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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賭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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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陪審團的主意,張遠越來越有信心。

難怪系統出現之後,會將整個世界進行了小小的微調。

有了陪審團的存在,必然就會出現一些案件的結果會和只有法官參與審理的情況大相逕庭。

按照虞國的訴訟法,以及張遠重新認識的虞國的訴訟法,一般的刑事案件,只要達到一定條件如量刑或案值的,必須都得使用陪審團制度。

至於民事案件,想要陪審團進行審理,就得需要在立案的時候一併提出申請了。

而且因為陪審團的成員需要脫產參加訴訟,還得領取相應的補貼,所以在案件的訴訟費上就要比正常的情況高上一些。

不過也沒關係,只要能夠勝訴,這些高出來的費用自然都得由敗訴方承擔。

做這一決定的時候,張遠原本還打算徵詢一下系統的意見。

然而一旦涉及到具體的辦案程序,系統便開始裝起了死人,應該說是宕機,任張遠三番五次地詢問,系統依舊三緘其口。

想好了訴訟的策略,剩下的就是怎麼和錢孫李溝通了。

雖然勝訴之後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可最開始的時候還是得由錢孫李來出,所以,對於這筆錢的態度就決定了陪審團審理的方案是否可行了。

張遠吃過午飯,又估算了一下午休的時間,到下午近三點鐘的時候,走到事務所外僻靜的走廊上,撥通了錢孫李的電話。

「錢總您好,我是上午和您見過面的攜永律師事務所的張遠律師。」

「啊?哦,張律師,你好。有什麼事嗎?是不是我這案子有什麼結論了?」

錢孫李問得直截了當。

於是,張遠也不打算拐彎抹角,直接向錢孫李說出了自己的方案:

「這個案子,因為會議紀要中對於付款的時間和條件可能會存在爭議,所以我們事務所里討論下來,為了提高勝訴的可能性,建議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

「陪審團?這些我不太清楚,你們才是專業的,你覺得怎麼樣好就怎麼樣。關鍵是費用,你們打算怎麼收?」

「是這樣的,錢總,就是費用的問題,我還是得要和你溝通一下。

如果申請陪審團的話,立案的時候需要交到法院的訴訟會會比普通形式的審理貴上一些。

具體如果按照一百萬的標的額算,如果不用陪審團的話,訴訟費是一萬三千八百元左右,如果申請陪審團的,訴訟費是二萬零七百左右。

當然,您放心,這個訴訟費的話無論是多少,只要我們能夠勝訴,都是會由起樓公司來承擔的。」

「一萬三千八?二萬零七百?」

電話那頭的錢孫李猶豫了一會兒,

「相差這麼多?那張律師,如果用陪審團的話,你有多大把握?」

「如果敗訴,我願意個人來承擔你的訴訟費,並且把我們自己收取的代理費也全部退回給你。」

張遠想了想,向當事人承諾案件結果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以這種承諾表明共進退的決心,也算是一種自信態度的表達。

錢孫李那麼精明的一個人,自然能夠明白其中的意思。

而且萬一真的敗訴,張遠得到的利益可是近百萬那麼多,從百萬的收益當中拿出幾萬塊錢當個賭注,其實是一筆只贏不輸的買賣。

更何況這樣的想法也沒有被系統拒絕或警告,說明對當事人來說,也可以算是較好的選擇。

「行吧。」

錢孫李考慮了一會兒,遲疑地答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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