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LSP》雜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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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還沒碰到雜誌,愛德華就覺得自己的久經考驗的狗眼受到嚴重刺激,產生嚴重不適。
遞過來的是鼎鼎大名的《好色客》雜誌。
眼下米國色情雜誌三足鼎立《花花公子》《閣樓》《好色客》各占四分之一,剩下四分之一由其他十幾種小雜誌瓜分。
這三大雜誌各有特點。
休·海夫納的《花花公子》最出名,不但國內出名,在國際上也是美式色情文化的代表之一,以至於塔斯社都時不時拿來批判一番,但據說多勃雷寧本人每期都看還通過不可檢查的外交郵袋往蘇聯國內大規模寄送。
禿頭大使面對西方記者提問時憤怒的表示這是污衊!
但不管怎麼說,小報記者們確實不止一次拍到蘇聯駐紐約使館的瓦西里、阿廖沙們偷偷摸摸去報亭購買這玩意,然後塞到大衣裡帶回。
嚴格來說,《花花公子》是一本面向青年中產階級的時尚雜誌,除了露點的中插和封面外,其它內容健康向上,畢竟誰見過登載阿瑟·克拉克《我記得巴比倫》這種正經科幻小說的色情雜誌?
漂亮的露點兔女郎只是《花花公子》的噱頭或者添頭而已,這點海夫納自己也承認。
但因為辦的早,而且靠著夢露的裸照一舉成名,這個帽子戴上去後也就脫不下來了。
其次,是《閣樓》,《閣樓》由義大利人鮑勃·古內喬於1965年在英國創辦,這樣的血統淵源讓《閣樓》一開始就充滿了古典藝術氣息。
與充滿陽光的《花花公子》相比,《閣樓》確實是色的多,各種不穿衣服的女性照片大幅度增加,而且老闆古內喬本人是個不錯的攝影師,經常親自上場拍攝,這些照片自然也不能浪費。
古內喬是義大利人,這個民族打仗差點,可在藝術審美上,足以甩美帝三條街,老闆決定著雜誌的品味走向。
打比方的話,《花花公子》看起來是加州的海灘,充斥著無窮的比基尼女郎間或也有果體的,那麼《閣樓》就是古羅馬的女性專用浴場,很難看到穿衣服的,粗看很黃,細看卻挺有古典美。
但兩者的照片或者說絕大部分照片,按照愛德華的審美觀點來看是美麗的。
前者陽光,後者優雅,真都挺好看的。
實際上在《米勒訴加州》案和《我好奇》案,控辯雙方都不止一次引用這兩本雜誌作為各自的論據,並且罕見的達成共識,這個共識連法官都承認「雖然這兩本雜誌挺色,但不得不承認有很多正面的東西,充滿著藝術和現實生活的結晶」-換而言之,這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奉旨色情的刊物。
《好色客》-英文名hustler,愛德華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時曾經覺得,翻譯成lsp的話,似乎會更加信達雅。
《好色客》從一開始就以完全不同的面貌出現,老闆拉里·弗林特本人是個充滿了色情狂特質的粗胚!
變態、好色、粗魯、貪婪都是他的標籤。
在這樣的老闆的主持下,《好色客》是個什麼玩意也就很好理解了。
拉里·弗林特創辦雜誌後,腦子似乎開始不正常起來。
照理說,他應該主動結好海夫納、古內喬,畢竟大家都是GHS的,米國市場那麼大,三本雜誌針對的人群分類不同,完全可以在米國甚至藍星上攜手創造出一片黃色的天空!
拉里·弗林特不這麼想,可能是叫拉里的容易變態吧,比如威爾福德法官也是。
他完美的貫徹了「只有同行間才是赤裸裸的仇恨」,每期雜誌都會親自撰文挑釁兩位前輩。
比如說他諷刺《花花公子》和海夫納「我打開一本封面露點的雜誌,是為了擼,而不是為了學習如何調製一杯馬提尼!或者怎麼調教轎車的發動機!」
對於海夫納熱衷宣傳的中產階級生活方式,更是不屑一顧「擼管是男人的固有天性,可到了海夫納這邊,似乎年收入低於兩萬美元就連擼管的資格都沒有了。這簡直是色情雜誌的恥辱!」
他甚至撰文說,正是因為海夫納的掛羊頭賣狗肉才促使他決定辦《好色客》,在文中他涕淚連連的回憶了1960年的那個下午,18歲拉里·弗林特和自己的弟弟還有幾個朋友,買了一本封面暴露的《花花公子》,當他們滿懷希望的翻開時,第一看到的是那篇《我記得巴比倫》,瞬間軟了!
