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E&M律師事務所(2/2)
那麼伯格曼哪怕留下的遺產再多幾個億也會在短時間內瞬間被瓜分的一乾二淨。
但養老院那些風燭殘年的老人怎麼提起訴訟?
米國法律有集體訴訟和集體索賠條款,可以由律師事務所牽頭,集合大量受害人打官司。
至於費用麼,這就是走分成路線了,上不封頂,通常一場官司下來,律師拿的比受害者還多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米國律師特別喜歡代表普通人去起訴大型機構或者公司,只要干成一票三年不開張都沒問題。
假設有一千個養老院老人提起訴訟,每人要求賠償兩萬美元,那就是兩千萬。
愛德華估計能落到這些老人手裡的,每人能有兩千就不錯了。
其它的當然是律師收費了,別管是不是高昂,只要有合同就是合法行為。
至於老人手裡的兩千美元,倒也不急,反正人都在養老院裡,還怕這錢插翅膀飛了不成,最多是花點時間,這錢總是會流到該去的地方的。
當然,這錢也不是那麼好拿,大頭部分雖然會落到E&M律師事務所里來,但任何時候吃獨食都會遭報應的。
何況E&M這家空頭律所顯然無法獨自完成那麼大的案子,所以必然要把這個大case分解成相對獨立的小項目,然後再外包出去。
這並不難,伯特·維茨萊本有豐富的經驗,可以很好的承擔切割責任,這裡面的核心技巧是-發包給誰!
這才是最不能為外人所知道的機密。
反正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公開報表,標的金額可以隨便填,只要照章納稅,irs才懶得來管。
至於怎麼合理避稅,也有專門的諮詢公司提供服務,省下的稅金,大家彼此拆帳,不用問,這種公司的後台老板顯然也不是普通人。
這種稅務籌劃公司在避稅上非常有能力,精通聯邦和州的各種稅法,總能在奇奇怪怪的角落裡找到適用條款,對此IRS也沒有太好的辦法,畢竟這些法條都是參議院遠稅務委員會弄出來的,作為執行機構IRS無權也無膽對此表示異議。
「這簡直是洗錢……」愛德華想通後喃喃自語。
「不,不,這是合理的做法,旋轉門不是嘛?合眾國是建立在法律上的國家,法律保護我們每個人,尤其喜歡聰明人,我們和法律能彼此成就,然後才堆出這麼偉大的國家來。」米茲拉西拉比顯得很輕鬆。
「真是天才的構想啊……」愛德華方向文件夾,由衷的感到佩服。
他之前就估計到有人看上了伯格曼的巨大財富,想要借這個機會撈上一票。
至於是誰,他不想問,也不敢問,這種事情自己知道和不知道都是一個樣。
哪怕知道珀西資深參議員老爺旗下的公司也從裡面分了一杯羹,那又如何?
自己還能以此為藉口找上門去,和他老人家攀個交情麼?
真這麼做的話,估計也就是進冰櫃的命。
愛德華覺得背上全是冷汗,這個「大項目」可太刺激了,收益固然是大,但好像成本也不是普通的高,別的買賣出岔子最多要錢,這個是要命,隨隨便便就有可能進冰櫃。
原本如何在眾目睽睽之下,把金額可能達上億美元的資產給合理分贓,這一直是讓他想不通的事情。
加上兩條人命的刺激太大,也就沒往深處去想。
現在發現,外公這手可是太漂亮了。
通過集體訴訟,來個螞蟻搬家,把巨額資產拆成零碎,化整為零後就不那麼引入注目。
而且這事情具有道德上的優越性,紐約最邪惡的人死了,他的遺產被用來彌補他的罪惡,這不管是誰都沒法出來噴。
其次,養老院裡不少人都七老八十了,弄份委託書,然後讓他們按個手印和玩一樣,或者,哪怕乾脆虛構若干名字也行。
再或者嫌棄虛構風險大,那可以找個死人的姓名簽到委託書上-這位可憐人生前就對伯格曼表示強烈不滿,並且提出索賠,遺憾的是沒有等到法院出結果就已經投入上帝的懷抱,現在官司打贏了,法律為他/她討到了一個公正,那麼這筆錢怎麼辦?
別急啊,米茲拉西拉比麾下那一堆教堂和慈善機構正嗷嗷待哺呢!
他甚至可以成立一個「向伯格曼索賠討回公道辦公室」,專門援助那些想要打官司卻出不起律師費的可憐老人。
資金從哪兒來?就從這裡來。
然後E&M律師事務所又可以抓總負責「向伯格曼討回公道辦公室」,根據關係分解項目發包,這樣資金被進一步分散,同時也能惠及到更多的人,比如IRS的專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以及其他大律所等等。
而E&M賺到的利潤則立刻以分紅的形式發給各位投資人。
於是光天化日之下,伯格曼的巨額資產就這麼神不知鬼不覺的落入了大家的口袋。
忘了說,由於伯格曼名下擁有大量養老院及相關配套產業,這些固定資產要變成現金或者支票需要經過嚴格的手續,必須由專門機構進行估值然後公開予以拍賣。
這就更讓人驚喜了,米國這類公司都是私人控股,當然不是說私人公司就會沒有節操的亂標價或者亂評估,這樣會讓公司損失信用,對今後的業務開展不利,這種為了眼前利益而損失長期利益的短視做法,在資本主義高級階段是要被唾棄的。
感謝讀者GOGO高高的打賞。
目前裸奔,而且編輯讓我多存稿,好給我推薦。
所以,更新時間會比較飄,等過幾天,存稿多了點,更新時間就會恢復正常了。
感恩各位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