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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輕鬆自己,提高他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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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先負責案件事實的整理,法律檢索的任務就交給你了。」

「沒問題。」

胡慶豐做了個ok的手勢。

將近半天的時間過後,李敏與藍思聰這邊,已經將案件事實整理得差不多了。

但李敏與吳紀,雖說整理好了事實部分,但對於如何贏下訴訟案件的問題,依舊一片空白。

「誒,我想到個主意,你看可不可行?」

吳紀靈光一閃似地想起一個角度,雖然這個角度有些我弱我有理的嫌疑,但就目前而言,也算是一個突破口了,

「你說,我們就從雙方強弱程度進行著手怎麼樣?

因為小孩子屬於弱者一方,而且還未成年,心智不成熟,所以才會出現撬鎖騎車這樣的舉動。

但這個舉動的正當性,不應該以成年人的對錯認知去考慮,而應該從未成年的角度出發。

比如說路邊擺放著無人看管的玩具,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會不會拿來玩?

拿來玩屬不屬於偷?

另一方面,是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

他們作為一家體量巨大的企業,理應承擔起合理看管共享單車的義務。

將大量的共享單車擺放在街頭巷尾這種公共空間,就應該提前有所預見。

公共空間裡生活的,除了心智成熟的成年人,還有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甚至還有心智成熟,但年老力衰,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或者其他殘疾人。

如果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不能起到管理的職責,那麼,這麼多單車擺放在街頭巷尾,而且還沒有固定看管,那麼,對於未成年人以及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就都會成為一種安全隱患。」

「我覺得,是個方向。」

李敏聽完吳紀的想法,看著被他寫得十分混亂的板書,頻頻點頭,

「這個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個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

既然是未成年人,那麼心智問題就不能忽視。

不過……」

感覺到了曙光的同時,李敏也想到到了幾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因果關係怎麼證明?

承擔責任的前提是存在因果關係。

怎麼證明被害人的死亡跟共享單車運營公司的管理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畢竟直接導致死亡的原因,是大貨車導致的交通事故呢。」

這確實是最困難的部分。

短時間內,吳紀也沒辦法將這件事情以因果關係的方式關聯起來。

「不管怎麼說,咱們先從這個角度,深入檢索一下可能可以利用的法律法規吧。」

吳紀說道,

「或許法律法規清晰了,這個因果關係的問題,也能迎刃而解了。」

******

四名實習律師分別苦惱著案件的難題。

有他們的思考和用心,這讓張遠的工作輕鬆了許多。

雖然,他也在琢磨案件的事實和法律問題。

但是很快,他就將這些問題拋諸到了腦後。

就算有問題,等到四位實習律師將他們的工作成果提交上來之後,再在他們的基礎上去苦惱也不遲。

而且到時候的苦惱,還能當成有一種實習的考驗,重新交到實習律師的頭上去琢磨。

原來,作為一名主任,作為資本家,可以將工作安排到他人的頭上,輕鬆了自己,提高了他人,是一件這麼爽的事情啊!

膨脹了,膨脹了。

嘿嘿嘿……

張遠躺在自己的椅子上,忍不住愜意地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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