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名聲有礙(1/2)
在農民俱樂部的慈善家的調解下,林義龍和代表對家的職業遊說人詹森先生「化解」了矛盾——當然,詹森先生臉色看起來不大好。
大家互相爭權奪利不假,不留手也亦不假,可交易所對誰都開放,對手肯定不止一個,沒有必要「殺敵一萬自損八千」地搞一些皮洛士式勝利。雖說「贏家通吃」,但這個結論的前提是你得是贏家,如果不是的話,繼續敵對下去就很愚蠢。
這也是一種承認林義龍是玩家而不是賺一票的參與者的一種意思表示,他現在也可以附加一個類似「慈善家」之類的標籤安在自己的名頭上,而且業界不會有質疑這個標籤的聲音。
「你來倫敦是不是有些過於頻繁了?」在獲得標籤的第二天,林義龍招待了來倫敦的阿飛。
「總需要有一些樂趣作為生活調劑的。」阿飛在12個月度內第三次來倫敦,兩人又在10月末11月初合夥賺了一筆之後,阿飛需要來倫敦處理他從林義龍處拿到的分紅,只會在這邊停留不超過14個小時。
晚上11點從大嶼山機場飛希斯羅,四點鐘到,出機場大概五點半,六點鐘進市區,一上午在銀行辦理業務,中午回機場過安檢坐下午三點的飛機回國,這樣剛好能趕上周日的早茶。
「你是怎麼辦到的?」林義龍突然問了這麼一句,把自己突然想到的問題省去了題干問了出來。因為特別想知道答案,於是脫口而出。
「什麼意思。」
「我其實想問的是,你不在家裡過夜不會被你老婆懷疑?」林義龍非常尷尬地把問題補全,「雖然你在倫敦呆了不到12小時,但往返程加上倫敦滯留,超過40個小時。」
阿飛的戶頭連小雪也瞞著,他不太想讓小雪知道自己幹什麼。
「啊,沒事兒。」阿飛答道,「我其實是到我父母那兒探望,小雪不太願意見我父母,覺得不自在也同時讓我父母不自在,她要是打電話驗證的話,也沒問題。」
「你們新婚這就開始吵架了麼?」索默問道。
「沒,怎麼說呢,我和小雪雖然就這麼結婚了,但總是還處在姑娘和小伙子的觀念上。」就算有,阿飛也不想承認,「我們周末一般就是我回我家,她回她家,就這樣。」
「真神奇。」林義龍沒想說什麼,因為想一想的話,其實他的家庭關係並不比阿飛的簡單多少。
「怎麼說呢,小雪看我看得很緊,所以我要是回家看一看的話,她是不會說什麼的。」阿飛解釋道,「不如說,我現在才是應該擔心的那一個。」
「怎麼呢?」林義龍有些好奇,小雪一直都在做財務,就算結婚隨丈夫換工作,也應該換了一個相符的工作。
「她現在正在做籌資業務。」阿飛扭扭捏捏地答道。
「這不是挺好的麼。」
「不好。」
「怎麼個不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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