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round1 愛德華v海因斯(1/2)
露絲伯格設定好的辯護方向和路徑,具體行動就由愛德華出馬了,後者原本想打著向親愛的老師學習當庭辯論技巧要求老師出馬展現一下她那無與倫比的智慧和專業技能,但親愛的老師顯然識破了他的詭計,一句話頂回去「除了所羅門,其他司法小丑都是在浪費我的寶貴時間。」
隨後笑眯眯的看著,「艾德,你願意幫助我嘛?我不是說你的時間不夠寶貴,相反時間,對每個人而言都是鑽石。然而,我需要你挺身而出,讓我免於被那個小丑噁心。」
琥珀色的大眼睛還一眨一眨的,長長的睫毛抖動,鮮紅的嘴唇微微崛起,白皙纖長的手指在玩弄著垂到面頰上的髮絲;棕紅色的發色和她鮮紅的指甲油交相輝映,構成曼妙的圖案……
愛德華嘆了口氣,除了認命還能說什麼?
其實,他本人對這場官司倒也挺興奮。
因為他可以得到難得的質證機會,對象是……海因斯檢察官和利亞德法官,他們將以證人的身份出席聽證會,接受愛德華的質詢。
說實話,這感覺挺爽的。
穿越到現在愛德華第一次感覺到有了一絲主角待遇。
因為海因斯和利亞德首鼠兩端想占便宜又怕惹事的心態,導致他們的行為雖然看起來都合理合法,但在露絲伯格這等法學專家的眼裡,不能說全是漏洞,但至少可以找到許多攻擊點。
經過演練後,愛德華對自己的初次正式出庭頗有信心。
……
10月2日,庭審再次開始。
首先上場的是查爾斯·海因斯特別檢察官,一番毫無營養的廢話後,愛德華開始悄悄切入正題。
在聯邦初級法院的弗蘭克爾法官宣布判決伯格曼四個月有期徒刑後,查爾斯·海因斯曾立刻召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會上他義憤填膺的對判決結果大肆攻擊,顯得委屈而又強硬。
然後,這篇講話被一字不落的刊登到了《紐約時報》上。
作為伯格曼的律師,露絲伯格和愛德華對這篇東西翻來覆去的研究了很久。
這個講話看起來像是即興發揮,充斥了大量的口語和不甚標準的遣詞造句方式,,給人的感覺是海因斯從州聯邦法院到自己辦公室的路上,匆匆草就的。
但愛德華的敏銳加上露絲伯格的經驗,還是讓他們覺得這份講話有些不協調。
兩人商議談論了不少時間,依然無法從字裡行間找到足夠的證據,正犯愁的時候,還是愛德華靈機一動,指出問題所在-這個講話通篇都沒有提到具體刑期,翻來覆去的只是說判決不公。
這就矛盾了。
就是因為短短四個月的刑期才讓大家覺得弗蘭克爾法官的判決過輕,可海因斯的整篇講話中卻一次都沒提到核心矛盾「四個月」!
只是反覆的嘮叨「不公」「不公」「不公」「過輕」「過輕」「過輕」……
這顯然不符合正常情況下的思考與行文邏輯。
這大概可以說明,海因斯這個蠢貨智力確實不高,這個講話多半是事先找人寫好的,他背下來,然後當著記者的面表演一番。
可惜啊,缺乏臨場應變的能力,把正角演成丑角還毫不自知,甚至還在沾沾自喜。
愛德華此時不由得想到一位長者,不但能和頂級記者談笑風生,還能怒斥心懷叵測的無冕之王,通過這位長者的言傳身教,讓naive/simple等詞彙變得人盡皆知,還教導大家悶聲發大財的人生經驗。
哎,人與人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
針對海因斯的這個漏洞,露絲伯格發揮了她在司法領域的強大人脈,伯格曼這回也一改猶太人吝嗇的本性,直接表示一切花費他全額報銷,而不會再對其指手畫腳,他知道事情到了這個地步,除了露絲伯格外,沒人可以救他了。
露絲伯格當然也不客氣,各種偵探事務所都發了單子,把海因斯的底細摸的一清二楚,交來的報告裡甚至還有海因斯的生活隱私細節,比如這傢伙和老婆極度恩愛,幾乎每晚都要為愛鼓掌不止一次。
這讓愛德華對私家偵探的業務能力表示欽佩的同時,還順便崇拜起了海因斯來,這個年紀每天不止一次,這簡直是上帝特有的眷顧啊,或者說上帝還真tmd是公平的,大頭不行就給補充一下其他方面。
所以,最適合海因斯的職業其實應該去抱著富婆那直徑兩英尺半的大腿撒嬌嬌?
