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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魔鬼的交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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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也是一種槓桿交易,只是槓桿很低,通常在100%以上,也就若要借入價值一元的股票至少有一元錢的資產做擔保,像剛才那種槓桿率為120%,也就是說要有1.2美元才能借入時價1美元的股票。

這種槓桿係數極低的做法,實際上不會構成太大風險,但沒有風險,哪兒來超額收益,華爾街的禿鷲們怎麼會滿意?

於是期權應運而生,並且大放光芒。

期權的英文名稱是option,直譯為選擇權,期權實際是未來時期交易選擇權的簡稱。

這可是「魔鬼的交易」中最好用的武器,也是最血腥的兇器,刀刃上流淌著的不光是敵人的鮮血,持刀者自己的血其實更多。

期權是一種選擇交易與否的權利。

當合約買方付出權利金後,如果享有在特定時間內(或在某特定時間)向合約賣方依特定條件或履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力,這種權利就稱為期權。

如果此權力為買進標的物,稱為買入期權(看漲期權、認購期權),簡稱買權。

如果此權力為賣出標的物,稱為賣出期權(看空期權、認沽期權),簡稱賣權。

買入和賣出兩種期權,加上這是雙向交易,於是又可以分為買進買權,買進賣權,賣出買權,賣出賣權四種。

期權的歷史實際非常悠久,可以追溯到17世紀的荷蘭,那個年代正值鬱金香狂熱時期,題外話,藍辛家族祖先很可能就是參與了鬱金香投機而破產的荷蘭人,為了逃債跑路到新大陸的。

那個時期的鬱金香球莖已經不再是植物,而是一種投機性商品,價格被哄抬到完全脫離其實際價值的地步,並且貨物的周轉性極高,通常張三買入後,僅僅持有幾個小時就賣給李四,因此單純的現貨交易已經無法滿足投機者的需求。

具備高槓桿性質的期權便應運而生。

買入期權方面,鬱金香的買家付出少量的權利金,就有權要求賣家在約定時間內以雙方約定好的價格出售鬱金香球莖。

比如,明年眼下球莖1塊錢一個,但我估計明年三月可能會達到2塊錢一個,所以我和種花的約定,我現在以每個球莖一毛的價格(權利金),鎖定一份合約,合約要求明年三月,他以一塊錢/個的價錢賣給我。

一切正常的話,明年3年月我一塊錢購入,轉手2元賣出,賺了1塊錢,扣掉一毛的權利金,淨賺九毛。

等於是我用1毛錢的成本,賺到了九毛,槓桿率為9%。

但反過來,如果明年三月價格依然是1塊,那麼我可以選擇依然買入,或者放棄行使買入的權力,這樣不管如何我都虧了一毛/個。

要是跌到9毛一個,那不用說肯定放棄購買權力,相應的虧損也增加到2毛/個。

回到股票上。

全美院線的股票現在價格為2美元/股,但卡爾·賴特認為三個月後可以跌到1美元/股,於是買入為期三個月的全美院線看多期權,每張期權對應100股股票的購買權。

假設眼下價格每張期權合同為10美元。

那麼,我們可以這麼計算。

假設卡爾·賴特全部資本為10w美元,如果通過融券來做的話,假設融券槓桿率為100%,也就是說,他只能融到2500股價值5w美元的券,以2美元/股賣出,3個月後以1美元買入還券,淨賺兩萬五千美元。

但如果是介入期權市場的話,那麼情況就會有變得相當有趣。

卡爾·賴特,可以選擇賣出買權(sell call),即他和作為買方的對家簽訂一份合同,約定三個月後,不管是全美院線的股票市場價值為多少,他都可以2.5美元的價格賣給對方十萬股(很正常有人看空就有人看多,這種交易本質是一一撮合的。)。

但這小子知道到時候肯定跌到1美元/股,所以通過這筆買賣他可以賺到(2.5-1)*100000=150000美元!!!

這還不算,由於是期權交易,作為負有履約義務的一方,他可以受到權利金也就是鬱金香交易中每個球莖/1毛的這筆錢,每股權利金假設為10美分,那麼十萬股就是10000美元。

合計收入為150000+10000=160000美元。

對比一下融券,25000vs161000,整整六倍!

你們以為這就完了嘛?

那顯然是圖樣!

由於合同是約定三個月後成交,所以卡爾賴特手頭這十萬美元,完全可以不參與這比交易,只要三個月後能夠湊齊10w就行,通常做法就是去借個高利貸,反正只需要使用一天就行甚至也就幾分鐘,錢劃入帳戶過一下,就算完成交易。

當然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條件就能這樣操作的,卡爾·賴特的帳戶里要有抵押物以防止爆倉-券商是開賭場的,他會把自身的風險隔絕在交易之外,但這個也簡單,房子汽車或者有價證券什麼的死錢都可以用來抵押。

換而言之,這賣出買權的交易模式簡直是空手套白狼。

比去拉斯維加斯來錢都快都爽。

華爾街一直被稱為世界上最大的賭場可不是隨便說說的,在這條終年陰風陣陣的街道里(主要是兩邊都是高樓,穿堂風厲害),每天乃至每時每刻都會誕生百萬或者千萬富翁,他們會自詡成功有很多秘籍,但其實就是運氣好,一生做對了一次交易。

但世界上哪兒賺錢如此方便的好事情?

收益巨大,風險同樣也巨大,並且賣出買權是期權四種交易模式中唯一的會產生敞口風險的交易模式。

也就是說這種模式雖然賺起來賊爽,但虧起來的幅度也巨大,最可怕的地方還不是巨額虧損,而是到後期,會導致無法脫身的情況。

萬一,股價上漲,情況就會起變化。

若是股價真的到了2.5美元一股,那麼此時,卡爾·賴特的損失將是(2.5-2)*100000-10000(權利金)=39000.

淨虧39000美元!

更可怕的是,隨著股價的節節攀升,這個損失是沒有上限的。

從2美元漲到2.5美元不過是漲了25%,卡爾·賴特會虧小40000。

那麼漲到5美元呢?

(5-2)*100000-10000=290000!!

淨虧損29萬美元!

如果漲到10美元

(10-2)*100000-10000=790000!!

淨虧損790000美元!

這章有點干,但春節,大家多半有空,可以稍微看得認真點,這和後面劇情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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