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辯論沒有輸贏,也沒有結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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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不知道怎麼的驚動了露絲伯格,她建議愛德華應戰,原因很簡單,雙方必須面對面的硬碰一場,讓對方知道厲害,否則德沃金今後會更加肆無忌憚。
最終他答應了。
這場辯論被報紙形容為「知識分子極端觀點之間的撞車」。
這話確實沒錯,愛德華在民間-除了LSP群體外,他的名聲並不好,尤其是在南方保守派嘴裡,他是天啟第五騎士-色情……因為他反對一切形式的對於影視出版物的提前審查-雖然這個觀點實際上是暗合憲法精神的,但畢竟是太過於駭人聽聞,說極端並不為過。
至於德沃金……「small dickers」足以證明她是個極端仇男者,但奇怪的是,卻會和博爾頓上床,以至於愛德華惡意的揣測,小鬍子是不是給自己整了個炒高強度的軍用鈦合金骨盆,否則以普信男的肉身應該扛不住這種連續的高強度的上下往復運動。
愛德華也知道,和德沃金的辯論就像之前和小威廉·巴克利的那場一樣,實際上不存在勝負,只是雙方各自宣揚自己的觀點而已。
地點放在德懷特大禮堂里,先是德沃金上台,她緩緩調整了大口徑身管火炮,伴隨著一系列FXXK,開始了她的發泄,她罵得越響,台下鼓掌和歡呼就越激烈……不少人如痴如醉,仿佛置身於搖滾演唱會的現場。
而輪到愛德華說話時,大量女性開始高呼口號「打倒色情販子!」「我們不想聽色情律師說話」「淫棍不配發言」
仿佛,她們根本不知道這是一場辯論會,她們無法區分內心的想法和社會實際之間的區別,一旦發現兩者有差異,就會試圖動用暴力手段加以改變。
這些人不僅僅想對色情物品本身進行檢查控制,甚至對那些以第一修正案為由的進行辯護的人也進行檢查控制-是的,她們檢查控制的客體從物品變成了活生生的人,在她們看來一切不符合她們觀點的思想和人,都應該好好的被查驗一番。
愛德華對此幾乎毫無辦法,他事先知道德沃金會出么蛾子,也知道多半會搗亂會場,但他還是寄希望於辯論會的組織者-耶魯的學生會,他們至少是公平的不會有偏向。
實際上包括主持人在內的會務者都在努力的維持會場秩序,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忽然從大門外湧入十多名男女,手裡揮舞著自行車鏈條,他們自稱為「自行車堤壩」……
那一瞬間,愛德華吃驚的差點從台上掉下來,用自行車鏈條當兇器打人,這不是當年弄堂里的小混混們常幹的事情?
怎麼萬里之外的合眾國女權人士也玩這套?
但這群傢伙的突入,倒是帶來了解決問題的曙光……
由於愛德華的擔心,他提前和會務組織者進行過溝通,要求後者對會場安保措施進行加強。
學生會那邊的工作人員一聽覺得很有道理,德沃金的言行在耶魯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她自詡是民權鬥士,可所有人都知道她和漢森的差距太大了,後者雖然把大草坪弄得烏煙瘴氣,但也就是嗑藥酗酒啪啪啪啪,不使用暴力,也不會威脅過路群眾,而德沃金,呵呵……
通常這種級別的辯論,甚至不會安排專門的保安,找幾個學生當志願者就對付過去了。
此刻,旁邊一道小門打開,湧出來兩打身強體壯的年輕男人,身穿統一黑色制服,個個眼光不善。
尤其可怕的是,他們腰裡還插著……呃……雙節棍
隨著李小龍在美國走紅,雙節棍的殺傷力和便攜性也廣為人知,雖然要熟練使用必須經過嚴格訓練,但架不住這玩意看著帥且威懾力強,一時間甚至有些州將其這玩意列為警械。
當然沒多久後就撤編了,對於窮凶極惡的犯罪,還是美利堅傳統武術-立姿手槍速射來得靠譜。
面對人數占優兵器占優的對手,自行車堤壩小隊開始遲疑起來。
帶頭的博爾頓高叫,你們要幹什麼?
