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庭審大戲(1/2)
闡述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的過程沒有任何意外,這一過程本身就是照本宣科,順著起訴狀讀一遍,所以也不太可能出現意外。
然後,張遠將經過自己反覆修改潤色,並多次被戴守義打回重新修訂的代理詞,宣讀了一遍。
其實總結起來,張遠的代理詞很簡單,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
闡述確認原告與被告在買賣合同的基礎上,產生了權利義務的關係,原告完成供貨義務之後,被告卻沒有按照約定履行支付材料貨款的義務。
第二:
是分析在《會議紀要》的基礎上,被告是否已經需要執行支付材料貨款的義務。
這一部分,也是代理詞的關鍵部分。
張遠從法理上、事實上、並特別著重地從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角度進行分析,將《會議紀要》中關於付款形式的重新約定定性成了附期限。
第三部分則是最後的總結,再帶上些許煽情的內容。
比如說,原告同意被告延後付款已經考慮到了被告的實際困難,是原告基於長久合作以來對被告產生的信任。
當然,描述原告目前的困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張遠刻意將夢幻瓷磚公司陷入經營困難的原因全部歸結到了被告不予支付貨款的行為上。
因為被告的拖欠導致原告資金周轉困難,從而使原告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甚至即將出現拖欠員工工資的情形。
可能拖欠員工工資的部分是戴守義堅持要求張遠加上的,而且在立案之後,準備代理詞的過程中,一定要求張遠向錢孫李要來了近幾個月的收入與開支等財物資料,並作為補充證據早早地提交到了法院。
全篇的代理詞,張遠最後用一句反問結尾:
基於信任,原本一家能夠正常經營,維持十幾個家庭在孟慶市幸福生活的公司,答應了被告暫緩支付材料貨款,可被告卻不守約定繼續拖延。
試問,難道被告對於原告,對於十幾個家庭的生存和發展沒有絲毫的愧疚嗎?
「呼,暢快!」
通篇的代理詞讀下來,張遠忍不住在心中長舒了口氣。
這片洋洋灑灑將近兩千字的代理詞,可以說是花費了張遠極大的心血,甚至與當初撰寫畢業論文相比,也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且,當張遠拿著修改好的代理詞給到錢孫李簽字蓋章的時候,甚至連錢孫李看完之後都忍不住點頭稱讚,感動得一塌糊塗:
「張律師啊,找你我可真是找對人了啊!看了你這代理詞,就算我是個外人,我都想要給公司捐款發工資了啊!」
張遠念完,抬頭看了一眼法官,經驗豐富,看多了各種煽情的法官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和表示。
再偷偷瞄一眼旁邊的陪審團。
陪審員席位上,張遠可以清楚地看見有大半陪審員因為他的代理詞,正在忍不住地微微點頭。
看來有戲。
「下面由被告發表答辯意見。」
現在,輪到擁有被廖婷婷盛讚的吳有誠的輝錦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發表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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