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憲法捍衛者,榮耀的代名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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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疑惑「可……?」
「哎,你怎麼想不明白呢?你那麼機靈的一個人!!」海夫納顯得非常急躁,他沒想到某人會這麼不開竅。
「是的,你討厭我討厭斯坦福討厭,實際上,全美國人99%都討厭這個混蛋!但這不是你需要考慮的問題。我有點無法理解,為什麼你會那麼爽快的接下哈里·雷姆斯的單子,但對於這個天賜良機一點兒都看不到。」
「弗蘭克林的案子我多少有些了解,現在的情況就是斯坦福要開掉他,但弗蘭克林不願意,他希望拿著優厚的教授薪水,然後指導一群墨西哥人在斯坦福打游擊戰。但是有一條,咱們得明白,斯坦福可是沒捏住他任何把柄吧」
「是的。雖然校方對他提出了一大堆指控,但是根據我的專業能力來判斷,他沒有違反任何相關的法律。」愛德華點點頭。
「這不就完了,所以我們可以認為萊曼校長開除弗蘭克林的唯一依據,就是後者所謂的煽動性言論,艾德,我不是律師,但我也知道,校方此舉絕對是違反憲法精神的。」
「確實」愛德華確認。
「對啊,你的專業是什麼,不就是憲法第一修正案麼?眼下弗蘭克林就是受害者,你就應該為他辯護!」
「而且」海夫納湊近他壓低聲音道:「想想看,全美國的人都討厭他,然而你卻因為尊重法律而為他辯護,這會帶來多少眼球?!你明白嘛?全國的媒體都會把焦點放到這個案子上。你就會成為站在庸眾對立面的,特立獨行的憲法的捍衛者!當然你會承擔巨大的壓力,但是這值得!明白嘛?一個人面對所有人的質疑,毅然決然的決定捍衛憲法,不惜付出一切代價。」
「我自己就是搞媒體的,我懂媒體的德行!你這樣就是媒體最喜歡報導的對象!想想看,馬丁路德金,馬爾科姆x,瓊貝姿!全國的媒體都喜歡。而你也將成為下一個他們。」
「是不是還有那個白希特勒羅克韋爾」愛德華苦笑「這簡直是小丑的典範!」
「笨蛋」海夫納氣得直哆嗦「我不知道那個傢伙是小丑嘛?但是你想想看這個混球當初混的多慘,手下靠吃貓糧填肚子,可接受了海莉的採訪後呢?!」
「他那輛『種族仇恨』號,大眾旅行車被南方的種族份子給燒了?」愛德華繼續講冷笑話,但心裡多少是明白了點。
「你個混蛋,就給我裝糊塗吧!之後這混球可是一樣都不缺了,不但有錢有房子,還有沒腦子的大胸妞兒往上貼,這日子你不羨慕?」
「羨慕」愛德華老實點頭,這是前世的習慣,實際上現在他早就實現了這種腐敗的生活。
「所以,那個混球出乖露醜都能靠著媒體賺錢,你可比他厲害一萬倍!而且也不是讓你去當小丑,是讓你去捍衛憲法,在我們國家,還有什麼稱號能比憲法捍衛者更加崇高!我恨不得現在就去耶魯念個法律博士,然後親自出馬!」
海夫納痛心疾首!
