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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輸要輸得有底氣,贏要贏得有本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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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是非常順利了。

團隊裡的股東都達成了共識。

他們願意多出讓一點股份,接受明創資本的一百萬的投資。

於是會議結束的當時,黃立明便立即聯繫了明創資本的周玲經理,向她回復了願意按照投後估值一千萬的條件,接受明創資本的投資。

接下去的事情就很順利了。

明創資本將會派出團隊進入易企查公司進行業務、財務以及法律的盡職調查。

這也算是明創資本的一個特色了。

很多投資公司在做盡職調查的時候,都只會將調查目標局限在業務和財務上。

至於法律方面的盡職調查,則很容易會被忽略。

但據說明創資本的馮昊擁有法律專業的教育背景,所以對於這一塊,一直被重點強調。

一切按部就班的進行。

於此同時,與股權投資相匹配的全套投資協議,明創資本也已經發給了易企查,就等盡職調查的結果出來之後過會,然後就可以最後簽約了。

而明創資本發給易企查的協議,自然而然的都到了張遠的手上。

說實話,這還是張遠第一次將真正的投資協議拿在手上。

在這之前,雖然也對這一次的融資做了充分的準備,但完整地審核投資協議,還是頭一遭。

沒辦法,攜永律師事務所就是一個讓普通律師溫飽,讓主任戴守義賺錢的小所。

這樣的小所,想要有機會接觸投融資的實務,基本上屬於天方夜譚。

所以任由張遠翻遍了所里的歸檔案卷,也愣是找不出一份與此有關的合同協議。

或者問其他人?

結果也不會有什麼不同。

當然,在千搜網上也不是找不出所謂的投資協議的模板,範文。

可是作為堂堂的律師,千搜上找到的東西也能信?

簡單的說,看病問千搜,那是不想活。

法律問題問千搜,那是不想安生。

於是只好從實務出發,在法院網上查找一些公開的判決書。

通過判決書裡面的描述,一步步摸索投資協議裡面的陷阱。

一步步揭開投資協議的神秘面紗。

幸好,幾十份判決書看下來,張遠通過總結歸納,算是抓住了其中對於可能對創業者影響極大,甚至由此背負巨額債務的風險。

那便是對賭條款。

所謂對賭條款,其實可以叫做「估值調整機制」。

通過對賭條款的設計,投資人與創業者約定某種情況。

當這種情況發生時,融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

當這種情況未發生時,則由投資方行使一種權利。

至於這種情況是什麼。

幾十份判決書看下來,無非就是多少時間內達成某一項業績規模。

達成了,融資方可以獲得一定的股份獎勵。

未達成的,很可能就是投資方要求融資方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回其手中的股份。

這麼一來,投資方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投資財產。

而融資方,則擁有一定的業績壓力。

可能在這種壓力下,讓業績飆升。

也可能在這種壓力下,直接崩潰。

最後被投資人追著,要求以約定的條件回購股份。

從此,背負上一身的債務。

從一個獲得過融資的驕傲的創業者,變成一生疲憊的失意者。

畢竟假回國這種人才,他的成功是不能複製的。

有了這樣的認知之後,張遠審核起明創資本的投資協議起來,就變得有的放矢了。

於是,也終於讓他找出了一個隱患。

正準備動手做好標記,並寫下修改意見的時候,事務所的門又一次被推開了。

「張遠,張遠是哪位?」

郵政的快遞小哥進門就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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