食物和飲料,但是被害人家裡的菸酒並沒有動。

他不抽菸,不喝酒?

秦遠沉默了一下。

受害人家中的手提電腦的電源線被兇手帶走了,這個又有什麼深層次的含義麼?秦遠摸了摸下巴,兇手的行為舉止很奇怪。

而被害人一家,為人和善沒有仇人,也沒有任何財務經濟糾紛,感情糾紛,基本可以排除仇殺和情殺。

那也就是說明,兇手具有反社會型人格。

有可能是隨機作案?不,秦遠搖了搖頭,他一定非常了解這一家人。

兇手全身衣服都脫下來摺疊好放在一旁,秦遠從他的衣服上能夠看出,他是一個穿著講究,追求品味的年輕人,他留下的物品從衣褲鞋襪都不是一般的牌子,而是非常冷門的品牌,但是這種穿衣風格的搭配。

哪怕到了今天都一點不過時。

現場到處留下了鞋印,鞋子的大小大概是27.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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