「實際上你的處境比弗蘭克林可好太多了,那個混蛋會接受大量的記者採訪,然後這混球說多了話之後,肯定會有自我矛盾的地方,那些媒體吸血鬼等的就是這個機會,他們會連篇累牘的發表質疑駁斥的文章,來試圖『揭露』真相。弗蘭克林到那時候會焦頭爛額,要知道……記者比法官難對付多了,前者可是沒有道德底線的……」
「所以」愛德華似乎有些明白了海夫納的想法
「而你,只要忠於憲法就行,不管媒體怎麼給你下套,你就按照維護憲法的尊嚴來說,不就是完了……」
「然後,不管這個案子是否能贏下來,對你都沒有損害,有的只是堪比總統的曝光度,這樣的案子,我實在想不出為什麼不接?!」
「休……我承認你說的很多」愛德華撓撓頭,「但你可能對我們在這行有誤解。」
「誤解?」海夫納風騷的一撩睡衣下擺,靠在沙發上,示意愛德華解釋一下。
「這個案子實在,實在是太棘手了……你知道,我的同行們那是多麼的貪婪,案子只要有點油水,那麼不管如何他們都會和瘋狗一樣去爭取的。但是弗蘭克林案,整個斯坦福整個加州都沒有律師去……這意味著什麼?」
海夫納點了根雪茄,好奇的問道「意味著什麼?我可真不明白。」
「意味著沒有一個律師願意去得罪斯坦福……一個都沒有……」愛德華解釋道「斯坦福作為全國最出名的私立學校,他的影響力你應該是清楚的,這次顯然是萊曼校長在暗中放過什麼話了。所以,沒有人願意出手。如果他們都不干,我直接衝出去,會不會……」
「哈?」海夫納大笑
「親愛的艾德,是不是斯坦福給你下了咒,讓你昏頭了?就算萊曼校長說『誰讓我一時不快活,我就讓他一輩子不快活』那又如何?」
「你,愛德華·楊……是耶魯的驕傲,副總檢察長伯克都對你非常欣賞。我說就算萊曼校長想針對你,你覺得紐哈芬會隨他亂來麼?再說,萊曼校長確實手眼通天,但別忘了,你的活動範圍是新英格蘭和紐約,而他在加州,橫跨美洲大陸來收拾你?我看他沒這個本事。大不了你拍拍拍屁股走人!他還能千里追殺你?」
「再說了,你不是和所羅門關係也不錯麼,這傢伙可是民主黨,對於共和黨從來就看不上眼。你想想看如果一個保守派大學校長要來紐約攻擊你……好吧,紐約可是民主黨大本營,如果萊曼校長堅持和你過不去的話,那簡直是在給你增加聲望和榮譽啊!」
「所以你還猶豫什麼?」
愛德華:「實際上在找你之前,我給舊金山ACLU打了電話,他們的前主席直接建議我不要插手……嗯,我知道他曾經在斯坦福教過書,但是對於這樣一個人的意見,我必須表示尊重……」
「哈哈哈哈!」海夫納大笑,「多好的一塊墊腳石,不要怕,艾德!他這個傢伙正面衝突!」
「這……」愛德華連忙搖頭,ACLU的加州老大,算得上某種意義上的實權人物了,和他剛正面?
「艾德,還是那句話,你的主戰場在東海岸!東海岸!我想你也清楚,在那兒可沒人能動你吧?「海夫納臉上顯出譏笑的神色來,顯然他覺得愛德華膽子太小。
對此愛德華也只能點頭,上輩子他一直被教育,某個遠東最大的城市在特定的年代是冒險家的樂園,現在他才發現與合眾國比起來,shanghai to Shanghang(小寫的shanghai在英文指被綁架誘騙去遠方)實在是小意思。
別看海夫納現在一派斯文奢靡的派頭,可愛德華確定,這傢伙在發家時肯定冒過巨大的風險,別說是遊走在法律邊緣,根本就是在不停深入法律,然後趁法律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再高速撤出,來來回回,以至於時間一長,法律裡面都是海夫納的形狀了……
至於另一個大佬,拉里·弗林特,那就更不要提。
當年在來「拉里的鄉巴佬天堂」里所做的那些可歌可泣的工作,足以讓費里切肅然起敬,要知道黑社會並不喜歡直接使用暴力,那樣成本高收益低,他們更精通各種誘騙或者恐嚇……然而拉里……要知道當年他酒吧的天花板看起來就像個巨型蓮蓬頭,都是彈孔……
冒險是刻在每個美國成功者基因里的,當然,失敗者的基因里也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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