保安隊長倒也和善「你有票嘛?」
博爾頓:「我們是來支持女權運動的?」
保安隊長:「你有票嘛?」
博爾頓:「有良心的美國人都應該站出來支持婦女運動!」
保安隊長不說話,一揮手,兩個彪形大漢竄出,手腳麻利的把博爾頓撲倒在地,然後一個拎著他的手一個拎著他的腳,在眾目睽睽之下把他從大門口扔了出去……
然後,自行車堤壩小隊便如同童子軍似的,乖乖的魚貫而出,自發的退出禮堂。
這讓禮堂原本鬧哄哄的環境也變得好了些。
德沃金眼看情況不妙又立刻咆哮起來:「我們要認識到,只要色情隱晦物品消失了,我們就自由了,我們要消滅所有的色情製品,誰阻攔我們誰就是我們的敵人,我們要不惜一切代價去砸爛他們的腦袋!」
「有法律的話,我們要利用法律來摧毀這些骯髒的人和製品,如果沒有法律,那就更好了,放手干吧!當然我們要知道,男權是不會允許我們這樣做的,所以他們必定會躲在法律後面來規訓我們的行為,現在我要說去他媽的,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摧毀這罪惡!」
主持人又是一番威逼利誘,現場氣氛才稍稍穩定,主持人同時告誡德沃金,最好是遵守事先約定的辯論規則,否則,他只能取消這場辯論會,同時單方面認定愛德華勝利。
好在主持人是個女性,德沃金的攻擊98%都無法奏效,而且長得還挺漂亮。
愛德華在一片噓聲中開始發表自己的觀點:
我所支持的是,人民對於淫穢色情製品是有選擇的自由,這種自由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即看的自由和不看的自由同樣重要。
憲法同時保護者兩者。
這樣看起來似乎有些不近情理,但讓我們看看世界其他地方。
在沙漠中許多國家規定婦女不能露出面孔,在此之前他們禁絕了所有的色情製品,我們可以看到這兩者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
道德的戒律會越來越嚴格,嚴格到普通人難以想像和接受的地步,所以與其等到那時,倒不如全面放開,政府不再承擔鑑別官的角色,將此權力讓渡出來,社會社團和組織,可以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宣傳自己的想法,來建議大眾是否需要摒棄某些出版製品。
我要提醒各位,嘴巴上越是高呼道德的傢伙-實際上他們也確實在通過自身努力去滌盪影視節目中他們認為的污穢。
這聽起來很不錯,但是標準是他們制定,所以一旦當女權主義也落入他們標準中的時候,也難逃被清理的命運。
拉里·帕里,著名的孟菲斯掃黃釘耙,他創造性的起訴哈里·雷姆斯,他以為自己在主持正義,可能你們……也認為他在主持正義。
但你們不知道的是,在此之前,拉里·拉里就成功的阻止了一部優美的且帶有強烈藝術性的關於LES的影片上映。
看到了嘛?
當執行泛道德主義的時候,大棒掄起來,就沒有人會倖免。
我們信仰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不錯法律是社會的下限,而道德是社會的上限。
我們當然應該努力去向上限靠攏,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法律實際上是這個社會的最大公約數,社會中的每個人都遵從認可法律,並且法律是以政府國家作為背書而固定下來。
反之,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觀,要批判別人不道德非常方便,同時道德法庭的出現也增加了這一趨勢。
可是因為道德標準沒有規範和公認的定義,所以可以任意擴展其內涵與外延,最終形成誰的調門高,誰就道德,這從社會治理角度來說是極其不可取的行為,因為言論是自由的,且占據了道德優勢的言論無法被駁斥,但如果有人用道德優勢在命令別人行事,那實在是無比可怕。
想想看,禁酒令是怎麼產生的?
如果沒有禁酒令也就不會有艾爾·卡朋,當然提出禁酒令的人和團體大可以用「我這是好意」來辯護。
殊不知,通往地獄之路通常就是由善意鋪就的。
同時,我也要說,上次格洛麗亞·詹姆斯女士和我辯論時,她也承認「反對色情製品法律的漫長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些法律經常被用來反對那些在政治上或者生活方式上持異端態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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