花了買色情雜誌的錢卻買來《科幻世界》,還有比這更沒天理的事情嘛?!
這是赤裸裸的商業欺詐!更可氣的是法院和警察都不管,受騙的年輕人投訴無門-於是就變態了……
《好色客》雜誌就是要砸碎這種虛偽的米國中產階級的醜態,用最黃的內容來給色情雜誌正名!
對於以攝影藝術家自詡的鮑勃·古內喬他就更加不客氣了,拉里·弗林特充分發揮了自己愛國和錢多了燒得慌的特徵,僱傭平克頓們去刺探古內喬的各種隱私,比如今晚幾個妞兒進了他的豪宅,然後燈亮到了幾點等等。
然後拉里根據這些信息親自撰文予以揭露古老師的腐敗生活,他自詡為「古內喬觀察者」,這讓後者直接崩潰。
這換到誰的身上都是噩夢啊……
「我是一個決心拯救世界的淫穢小販!」拉里·弗林特這樣說道「我的目標是把我的雜誌賣給上帝」
拉里·弗林特是低俗界的巨人歌利亞。-經銷商們如此評價
《好色客》這本骯髒的雜誌,讓男人、女人、甚至聖誕老人擺出各種下流動作!-當地的檢察官忍無可忍!
值得注意的是,讓聖誕老人擺出各種pose,這本身並不新鮮。
海夫納和古內喬都精於此道
問題是,前兩者的「聖誕老人」都是穿著紅袍子的妙齡女郎,乃至麋鹿都長著漂亮的面孔和火爆的身材,但《好色客》里的聖誕老人那就真的是聖誕老人……
這顯然是太粗俗了……
但俗也有俗的好處,通常越是三俗的玩意就越是具有生命力,因為其強烈的刺激性,會不由自主的刺激讀者的神經,並對此產生依賴,要知道一切精巧高雅都是建立在三俗基礎上的。
越俗就越受到人們的喜愛。
在這點上,拉里·弗林特比兩位先驅同行理解的都透徹。
因為拉里在辦雜誌前的職業是……脫衣舞酒吧老闆。
至於創辦雜誌的初衷倒也並非是那篇《我記得巴比倫》,而是來自他的弟弟,吉米·弗林特。
吉米很不幸被抽籤送去了越南,在午後潮濕的陣地上,吉米守著他那挺M2重機槍,周圍蚊蠅滋擾,耳朵邊的《答案在風中飄蕩》讓他能有少許安慰,可安靜了不到三分鐘就被遠處傳來直升機起降帶來的巨大轟鳴聲和氣流拉回到中南半島殘酷的現實中,讓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覺得地獄不過如此。
吉米,顯然是地獄裡的天使。
因為他有個開脫衣舞酒吧的哥哥,哥倆感情極好,哥哥隔三差五就給弟弟寄郵包-裡面是一大疊自家酒吧的****照片!
以至於連長都沒事會溜到陣地上,拍拍他肩膀「吉米,真是個棒小伙子」,然後熟門熟路的抄走一疊照片,當然肯定會歸還,否則就要鬧兵變了-至於照片上那些被擦拭過的依然存在的看上去非常可以的污漬,大家也就不在乎了,可惜米國沒有包漿這個詞彙來形容。
吉米在給拉里的信中寫道:
「我親愛的哥哥!你無法理解這有多重要!當我拿著你的這些獨特的小禮物出現在野戰醫院時,那些躺在骯髒病床上呻吟的戰友把我當成了天使......這玩意甚至比嗎啡都有效都受歡迎!是你讓我成為越南最受歡迎的人!」
……
拉里家裡很窮,為此他15歲就偽造了年齡去當兵,為的是給家裡省口吃的,順便出去見見世面。
在退役後,他在幾個大城市短暫的打過短工,估計是見識到了上流社會的愉快生活……休·海夫納就懷疑拉里曾經在自己的花花公子俱樂部里當過門童。
否則無法解釋,為啥這傢伙回到老家後就開了個酒館-一個低配版的花花公子俱樂部。
房間污穢不堪,幾張台面破損的撞球桌上釘上三夾板然後鋪上廉價的化纖地毯,就成了舞台。
拉里花錢雇來不少年輕姑娘,在台上穿著比基尼跳舞,順帶推銷啤酒。
酒吧的名字樸實無華「拉里的鄉巴佬天堂」!
對此他解釋道,「世界上沒有哪個男人不願意喝廉價的啤酒、看最棒的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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