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選歌(2/2)
雖然歌曲本身的版權依然會握在自己手裡,但是唱片版權才是收入的大頭。
即使是最好的預期,也不過享有一定年限的低比例收益分成,後續的收益就和羅傑不會再有任何關係,而且這個年限通常不會超過三年。
這點價碼,羅傑絕對不會賣掉最頂級的經典,這將意味著羅傑在未來損失大筆的美元。
一些普通的歌曲,版權讓出去就讓出去了,只要能換來名氣,羅傑並不會心疼。
但是那些經典?
羅傑可捨不得。
但是,也不能一味的追求「普通」,否則若是樂隊無法成功在首發單曲或者EP發行之後打響名氣,直接被雪藏或是放養,羅傑的損失會更大。
別的不說,單是浪費掉的時間,就是一筆無法彌補的損失。
出名要趁早,這句話在任何一個需要巨大名氣的行業里,都是絕對的至理名言,尤其是流行樂壇這樣無限接近於吃青春飯的圈子。
越老越紅的常青樹當然有,但大多數一線巨星,都是在二十歲出頭甚至更早,就已經打響了自己的名氣。
不能太經典,也不能太普通,最好具備一定的特色,讓人一聽就能記住。
這個要求不可謂不高,即使大腦中塞進了數千首歌,符合這一條件的歌曲,細分到每個類別,數量也不會太多。
若是在考慮到詞曲的合理性,想要挑出合適的曲子就更加的複雜。
這一點很容易被忽視,但卻非常重要。
畢竟羅傑為自己貼上的標籤是「原創」,那麼首先就要做到不惹人懷疑。
一個十八歲的少年,寫出一些叛逆,或者有關愛情的歌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如果拿出一首《21.guns》,就很有可能引來媒體和評論界的質疑,因為以羅傑的年齡和經歷,根本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歌詞。
鬧得嚴重一點,人設崩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這對一位明星來說,打擊絕對是致命的。
在網絡信息爆炸的前世,毀於人設崩塌的明星簡直不要太多。雖然如今的北美網絡還沒有那麼發達,但也絕對不能將別人都當成是傻子。
至少,媒體和樂評人想要獲得足夠多的信息,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而前者往往擅長操縱粉絲的心理。
除此之外,一切與時代不符的歌,尤其是歌詞中大量描述未來事物的歌曲,同樣也必須排除在外,或者作出一定的修改。
你能指望在一個歷史軌跡完全不同的世界,歌詞裡出現黛安娜王妃或者蘋果手機一類的玩意嗎?
要同時滿足所有的要求,這很困難,不過好在羅傑的大腦中有足夠多的歌曲可供挑選。
一首首歌名羅列出來,然後判斷是否符合條件,只要有一條不符合,或者有可疑之處,立刻打上一個叉。
終於挑出十三首歌之後,羅傑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是近五個小時過去了。
看了看歌單上的名字,四首朋克,六首金屬,三首藍調,無論未來的樂隊是什麼風格,都完全夠用了。
羅傑小心地將這一頁撕下來,放進行李箱的夾層中收好。
至於剩下的,羅傑準備買個打火機燒掉,不留一點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