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以德報怨(2/2)
律師無奈,只好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留給他,讓他先去找懂行的專業人士問問,再做決定。
周光遠還真去律師事務所諮詢去了。
他就是不明白,他只是去偷了個人,又沒犯法,也沒傷天害理,為什麼法院就非得逼著他離婚,這不是不講理嗎?
離婚不是要經過組織調節嗎?最起碼得三個月,哪有這麼快就能離婚的?是不是胡麗麗花錢把法官給買通了?
他這個奇葩的想法,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腦袋都大,還得先給他普及最基本的法律知識。
律師諮詢可是收費的,一小時四十。人家給他講了一個半小時,他還是一口咬定這案子不公平。律師腦袋都冒汗了,好容易忍著湊夠了兩個小時,讓他交費走人。
聽說讓他交錢,他就又不幹了。
這說兩句話就要八十塊錢,你們窮瘋了吧?你們都是騙子,我要報警!
律師都快哭了,請示了所長,好說歹說,讓他交了四十塊錢走人。
到這時候,走投無路,他這才回家,和父母說離婚的事情。
都到這一步了,證據讓胡麗麗給抓的死死的,父母有什麼辦法?不過父母不傻,知道人家律師說的對。再說打官司這種事,又是請律師又是上下疏通的,胡麗麗有錢,他們沒錢,奉陪不起呀。
最後,又徵求了周光遠兩個姐姐的意見,還是聯繫了胡麗麗的律師,庭下和解,協議離婚。
從此以後,周光遠就好像有毛病了,總覺得社會不公,大家都迫害他。一會兒說要去上訪,一會兒又說到處都是妖魔鬼怪,窮人沒活路。自己的家也不住了,整天在父母家裡住著,嘴裡一天到晚念念有詞,也不知他在說什麼。
胡麗麗恨透了周光遠,離婚以後,把房子留給他,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領著孩子去其他地方,先租房子住著,又給孩子轉了學,從此跟他們周家沒有任何關係。
周光遠那邊,以後到底是什麼情況,她不想問也不想聽,就權當他們這一家在這個世界上不存在了。
丈夫對她不好,公公婆婆也不拿她當一家人,兩個大姑姐就不用說了。就這麼一家人,她有什麼可留戀的?
對劉虹,她倒是真的同病相憐地可憐人家了。
她不希望劉虹再走依靠男人的老路子,儘量騰出時間來去找她,想和她成為朋友。
她想做的,就是想著法兒的勸劉虹,讓她出來工作,自己養活自己。
劉虹明白胡麗麗的心思,心裡對她也是十分感激。
搶人家的男人,花人家掙的錢。雖然這錢不是胡麗麗直接給的,是她拿身體從周光遠那裡換的,可錢最終還是人家胡麗麗掙的。
就是這樣,人家沒有怨恨她,還要和她做朋友。
在這個冷漠的社會裡,劉虹覺得,這就是以德報怨。
她不是不想出來工作,只是她什麼也不會。在工廠里學的那些東西,社會上用不上。
什麼也不會,到哪裡都得從頭學,拿到的工錢就少的可憐。她還有個上小學的女兒,孩子吃飯,上下學接送,有個病有個災的,還得和孩子去醫院,正是需要人伺候的時候。
上班了,就要經常請假。時候長了,人家就不肯用她了。
胡麗麗就鼓勵她說:「不要緊的。我也有個上小學的孩子,過去周光遠指望不上,我不也過來了?只要咱自己肯努力,總會有辦法。」
這時候,高崎的聚香坊正在籌備開業,高崎聽孫立海的,走當年老聚香坊的路子,去南方找來了有經驗的禮儀老師,在培訓服務員。
無論什麼時候,南方都比北方先進許多年。高崎也是考慮到,指望老聚香坊的那兩個老太太,恐怕不是那麼靠譜。
時代在發展,老的東西固然需要繼承,可沒有先進的,更現代的東西,是不行的。
他親自帶著孫立海去南方,找他過去一起做廚師的老哥們,讓人家給牽線搭橋,高薪聘來了老師,培訓他招聘的那些服務員。
胡麗麗的意思,就是讓劉虹去聚香坊接受培訓,從服務員干起。只要自己肯努力,是金子總會發光。她當年不也是從服務員開始,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劉虹就有些為難,問胡麗麗說:「這個行嗎?我都三十三了,人家肯要嗎?」
胡麗麗就告訴她說:「你基礎不錯,沒有問題的。放心吧,老闆挺同情你的,他一定會給你機會的。」
胡麗麗沒有告訴劉虹,其實聚香坊的總經理,就是她。她已經根據高崎的要求,把服裝店交給陳春梅經營,出任聚香坊的總經理了。
聚香坊修繕一新的時候,高崎就找胡麗麗、蔣師傅還有孫立海,都個別談了話。
他們要辦更大的公司了,就不能像以前一樣,各自忙各自的,得統一起來,所有的店鋪,都得是一個整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所以,過去那個按各自服務的店鋪收入提成的分配辦法,就不合適了。聚香坊餐飲公司,也得變成聚香坊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也加進去了服裝銷售這一項。
大家需要坐下來,商量一個可行的管理辦法。
其實,在經營著這些店鋪的時候,不僅高崎在思考未來怎麼發展,陶潔也在思考,胡麗麗、孫立海,還有蔣師傅,都在思考。因為高崎現在搞的這個分成辦法,的確是很混亂,陶潔不好算帳不說,大家也不好經營。
高崎的管理辦法,無非也就是集大家的想法於一起,綜合一下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