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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質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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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和專業的律師相比,楊琴還是顯得業餘,但不論怎麼業餘,那也是一家企業的高管,所以按照自己的邏輯答辯的時候,意見發表得還算清晰和明確。

同時,在陳述事實的過程中,還特意加上了群眾的力量,說黃立明的結局是他咎由自取,因為惹起了眾怒洶洶。

不過這些都還是口說無憑的事情,後續怎麼進展,還得看他的證據提供情況。

法官:「結束了?」

楊琴將她認為的事實作為答辯意見發表完,立刻閉上了嘴巴,生怕言多必失:

「是的,法官,我已經說完了。」

「那麼關於原告所稱的你公司《員工手冊》的問題,你們沒有什麼意見要發表的?」

法官見楊琴直說了事實部分,對於《員工手冊》的內容一字未提,不得不主動提醒。

「哦,對對,還有還有。」

法庭到底是和勞動仲裁庭不一樣。

楊琴已經多次在勞動仲裁庭里進進出出,這一回來到法庭卻是頭一次,不論是莊嚴性還是肅穆性,都不是勞動仲裁庭可以比擬的,所以楊琴的心裡還是忍不住戰戰兢兢。

「關於《員工手冊》的事情,我公司在制定和執行的時候完全是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的。」

「好了?」

法官又問了一句。

楊琴點點頭:「是的,說完了。」

「好吧,下面進入質證環節。」

法官沒再表示什麼,直接進入了後續的程序。

首先是由原告舉證。

張遠的第一份證據是勞動仲裁的裁決書。

這份裁決書是本次訴訟的基礎。

按照虞國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的案件必須先經勞動仲裁的流程作出裁決,而後才可以依據裁決的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服從的,那就遵照執行,如不執行,等到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份裁決書,張遠的證明目的即是說明自己的起訴符合法定程序,同時,強調仲裁裁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被撤銷。

第二份證據,則是經公證的聊天記錄的截圖。

用以證明原告黃立明已經履行了請假的程序,並且還是向主管領導曾荃請假的。這在聊天記錄當中已經得到了證明。

「法官,為了明確信息的發出和接受對象,在舉證期限內,原告已經向法庭申請調取證據,在調取的證據上,應當可以明確雙方的身份。」

法官點點頭,從自己的席位上拿出一份材料交給書記員,讓他交給原被告雙方過目。

「本庭經過調取微信的後台註冊信息以及實名認證信息,已經確認了雙方的身份。現在,被告請發表你的質證意見。

發表質證意見,請根據真實性、合法性以及關聯性進行說明。對於這三性,被告可明白它們的意思?」

「明白的。」

三性名稱並不生澀,所以楊琴和曾荃一起點頭稱是。

「好的,那你們可以開始發表質證意見了。」

「那個,其實是這樣的。」

這份材料是因為曾荃自己的疏忽給搞出來的,所以楊琴根本沒打算替他說話,所以這份證據的質證意見只能由曾荃自己來說。

相比楊琴,曾荃甚至連勞動仲裁庭的經驗都沒有,所以說起話來更加磕磕巴巴,因為緊張,語氣的顫抖也十分明顯。

「其實這裡面,這我說那些話,是,是為了安撫團隊的情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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