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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陪審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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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有案子?」

潘奎一聽,也來了興致。

「什麼案子,說來聽聽。」

於是,張遠又將錢孫李的案子向潘奎敘述了一遍,不過對於可能產生的爭議焦點,張遠想了想還是沒有必要刻意強調的好。

「這麼回事啊。」

潘奎故作姿態地深吸口氣,儼然一幅深思熟慮的樣子,

「我覺得你這個案子的關鍵,還是在那會議紀要確定的付款是附條件的還是附期限的上面。」

「嗯?」

張遠有些吃驚。

之前覺得潘奎每每容易把案子辦砸,還以為是專業能力上的問題,沒想到並非如此。

這倒讓張遠有些刮目相看了。

「那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說服法官支持這是附期限的約定?」

張遠繼續問。

「這還要怎麼說?」

潘奎無所謂地輕言道,

「代理詞裡,把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定義好好解釋清楚,然後根據定義,儘量把這個新的約定往附期限上靠不就好了。」

「就這樣?」

潘奎的這一回答,立刻讓他在張遠心目中剛剛才有的刮目相看的形象崩塌。

看來對一個人的評價,還是不能太草率了啊!

「如果這樣可行,被告代理律師不也會做相同的事情嗎?」

張遠搖了搖頭,覺得潘奎的說法並不可取。

「那也沒辦法,不然你還能怎麼樣?」

潘奎對張遠的擔心不屑一顧,

「盡人事聽天命,做了該作的,說了該說的,最後怎麼選擇,那就只能聽法官的了。」

「你說我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怎麼樣?」

這一想法,是張遠與潘奎說話到現在,突然出現的靈光一閃。

附條件也好,附期限也好,法官本身就是資深的法律專業從業人員,對於這個問題早就形成了較為深刻的理解和認知。

所以,萬一碰上的法官是在理解上更偏向附條件的,那麼自己做再多的解釋也都是徒勞。

不過,陪審團成員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他們並不是什麼法律從業者,或許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那也只能算得上常識階段,至於對於附條件還是附期限這種更甚層次的理解,不太可能有預設的觀點。

兩相比較,說服他們可比說服法官容易多了。

「陪審團?」

潘奎愣了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

正巧,這時候他的電話也響了起來,外賣到了,正好藉口取外賣,結束對話。

不過張遠的這一打算,也讓潘奎有了別樣的想法:

「陪審團?

自己之前怎麼沒有想過呢?

張遠這小子,不會心裡早就有了主意,故意來考自己看看自己夠不夠格做他的老師呢吧。

好傢夥,還說拜自己為師,我拜你為師還差不多。

不過話說回來,陳瑩的案子是不是也可以嘗試一下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呢?」

……

解釋說明一下哈,咱們國家是沒有陪審團審理一說的,本書進行這種設置,完全是為了後續的劇情推動需要,千萬不要對號入座,更不要模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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