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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賭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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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孫李考慮了一會兒,遲疑地答應下來,

「不過你這個承諾,我要和你單獨簽成白紙黑字。還有,你們的代理費要多少錢?」

雖然與律師執業有些南轅北轍,但有系統在身,就算輸了,賠點錢也是沒在怕的。

所以張遠十分不專業地答應了錢孫李另簽單獨協議的要求,然後將之前好不容易向戴守義申請下來的優惠後的代理費告訴了錢孫李:

「因為是第一次和錢總接觸,為了表達我們的誠意,我特別向所里申請了優惠,您的案子,我們收取三萬元的代理費。

這已經比我們律師協會規定的收費標準低了一萬多元了。」

三萬多的錢,對於張遠來說已經屬於一筆巨款了,所以跟錢孫李提起的時候,他的心裡也沒有底。

「三萬……」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

「行,三萬就三萬。這件事情我就交給你來處理了!」

「好,沒問題,我們一定會竭盡所能的!」

張遠強壓著加快的心跳,忍住興奮掛斷了電話,然後第一時間將這一喜訊報告給了戴守義。

「你小子,越來越不得了了!」

從戴守義的口中,張遠得到了這樣的評價。

自然,當他把這一結果告訴李靜兒的時候,也讓李靜兒忍不住開心地從座位上跳了起來。

攜永律師事務所規定,通過銷售約見成單的,不論是單獨的案件還是企業的法律顧問,經手的銷售一律可以得到相當於代理費或者顧問費的10%的提成。

三萬塊錢的代理費,那可就是三千塊錢的提成。

這筆錢,已經比李靜兒的底薪還要高了。

要不是眾目睽睽,李靜兒興奮地幾乎撲到張遠的臉上去狠狠啃上一口了。

這些交代都已經結束,剩下的,就是張遠自己的事情了。

首先是進行陪審團審理的申請。

雖然這個世界經過了系統的微調,讓陪審團制度在虞國一直存在,但在民事案件上,真正使用陪審團進行審理的還是少之又少。

就以攜永律師事務所來說,成立至今這七八年之間,這麼多律師,幾百個案件代理下來,居然從來沒有一個是申請進行陪審團審理的。

雖然陪審團代表的是社會的基本價值判斷,但在審判程序上,不僅審限會被拉長,訴訟費也會因之得到極大的增加。

難怪當今虞國備受推崇的民訴法專業泰斗專家黃憲不止一次地表態:

「從社會價值上來說,陪審團制度確實擁有特別的意義,但從司法實踐來看,陪審團耗時耗力,使用率極低,所以我的意見是希望進行改革,甚至直接在民事案件當中廢除的。」

不過不論社會評價如何,泰斗專家是什麼態度,至少目前來說,陪審團制度還是明確地存在著,也才讓張遠有了更有把握的選擇。

也因為民事案件里採用陪審團進行審理的實踐實在是少之又少,其他經驗豐富的律師反而因為思維受限,很難想起利用這一程序,倒讓剛剛進入到這一行業的張遠占了便宜,很快想到並大膽地利用起來。

不過,因為事務所里的案卷里沒有申請進行陪審團審理的申請書進行借鑑,而當初的課堂上,因為這一制度已被看成了雞肋,所以授課的老師也都是一筆帶過,這讓張遠無從下手。

幸好,還有千搜。

雖然千搜上的內容魚龍混雜,但基本的格式還是能夠確定的,再加上大學裡的教科書還在,兩相結合,應急是完全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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