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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膚色不同的兄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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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天氣一向陰沉潮濕,不過在羅傑抵達英國的這幾天裡,天氣倒是還算得上不錯。

至少能夠見得些陽光,沒有下起讓人難受的連綿陰雨。

距離音樂節開始還有半個多月,樂隊也不急著開始排練,與主辦方溝通協調的工作丟給了依耶塔-哈森和漢克的團隊,羅傑幾人則是分散開來,或是遊玩,或是休息,各玩各的。

羅傑來得最晚,時差一時半會還沒倒過來,睡了一個下午,醒來時卻是剛剛入夜,睡也睡不著,叫來酒店的服務生打聽了一番,來到馬德伊斯基球場附近的一家酒吧里。

雷丁是個非常小的鎮子,人口只有十萬出頭,但在英式足球非常發達的英國,別說一個小鎮了,往往一個街區都有著一支自己的足球隊。

英格蘭占據了英國本土大約一半多一點的土地,而在英格蘭足協管轄治下的職業、半職業以及純業餘聯賽,則多達二十一個級別,這還不包括那些專門為少年、兒童們舉行的地區級賽事。

二十一個級別的聯賽中,不說英超的頂尖豪門了,能夠殺進英甲(就是後來的英冠,04年改名)的,都算是非常成功的球隊。

對於雷丁這樣人口稀少的小鎮來說,英冠的雷丁隊,就是他們最大的驕傲。

哪怕沒有比賽日的時候,球迷們也喜歡聚集在球場附近的酒吧里喝上一杯。

足球和啤酒,就是英國人最喜歡的娛樂活動,甚至比x生活還要重要。

英國女人們經常會抱怨,每到周末,就要跟一個名字叫做「英式足球」的碧池搶老公,最氣人的是,足球這個小碧池的戰鬥力太強,沒有人搶得過她。

這一世,沒有前世那些諸如羅納爾多、齊達內、舍甫琴科等等耳熟能詳的足壇巨星,儘管整個足壇的水平並沒有退步,但羅傑對於完全陌生的足球,卻失去了前世的那種興趣,很少再看。

不過來到英國,足球這個話題,是無論如何都避不開的。

哪怕是對於一名遊客來說。

走進酒吧里,剛跟酒保要了一大杯扎啤,坐了下來,就聽到旁邊的人大聲說著雷丁隊在上個周末的勝利。

「球隊今年的表現非常好,聯賽到現在只平了一場,說不定能爭取一個升級名額……」

聽了一會,羅傑將注意力收了回來,搖了搖頭,灌了一大口啤酒。

啤酒可以說是所有酒精類飲料中最為流行的了,全世界的人都喜歡。

不過在每一個國家,啤酒的口味和口感都有所不同。

比如說英國酒吧中,大多數人就比較偏愛苦味較重的啤酒,而且以生啤和扎啤居多。

扎啤其實也是生啤的一種,準確的定義是「重新加入二氧化碳的生啤」,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英國,或者說歐洲的大部分地區,主流的口味都是苦澀味較重的生啤。

這和亞洲、北美的偏好顯然是有很大區別的,比如說在亞洲,大多數人即使是喝生啤,往往也會選擇苦味較淡的類型,比如綠島牌。

北美的大部分人則偏好甜度較高的類型,喜歡柔和清爽的口感。

喝習慣了北美的口味,英國啤酒苦澀、泡沫偏多的味道和口感讓羅傑有些不習慣,甚至有一種難以入口的感覺。

不過幾口下去,漸漸適應了之後,反而覺得還不錯。

英國的啤酒度數普遍偏高,不過對於羅傑這樣的酒量來說,度數高一點反而喝起來更舒服。

扎啤杯很大,不過羅傑喝的也很快,幾口就幹完了一整杯。

將杯子重重地放在吧檯上,輕輕敲了敲桌子,對酒保喊道:「再來一杯。」

「美國人?」

酒保是一個長著滿臉絡腮鬍子的中年大漢,端著一大杯扎啤放在羅傑面前,或許是放得太用力了些,酒液都濺到桌面上了幾滴,「工作還是旅遊?」

英國和美國的官方語言都是英語,但眾所周知,兩種英語並不完全一樣,比如Football這個單詞,在美式英語中指的是美式足球,也就是橄欖球,而在英式英語中則指的是英式足球。

而在口音上,兩種英語的差異更大,絕大多數人都能輕易地分辨出來。

大體上來講,絕大多數英語地區講的都是英式英語,僅有北美的幾個國家,和夏威夷等少數國家,講的是美式英語。

「口音很明顯哈?」

羅傑拉了拉帽檐,開口道:「工作,大概會呆上半個月左右。」

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讚嘆道:「順便說一句,英國的啤酒很棒。」

「我們的足球更棒,還有音樂和美女。」

酒保和羅傑閒聊了幾句,又端了一杯酒放到羅傑面前,指了指羅傑身後不遠處一個很小的舞台,開口道:「這杯我請,好好欣賞演出。」

羅傑回頭看過去,舞台上的燈光正好亮了起來,一對少年男女站了上去。

兩人看上去都是十五六歲的樣子,黑人少年明顯是個黑白混血,而少女則是典型的英國下層平民女孩。

男孩拿著吉他,而女孩則坐在了鋼琴前面。

旋律很有一種古老的感覺,像是五十年前的流行音樂,帶著一絲黑人R&B的風格,特點鮮明,節奏輕快,很能抓住人的耳朵。

「怎麼感覺有些熟悉……」

音樂中的一小段旋律讓羅傑感到十分耳熟,卻怎麼也想不起來。

「弗格森兄妹是我們鎮子上最好的歌手,他們會參加雷丁音樂節。」

酒保的聲音在羅傑身後響起:「我建議你在他們成為大明星之前去要個簽名,以後會很值錢的。」

弗格森這個姓氏在英國很常見,但留給羅傑印象最深的,卻是曼聯隊那個脾氣暴躁的蘇格蘭老頭。

從外表上看,這對兄妹顯然不可能和那個足球教練有任何關係,這不符合遺傳學。

看得出來,這個大鬍子酒保是這對兄妹的忠實粉絲。

還有另一件顯而易見的事,他並沒有認出羅傑的身份來。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酒吧里的燈光本來就暗,羅傑又帶著帽子,帽檐遮住了大半張臉,就算是熟人,也未必能一眼就認出來。

而且明星在鏡頭前和鏡頭外的外貌差別本來就很大,除非專門做過功課,比如艾米-羅森那種情況。

或者乾脆就是對方的粉絲,否則大多數人也很難在大街上一眼就辨認出某個明星來。

「你和他們很熟?」

羅傑正想著剛才那一小段熟悉的旋律,隨口問道:「可以幫忙介紹一下嗎?我想和他們聊聊。」

大鬍子見羅傑不像什麼壞人的樣子,而且在自己的酒吧里,也沒什麼好擔心的,滿口答應了下來。

過了半個多小時,兄妹倆的演出結束,被酒保叫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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