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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非比尋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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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到處留下了鞋印,鞋子的大小大概是27.5厘米。

不僅如此,兇手還將兩把兇器並排留在廚房。

一把是兇手帶進來的柳葉刀,長34厘米,寬21厘米,另一把則是死者家中得到,兩把刀均沾染血跡。

兇手在十多處都留下了指紋,通過指紋對比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而且,兇手在殺人後,搜索了所有的財務,但和一般的如實盜竊不太一樣,一般的盜竊犯會將家裡弄得很亂,但是他卻十分整潔的收拾了回去。

通過對胃中的殘留物檢查被害人是在30日晚上11點30分左右遇害,但是書房電腦記錄里卻留下了31日凌晨1點擊31日上午10點的兩次上網記錄。

第一次上網,兇手用滑鼠瀏覽了死者公司的網站,第二次上網,兇手預約了一家劇團的演出票。

而被害人的母親,在10點50分進入被害人家中。

僅僅相差半個小時左右。

若是再早一點就能發現被害人了嗎?不,再早一點,就會多一具屍體,秦遠現在已經確定了這個兇手的兇殘程度。

以及其冷靜程度。

他坐在房間的沙發中,閉目養神。

兇手的行為,十分殘暴,並且極為冷靜,他具有一些心理以及精神上的障礙性疾病,同樣他是一個非常有品位時尚的人。

他會注重自己的儀表,應該有些強迫症。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他帶著一把刀進入房間,卻在殺掉小男孩的時候沒有使用刀具,而是將其捂死。

這說明,很有可能兇手對小男孩有什麼特殊的情感在內。

也許,他在小男孩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他沒有像殺掉其他人一樣,殘忍的將小男孩的屍體,進行人為的破壞。

但是,對於其他幾具屍體的處理,卻發泄了他心中的憤怒。

在排查中,不存在仇殺和情殺的可能。

但有些人,他是瘋子,根據大部分資料可以確定,這個四口之家的生活,非常和睦且美好,秦遠覺得,這個人兇手是認識丈夫的。

而且,他的家庭很有可能非常不好,所以,在面對這樣一個幸福家庭的時候,激發了他心中的怒火。

因此,他選擇了這樣一家四口,來作為自己的磨刀石。

他應該不是第一次作案,

但,一直都沒有被發現嗎?秦遠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思路。

首先,兇手是一個非常冷靜殘忍的人,外表看起來或許很溫文爾雅,平日裡為人也十分溫和,但在暗中,卻是一個野獸一樣的怪物。

他對於自己的儀容很看中,而且擁有強迫症,從現場來看,兩把刀的擺放,十分整齊。

其次,兇手和死者,應該是同一個公司的員工。

兇手曾用死者的手提電腦,瀏覽了公司的網站,而且根據瀏覽的頁面和時間來判斷,他對於死者公司的頁面,十分熟悉。

當年在發生案件之前的公司員工,

都有可能。

秦遠大概在現場得到一個合理的推論後,他轉身離開了房間。

不過,剛剛離開家門,秦遠又折了回去。

他在等待時間,他想在做一次,案件模擬,因為他隱隱感覺,這樁案件,有些非比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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