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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名聲有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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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個不好法?」

「怎麼說呢,一個剛剛進入20歲後半的女性進籌資部門,恐怕對個人與異性關係上就對名聲有些妨礙。」阿飛非常為難地說道,「反正至少我們那兒的籌資部門的員工聲望不佳,'泥巴粘在褲檔上'的那種感覺。」

「你岳父不是董事嗎?這麼高的位置怎麼會讓女兒做這個?」林義龍有些奇怪地問。

「壞就壞在這裡面。」阿飛答道,「因為家庭的緣故,小雪不能在我岳父擔任高管的銀行工作。接手她的那家銀行老總心眼很壞,就讓她到了籌資部門。你知道,雖然她家裡不缺錢,但那是個人而言的,對金融機構來說我拿得工資還是有限的,不太可能夠完成她的籌資任務所需要數額的。長此以往,不光是我,我岳父臉上也很無光。」

「哎呀」林義龍不知道應該怎麼安慰阿飛,「要不你讓小雪回來經營西班牙餐廳吧,她不是喜歡這麼西班牙風格菜餚嗎?」

「她現在更想把自己的工作做下去,而不是去把自己的愛好當事業。」阿飛搖頭道,「我和我岳父一家都勸過了,對這個事兒也很為難。」

「我能幫你做點什麼?」林義龍問道。

「聽我發發牢騷就行了。」阿飛沒向林義龍求助,「所以,咱們倆之間的事兒,我也不太想和小雪以及岳父岳母那邊說。」

「那你就把錢留在我這邊吧,我找一個哥們幫你照看。」林義龍說道,「如果你不放心的話,讓叔叔阿姨住到任何一個經合組織會員國都可以。」

「」阿飛欲言又止。

「我跟你說過的,如果你財產用於共同生活目的,是沒有辦法迴避『婚姻財產』這一性質的,甚至專有的信託財產也不行。」林義龍進一步解釋了他的建議,「所以,到底怎麼樣操作你得自己拿主意。」

「你那個哥們靠譜嗎?」阿飛問道,「別是」

「你完全可以放心,反正我一直都在這邊。」林義龍說道,「你首先委託給我,然後我委託給我那位哥們。」

阿飛一直在「池塘那邊」上學,見過曼哈頓和XC區的繁華,跟他一屆的同學或者在那兒認識的朋友都已經月入兩萬刀,他也想嘗試著提升自己的財力——財力提升完全沒有問題,他確實做到了。可困難也接踵而至,一方面阿飛很難割捨國內的聯繫,賺的錢也很難花的出去;另一方面也對別人管理他的投資也很不放心——林義龍之前不幫他代理財富是出於「職業操守」,「朋友和合伙人」兩個職業總要分開,阿飛也不想強求。

這次,既然是阿飛遇到了這方面的麻煩,於是林義龍決定以「朋友」的身份承擔風險。

「你不能跟我直接聯繫,但是可以給我律所的公開郵箱寫電郵,我找我的合伙人幫你辦理。」林義龍說道。

「這樣甚好。」阿飛對林義龍還是放心的。

兩人去了銀行,林義龍給凱蒂打了電話,列印出了律所的代理合同;又給許振坤打了電話,告訴他以自己律所名義周一往許振坤戶頭支付款項,要他到時候簽收並進行資金操作。

等阿飛辦完業務,林義龍把列印出來的代理合同讓阿飛簽字,同時接受了阿飛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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