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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你不傻我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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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都領了,房子都開始裝修了,陶潔還沒有去見未來的公婆,這個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兩個人自從確立了戀愛關係,高崎就沒有瞞著家裡。

領證、中獎、買房子,父母也都知道。

陶潔父母那裡一直不同意,陶潔不想讓高崎爸媽為難。

在那個時代,女孩子去見了男方的父母,就基本等於是認可了這門親事。

接下來,就是男方父母托媒人到女方家提親,然後就是定親。

雙方家長在媒人的撮合下見面,在一起坐下來,商討兩個年青人的婚事該怎麼辦?

這是當時必須走的儀式。

陶潔的父母不同意,這些儀式就沒法進行。

陶潔去高崎家,會讓高崎父母感到為難的。

所以,陶潔決定,在父母同意之前,先不去高崎家。

高崎的爸媽理解陶潔的想法,覺得這孩子很懂事。

可領了結婚證,陶潔在法律上,都已經是高家的兒媳婦了,再不去見公婆,就是不懂事了。

陶潔原本想著,領了證以後,就和高崎商量去見他的父母,卻不料為了裝修,倆人互相不說話了。

去高崎家,當然就是禮拜天合適。

明天就是禮拜天了。這個該死的高崎,就是不哄她,不主動和她說話。她就只好先開口了。

聽陶潔開口說話,高崎只顧著樂了,卻把妻子給惹哭了。

上一世他們結婚,沒有婚禮。因為是先斬後奏,陶潔的父母不知道。

他們先是在那個高崎買房子的小鎮,租了前院那個房子,住在一起,就算結婚了。

事後,也只是在廠里邀請了兩個人關係比較不錯的同事,辦了兩桌酒席。

結婚以後許久,到年底了,陶潔的父母才知道,趕過來。

生米煮成熟飯,父母確實也沒有辦法,只好認可了這門婚事。

然後,小兩口就開始了為房子而艱苦奮鬥的日子。

這一世,仍舊沒有陶潔的父母准許並參加,陶潔肯定還是要和上一世一樣,不同意舉辦婚禮。

沒有婚禮,就沒有尷尬。

宴請同事的時候,陶潔就可以像上一世一樣,推說在高崎家裡舉行過婚禮了,爸媽已經回去了,就免去了父母不露面這個難堪。

可是,高崎知道,沒有婚禮,是妻子心裡終生的遺憾。

高崎不能再讓妻子留下這個遺憾,他要給妻子一個最奢華的婚禮。

十月一的時候,陶潔沒有回家。她用這種不回家的方式,和父母抗爭,希望父母能諒解她,答應她和高崎在一起。

可是,父母也和她槓上了。

她不回家,父母也不來找她。不和高崎散了,他們寧可不認這個閨女。

陶潔挺傷心的,高崎知道,就儘量哄她,讓她開心。

自陶潔來家見了父母之後,高崎的爸媽對陶潔很滿意。陶潔來家了,總是做好多好吃的招待她,噓寒問暖的。

可也不能假期總在高崎家裡呆著,高崎就帶著她去城裡散心。

這一回,手裡有錢了,陶潔不再拒絕高崎給她買好衣服,也捨得吃肯德基,他們還去看了電影。

陶潔懂事,自己買東西,也給高崎買,還給他的父母買,連高崎的弟弟也有份。

逛商場的時候,他們還買了結婚戒指和首飾。

高崎有錢了,跟父母也沒法說錢是哪裡來的。就跟對陶潔撒謊一樣,照此辦理。

兒子沒什麼本事,只能當個窮工人,又過於老實,卻找了這麼好一個媳婦,高崎爸媽是絕對沒有想到的。

陶潔家裡嫌兒子沒出息,又不同意。

兒子在這個時候中二十萬,是老天在幫他。高崎爸媽也同意,中獎的錢歸高崎自己支配,用在和陶潔成家上。

花錢上,陶潔節儉慣了,什麼都想挑最便宜的。

妻子上一世就是這樣,挑最便宜的,還得和人家討價還價半天。

這一回,高崎不聽陶潔的,買就買最好的。

結婚戒指,陶潔覺得有個金的就行了,而且也不用買一對兒。

高崎以後也不會戴戒指,幹嗎要花那個冤枉錢?

這個高崎同意。可他不同意買金戒指,非要給陶潔買個鑽戒不可。

鑽石恆久遠,象徵著他們的愛情,海枯石爛。

架不住高崎在一邊鼓動,陶潔只好勉強同意。

一枚鑽戒,便宜的都得兩三千,高崎直接買了個六千多的。

把陶潔心疼的,臉都白了。

就這麼個破玩意兒,有也行沒有也行,能吃還是能穿啊?

高崎就嘿嘿地笑。

他終於看見了自己的妻子,戴上了鑽石的戒指,這是他上輩子欠著妻子的。

接著,不容分說,拉著陶潔去買金項鍊,這也是他欠著妻子的。

高崎要買金鐲子的時候,陶潔死活不幹了。

一枚鑽戒,珀金項鍊,加上給自己和高崎還有他的家人買的衣物,再加上吃喝玩,一天的工夫,一萬多塊錢出去了!

「我不要,我從來不戴鐲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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