知道海因斯的各種細節後,愛德華覺得把握更大,眼下就等著在法庭如何讓對方親口承認了。
不得不說這傢伙確實是個謹慎的人,雖然他一手策劃了整個庭外認罪協議的過程,但到底也知道四個月的量刑實在是有點輕,可他的解決方案和別人不同。
換做所羅門的話,會努力多方施壓,甚至提出其他交換意見來,務必讓各方面都老老實實的簽下協議,然後遵照執行。
庭外和解的核心就是法庭宣判只是走過場,一切矛盾都已經通過各方的妥協得到解決,到了庭上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但海因斯能力不足智商有限,無法在開庭前擺平各方,於是他非常愚蠢的選擇了第二條路,試圖利用民意的壓力去推動利亞德法官主動違反認罪協議,重判伯格曼。
而作為協調者他又不願意承擔責任,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假設在弗蘭克爾法官宣判後,海因斯當即表示不滿,然後在紐約州高等法院宣判時直接建議加重對伯格曼的量刑,這樣他雖然違反協議,但等於是幫助利亞德法官承擔了部分壓力,和後者結成事實上的同盟戰線,那麼利亞德法官不管與公與私,都只能和他捆綁在一起,而不是現在這樣陷入彼此孤立的囚徒困境裡。
哪怕海因斯反法協議,但只要媒體上把他吹成一個英雄,那麼不過也就是蟄伏一兩年,隨後馬上就能東山再起,在原有台階上更進一步。
畢竟他完成了組織交給他最重要的任務-抹黑大衛·希爾,雖然過程不大好看,但達到了預期結果。
黨內大佬不看功勞也要記住他的苦勞,何況還主動跳出來背鍋,這麼順手好用的下屬,換誰都要給甜頭的。
可海因斯站的太低,看不到那麼高。
於是他的講話成了愛德華的最佳攻擊點。
愛德華:「海因斯先生,你在弗蘭克爾法官宣判後是不是召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
這算是一句廢話,等於是提醒大家,質證要正式開始了。
類似於前世土味rap開頭必須來一句:康忙黑餵狗。
沒有多大用處,就是走個程序,否則聽眾會莫名覺得缺了點味道。
不料,海因斯竟然當堂否認。
敢做不敢認的縮卵,愛德華見多了,但是這麼堂而皇之睜眼說瞎話的,他倒是首見。
海因斯「那不是記者招待會,不是記者招待會,我只是回答了記者向我提出的一些問題,只是回答了一些問題而已。」
這些引起法庭軒然大波,甚至嚴肅的戈特爾法官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愛德華瞥了瞥露絲伯格,後者面無表情的翻了個白眼,又搖了搖頭,隨即朝他一笑,仿佛在說:「看我說對了吧,那個小丑確實在浪費我的時間。」
這種否認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在幫倒忙,戈德爾法官笑完後,意味深長的看著海因斯「所以,海因斯先生,能否請你解釋一下,記者招待會和『回答了記者一些』問題之間有什麼顯著的區別?」
海因斯「呃……前者是我有主觀意向的邀請記者們,後者是記者主動向我提問,而我是被動回答。」
愛德華:「那麼海因斯先生,我想請問,你在法庭外邀請記者去你的辦公室,這算不算主動意向?」
海因斯「當然不算,因為我當時是出於維護法庭外交通秩序的緣故,不想讓記者聚集引起交通堵塞……」
法庭里響起了毫不莊嚴的嘲笑聲,戈特爾法官無奈的敲響了法槌,好提醒大家嚴肅些,這是法庭不是脫口秀表演現場。
然而用處並不大,因為這是真的好笑。
愛德華:「所以你堅持認為,那不是記者招待會?」
海因斯「是的,我只是回答了一些記者的提問。」
愛德華「所以,海因斯先生你怎麼解釋,你一道辦公室就迫不及待的發表了那篇講話?要知道那時候場面相當混亂,記者們七嘴八舌的提問,正常人都不可能聽清楚他們在問寫什麼,請問你在此情況下主動說了那麼一大通話,是在回答誰的提問?你自己的內心麼?」
海因斯「……這,這,好吧,我承認,這勉強算是一個記者招待會。」
第一回合結束。
愛德華聳聳肩,絲毫沒有任何喜悅感,雖然對方是檢察官,但讓他覺得有種突襲養老院;毆打小朋友的感覺:「好吧,下一個問題。」
愛德華:「請問海因斯先生,你第一次決定與新聞界談及此事是在什麼時候?直說吧。就是你的這篇講稿是在弗蘭克爾法官的做出判決的之前寫的還是之後寫的。」
海因斯「之後,當然是在弗蘭克爾法官判決之後,我出於對其判決的不滿,在從法院到辦公室的汽車上匆匆構思了這篇文章。顯然,裡面存在一些疏漏,主要是文字方面的。」
愛德華簡直要笑出聲來,要不是顧忌法官的威嚴,他打算立刻向在座的聽眾們科普一個小典故:這裡地下沒有埋著三百個塞斯泰爾絲(古羅馬銀幣名稱)。
愛德華「海因斯先生,也就是說,在弗蘭克爾法官判決之前,你沒有考慮過諸如量刑太輕之類的問題?」
海因斯「肯定想過,但確實沒有要寫篇聲明的想法。」
愛德華「為什麼呢?」
海因斯「因為我認為量刑是法官的事情。」
愛德華「是嘛?可是我從參與認罪協議的幾方獲得信息來看,都顯示海因斯先生在整個談判過程中一直對定罪偏輕表示不滿。法官閣下這是其他人的相關證詞,這展示了海因斯始終參與了對伯格曼刑期的認定並且表達了不滿的觀點。」
海因斯:「我,我只是居中協調而已。」
愛德華「但是弗蘭克爾法官在他的證詞中表示,海因斯先生曾多次認為他的判決過輕,會帶來嚴重的公眾情緒反彈。請問你對這份證詞有意見嘛?」
海因斯「沒,沒有。」
愛德華:「那你承認說過這些話?」
海因斯「我,我記不清了」
愛德華無奈的抬頭看著戈特爾法官。
後者也無奈的看著愛德華。
法庭上顯得有些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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