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直轄分封朝貢和分庭抗禮(1/2)
檀石槐是鮮卑歷史上第一位大汗,在幽州并州的漢人眼中臭名昭著、能阻小兒夜哭,在草原人眼中就是長生天代言人,相當於中原的天子、皇帝,是匈奴分裂之後,又一位能與中原王朝分庭抗禮的草原皇者,按照原本歷史,日後有更偉大的鮮卑王者,沒有人能抹去檀石槐的開拓之績!
以後世觀點看,可以認為中國古代歷史是雙中心:中原王朝+北方汗國。不是南風壓倒北風,就是北風壓倒南風。
多數以中原王朝為主,北方汗國為次,例如西漢與匈奴,衛青霍去病打得漠南無王庭,東漢打得匈奴分裂為南北,南匈奴歸順、北匈奴西逃。還有周與商,東漢與鮮卑,隋唐與突厥,明朝與蒙古。
不少時候也以北方汗國為主,例如北周對陳,蒙古元朝對宋,清朝壓倒明朝,二十四史的周書、元史就是以草原民族為主的歷史。
偶爾出現雙雄並立情況,例如東晉、南朝宋齊梁陳對北朝五胡,宋對遼、金,有也有魏書、北齊、遼史、金史、宋史等記錄。
包括劉備在內,大部分人習慣中原王朝為本位思考,中原天子國內、國外的關係簡單概括為:直轄、分封、朝貢、對等(分庭抗禮)。國內直轄、分封,邊緣地區朝貢,與北方草原民族分庭抗禮。大航海之前東土世界就這麼大,國與國之間關係很簡單,除非草原、中原自己分裂,否則幾乎不存在第三個對等的國家。
從周代開始,中原採用的統治形式就是直轄+分封+朝貢,三種形勢分別代表統治能力從強到弱,位置從近到遠。西周朝王畿關中、洛陽周邊、以及漢中一部分,直轄面積不過數十平方公里。周邊是大量的姬姓和他姓封國,春秋時他們與周天子是分封關係,戰國時逐漸演變為朝貢,甚至最後變成楚王問鼎輕重的不朝貢、分庭抗禮。
這也是北方汗國採用的方案,中部自己管理,左右部分封兄弟、兒子管理,更遠處主要是服從和納貢。由於草原地域寬廣,氣候惡劣人的壽命短,進一步發展為幼子繼承制度。
分封和朝貢的主要差別是天子(大汗)是否能干預下屬諸侯的王位繼承和部分內政,或者說是諸侯自治權大小不同。例如根據《穆天子傳》,羌族的領袖「西王母」,與大旅行家周穆王是朝貢關係,既名義上承認周穆王為天子,但周天子不能干涉西王母的傳承。
秦代廢除分封,但依然有巴人板楯蠻等少數民族君長,居住在邊遠地區,難以直轄,其頭領享受部分封君的待遇,內部有自治權,一戶免其一頃田之租稅,雖有十妻,不輸口算之錢。板楯蠻實際上是分封、朝貢的諸侯、土司。秦朝正因為過快廢除六國分封,直轄的法律又太苛刻,從與六國故老貴族為敵,發展為與天下為敵,統一十幾年時間就分崩離析而亡。
西漢高祖劉邦出於平民,為了鞏固統治,大量分封劉氏子弟是在異姓諸侯國勢力強大、中央力量不足,交通、生產力落後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政策,初期起到了穩定政權的作用。之後漢景帝時中央力量進一步增強,推行削藩政策,引起並平定了吳楚之亂,為漢武帝推行大一統(大直轄)奠定了堅實基礎。
削平異姓諸侯王——分封劉氏諸侯王——削平劉姓吳楚之亂——大一統。
整個過程實際上是直轄面積擴大、分封面積減小的過程,代表著漢朝中央力量的步步增強,分封諸侯自治權力步步減弱。
漢武帝初期,與周邊的南越、閩越、朝鮮等小國起初是朝貢關係,他們承認漢皇為天子,接受冊封為某地國王。之後武帝通過武力和政治手段,將南越、閩越、朝鮮一一納入直轄,成為直轄的交州、會稽、漢四郡。
從三國的歷史看,吳國的丹陽兵說明南越、閩越的少數民族從暴動到融入中原民族有一個過程。從隋唐歷史上的高句麗看,對朝鮮半島的直轄經營是失敗的,最終退回朝貢階段。明朝時交州南部地區,最後分離出去,日後發育為越南,也說明對交州南部的直轄是鞭長莫及。
步子邁得太大,容易扯到蛋,誠不欺余。換個方式考慮,對朝鮮半島、日南地區等邊緣地帶,如果改為分封皇室子弟,或許結果好得多!
這是後世子孫和後來者的見識不足,西晉得國不正,為了強化基礎,分封的王候力量過於強大,導致八王之亂,明朱棣之後弱化分封,導致南明對滿清基本上沒有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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